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主角:教育資源不能由富人獨享
因不滿教育局在學區劃分上的不透明、不公允,南京市民顧先生將區教育局告上了法院。
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于4月24日開庭審理。當事人顧先生是一名46歲的父親,有兩個女兒。
24日,南京市建鄴區法院作出裁定,顧先生的女兒在起訴前未滿6周歲,不屬于“適齡兒童”,與被訴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此駁回起訴。
“為了子女,奮不顧身,肯定要給下一代創造公平的環境。”聲音洪亮的他對澎湃新聞說,“打算上訴,我肯定要上訴,較真到底?!?strong>
告訴我什么是“就近入學”
澎湃新聞:去年,你起訴建鄴區教育局前,是什么情況?
顧先生:之前10多年,我們小區一直沒有劃分到施教區,都是派位到2公里外的南湖三小,等到南湖三小招不滿了,才輪到我們。
去年4月,和我家一條馬路之隔,400米外,新建了一所小學,叫南師附中新城小學北校區(以下簡稱“新城北小”)。
我就想,根據“就近入學”原則,自己的女兒可能會分到新城北小。沒想到,去建鄴區教育局一打聽,2014年還是分到南湖三小。
區教育局和我說,“就近”不等于“最近”。我就問,那你們能不能告訴我,什么是“就近”?我不滿意他們的答復。
澎湃新聞:為什么不滿意,想讓女兒去新城北???
顧先生:“就近入學”,不就是離家最近嗎?新城北小離家近,走路六七分鐘。如果去南湖三小,要經過8條馬路,8個紅綠燈,對小孩不太安全,甚至要冒著生命危險。這種隱患,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后果。
再說,我們家長也沒那么多時間去來回接送小孩啊。如果離家近,也安全,小孩自己就可以去上學。
我再舉個例子,比我們家遠的地方,有好幾個樓盤都劃到新城北小的學區。比如,離新城北小約3公里外的雨潤國際廣場,就被劃到新城北小的學區。而我們家距離新城北小才400米。憑什么較遠的雨潤國際廣場就是新城北小的學區,而偏偏較近的我們小區卻不是學區呢?這是教育部門所宣揚的“就近入學”?我認為,哪個小區算作是某個學校的學區,就是教育局說了算。不過,教育局的自由裁量權也太大了。
澎湃新聞:你接下來做了什么?
顧先生:我收集了小區里200多名業主的聯名信,請求區教育局根據“就近入學”的原則,把我們小區劃到新城北小。教育局回我們說,南湖三小師資力量好。這不等于說,我牙疼了,你讓我去看婦產科。
我又叫了20多個業主,到市教育局、市政府門口,反映訴求,為此還被派出所關了一天。他們和我說,你要參與這個事就拘留你,不參與就放你出來。我想到家里的兩個小孩和老婆,只好答應不再參與這個事?;貋砗?,我感覺很憋屈。既然上訪傷不起,那我就想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澎湃新聞:你做了哪些準備?
顧先生:我上網查相關的法律法規資料,從一竅不通到知道很多。
我還上網搜律師,搜到斯偉江律師的微博,就給他留言,反映這么個事。我和他素不相識,他馬上答應了,說給我做公益援助。
教育資源不能由富人獨享
澎湃新聞:立案情況怎么樣?
顧先生:2014年7月,我提交訴狀,建鄴區法院說沒辦法受理,他們給我下了個裁定書,說建鄴區教育局劃分施教區的行為,具有普遍約束力,屬于抽象行政行為,不屬于法院行政審判的受案范圍。
我就上訴到南京市中級法院,后來市中院又給我下了個裁定,認為建鄴區教育局每年對轄區內施教區進行劃分的行為,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南京市中院裁定,由建鄴區法院立案受理。
澎湃新聞:你對這次判決結果感覺怎么樣?
顧先生:對結果感到很意外,本來我有80%把握勝訴的。沒想到是這樣一個理由,說我的女兒去年7月還不滿6周歲,沒資格起訴。“民告官”還是難啊。
為什么會在去年就起訴?那是因為,2015年施教區會在5月份公布,如果到時候再起訴,那就晚了。那時候,小孩可能已經在南湖三小上學,傷害已經造成了,所以只好提前維權了。
澎湃新聞:你打算怎么辦?
顧先生:打算上訴,我肯定要上訴,較真到底。
澎湃新聞:為什么?
顧先生:父母可以為了子女奮不顧身。女兒是寶貝,肯定要為下一代創造公平的環境。這也不僅僅為了我女兒一個人。
澎湃新聞:你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有什么社會價值?
顧先生:通過起訴教育局,還是推動了一些事情,劃分學區的事情以前只是在網上公布結果,從來不征求意見,感覺是“暗箱操作”,就是幾個領導開會就決定了。現在,有家訪,有摸底調查了。做總比不做好,這也是個進步。
澎湃新聞:你還想說點什么?
顧先生:還是那句話,我希望小孩能去新城北小上學。
我為了這個事情也是蠻拼的?,F在鉆進去,知道了很多,會看一些案例,包括國際上的案例。教育資源是不能用來尋租的。富人家的孩子是孩子,窮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應該公平地享受教育資源。窮人要通過教育改變命運,教育資源不能由富人獨享。全世界都是這樣。
我希望大家多多關注這種事情,一起推動學區劃分更加透明、公開、公正。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