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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QE!央行證實地方債可被抵押:江蘇推遲發債不能怪銀行

面對今年高達1萬億的地方債置換壓力,多部門聯合祭出的“以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并納入央行抵押品”的消息終于坐實。
在5月15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雙雙公開表示,正在以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進行債務置換,規模是1萬億元。
5月12日有消息稱,財政部、央行、銀監會發布《關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102號文),明確可以采取定向承銷的方式置換地方債,第一批債務置換完成的期限為2015年8月31日。
“(上述文件)就是采取定向置換的方式,來置換地方政府的債務。與一般公開發行的方式相比,這種方式有利于減少對市場流動性和市場利率的影響,能夠促進債務置換的順利進行。”潘功勝在發布會上說。
引人關注的是,上述通知敲定,地方債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試點地區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抵(質)押品范圍,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常備借貸便利(SLF)、中期借貸便利(MLF)、抵押補充貸款(PSL)的抵(質)押品范圍,納入商業銀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品范圍,并按規定在交易場所開展回購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消息傳出后,市場對新方案最大的疑問是,銀行將地方債抵押到央行借款,這是不是(量化寬松)QE?
潘功勝直截了當給予否認,稱僅僅是銀行資產組合發生改變,不涉及央行相應流動性的投放。
“其實,這只是意味著地方政府債與國債,與政策性金融債這些金融產品一樣,獲得了抵押品的一種資格,但是它不意味著中央銀行將因此開展相對應特定額度的流動性的投放。這是兩個概念,所以不能誤讀為量化寬松。”
在發布會上,潘功勝還力挺銀行,直言將江蘇發債推遲歸咎于銀行不太愿意買,是“不準確的”。
“從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金融機構對債券的置換積極性還是比較高的。”潘功勝說。
值得一提的是,繼5月13日信貸資產證券化新增5000億元規模后,盤活資金存量或再出大招。
潘功勝稱,這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討論中,也有一條是要探索不良貸款的資產證券化。下一步,央行將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嚴格防控風險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
在金融危機之前,2005年-2008年中國發行過四單不良貸款證券化,每單產品的優先級證券本息均已正常兌付,但隨后由于金融危機,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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