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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紅河再回應“500萬獎拆建”:學來的,已依省文件暫停


4月29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獨家刊發了《云南紅河每年五百萬獎勵拆建,書記市長“給力”也可從中分成》一文,引起廣泛關注。
29日晚,云南紅河州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給澎湃新聞發來一份《關于紅河州棚戶區改造情況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對發獎金激勵棚改工作一事作了詳細說明。
《說明》稱,在2014年棚戶區改造工作全面啟動前,紅河州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專門組織相關人員到湖北、遼寧、內蒙古等地方進行考察,學習借鑒成功經驗。
《說明》寫到:為順利完成棚改任務,紅河州參照其它地方的有效經驗,將棚戶區改造工作列為州委州政府的重點工作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了《紅河州棚戶區改造工作考評辦法》,于2014年9月2日,以紅政辦發[2014]133號文件下發,進一步明確棚戶區改造責任主體,對完成任務的給予一定獎勵,對不能完成任務的進行相應處罰,文件下發后,還作為“陽光棚改”的內容在網站上公布。
此前,紅河州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楊明志答復澎湃新聞“考評辦法沒有問題”,但沒有回應考評辦法出臺依據、審議程序、獎勵資金來源等具體問題。
就此,《說明》稱:2014年11月,云南省下發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州委州政府已經按上級精神暫停執行《紅政辦發[2014]133號》中規定的相關獎勵政策,并未兌現去年的相關獎金,今后,紅河州棚戶區改造考評工作也將會嚴格按照中央和省的相關規定和精神執行。
《說明》寫明:紅河州是云南省棚戶區改造的重點州市;因為全州南北發展差距大,地區發展不平衡,棚戶區改造任務重、改造難度大;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一定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嚴格執行棚戶區改造的各項規定,真正把中央這一惠民工程落到實處,惠及千家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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