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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5月11日將公開再審19年前陳夏影等綁架殺人案
據福建省高院官方微博5月4日上午消息,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9時在福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審被告人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再審一案。
陳夏影的申訴代理律師吳國阜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他同時接到福建省高院的通知,定于5月8日召開庭前會議。

“這個案子既不是真兇歸來,也不是亡者復活,而且已經過了19年,如何公開透明地審理這樣一個案子,對福建省高院來說是一個考驗。目前看來,福建省高院對這個案子的再審非常重視。”吳國阜說。
1996年,福建省福清市一13歲男孩被綁架后殺害,當地三青年黃興、陳夏影、林立峰很快被確定為犯罪嫌疑人,該案歷經福州市中院、福建省高院三次審判、三次裁定,福建省高院兩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該案卷宗顯示,判決書關于林立峰、陳夏影、黃興犯綁架罪的事實認定,只有相關有罪供述和間接證據,繩索、膠帶、柳州車等認定的作案工具均未找到;作為證據的勒索字條均不是嫌疑人所寫,卻沒有查清來源;此外,該案相關證人反復做出完全相反的證言,被告人和證人均稱曾遭刑訊逼供。
最終,在未補充有效新證據的情況下,福建省高院以“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做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審判決,判處黃興、林立峰死緩,陳夏影無期徒刑。
三被告人及家屬多年申訴無果。林立峰于2008年在獄中病逝,黃興、陳夏影則至今仍在喊冤。
2015年1月,律師吳國阜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稱,他已于2014年11月找到了當年的關鍵證人,這位證人稱,案發時陳夏影人在深圳,沒有作案時間。該證據已提交至福建省高院。
2月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決定,再審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非法拘禁一案。
陳夏影的父親陳煥輝當天拿到了法院的再審決定書,他告訴澎湃新聞,這是他為兒申訴近19年來“最有希望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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