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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增長壓力大,國務院發文暫停清理地方稅收優惠

地方企業和地方政府可以暫時松口氣了。
5月1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25號文)稱,各地與企業已簽訂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的部分,不溯及既往,此前規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進行。
這也就意味著,國務院在去年12月發的《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62號文)被暫時擱置。62號文曾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并在2015年3月底前上報。
去年年底,國務院下發的62號文要求統一稅收政策制定權限,規范非稅等收入管理,嚴格財政支出管理,“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根據要求,各地要開展一次專項清理,摸底排查,在2015年3月底前上報。
長期以來,地方政府依靠各類優惠政策來招商引資,鼓勵企業落戶,隨著國務院的一紙文件,讓地方政府“壓力山大”。
一名浙江地方官員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62號文的威力還是很大的,下發前一兩個月簽下的大項目,當時承諾了各項優惠政策,力度不算小,但62號文一下來,地方上相關部門沒了方向,優惠政策都沒有執行,有些合同也面臨執行難題。
更直接的是四川省長魏宏,在今年“兩會”上,直接向李克強總理“倒苦水”。魏宏稱,有許多投資項目涉及到去年出臺的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文件,到現在都無法落實。
“投資5億以上的項目,正在實施還沒論證的項目410個,涉及資金6600多億;已經簽約還沒實施的290個,涉及投資3000多億。近1萬億項目基本都因此放著。”魏宏稱,這項改革措施在落實過程中遇到了“一刀切”的情況,并導致許多投資項目面臨停滯困境。
財政部長樓繼偉在今年“兩會”的記者會上也曾回應,對區域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規范管理是一項改革任務,目前的情況是這些政策太亂、太隨意,因此必須清理,“首先說清楚,不能再出新的政策,對老的政策要逐步清理,要統一進行清理。”
話雖如此,在當下的經濟形勢面前,也不得不做出些改變。
有分析人士認為,25號文是對62號文“委婉的糾正”。目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穩增長的任務提到前面,專項清理工作等都推后執行,就是為了不打擊地方的積極性。
事實上,對地方稅收優惠政策不會一刀切的信號早已釋放。
今年4月22日,李克強在廈門與臺商座談時,有臺商擔憂62號文會對臺商投資造成影響,李克強強調優惠政策不會改變,已制定的一些政策、已簽訂的合同繼續有效,不存在溯及既往的問題,“給你們吃一顆定心丸。”
一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形容,25號文是國務院及時對經濟環境變化做出了反應,“算是個積極的應對,畢竟現在穩增長的壓力大,但我們也沒有料到這個通知會下來的這么快。”該人士認為,25號文中還是體現了一些靈活性,不會像之前那樣一刀切,以后要出臺新的優惠政策,應該會更規范。
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
國發〔2015〕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就《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中涉及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統一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到位。
二、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出臺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又確需調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
三、各地與企業已簽訂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四、各地區、各部門今后制定出臺新的優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規定事項外,涉及稅收或中央批準設立的非稅收入的,應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批準后執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與企業繳納的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
五、《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規定的專項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進行。
國務院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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