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學區劃分不透明,南京一家長起訴教育局較真“就近入學”權

家門口400米就有一所小學卻不能上,可孩子卻要“舍近求遠”,可能要跑到2公里外另一所小學去上學。南京市民顧先生認為,根據“就近入學”規定,他的孩子應該上離家最近的學校,遂起訴該市建鄴區教育局。
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于4月24日下午宣判。據了解,這起罕見的、希望以個案來推動教育部門正視基礎教育公平問題的公益類訴訟,已引起各方關注。
當天,南京市建鄴區法院作出裁定,顧先生在起訴時,由于其女兒未滿6周歲,不屬于“適齡兒童”,起訴人與被訴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此駁回他的起訴。
南京法院系統的人士對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說,裁定駁回起訴,并不存在勝訴、敗訴問題。“教育局的行為是不是合法,這次沒有審理。希望哪一天有機會審理,這真正涉及教育公平問題。”
顧先生則對澎湃新聞說,“打算上訴,我肯定要上訴,較真到底。”
距家近的小學上不了,要去2公里外的學校
今年46歲的顧先生,有兩個女兒,其中一個2008年10月出生,今年9月就要上小學了。實際上,從去年開始,顧先生就開始操心上學這事兒。
家住建鄴區吉慶家園小區的顧先生說,2014年4月,離家400米外,一條馬路之隔,新出現一所小學——南師附中新城小學北校區(以下簡稱“新城北小”)。
他原本以為女兒會上這所小學,去咨詢建鄴區教育局后卻得知,2014年吉慶家園小區的學區依然在南湖三小,在2公里外。
“如果去南湖三小,要經過8條馬路8個紅綠燈,對小孩不太安全,甚至要冒著生命危險。”顧先生對澎湃新聞說。
為啥要去更遠的學校?區教育局告訴他,“就近不等于最近入學”。這讓顧先生很不滿意。
2014年7年,顧先生替女兒起訴建鄴區教育局,認為教育局違反了《義務教育法》中“就近入學”的政策精神,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決確認2014年建鄴區教育局劃分小學施教區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澎湃新聞了解到,建鄴區法院一開始并沒有受理此案。后經南京市中級法院裁定,該案才由建鄴區法院立案受理。
提前維權,被教育局駁斥為不具有訴訟資格
今年4月2日,建鄴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
在法庭上,顧先生稱,自家距離新城北小400米,女兒卻不能去上。而距離新城北小約3公里外的雨潤國際廣場以及還在建設的其他3家新樓盤,卻都被劃入新城北小的施教區,而且全都是雙學區。他說,“這違背了教育資源公平的原則。”
對此,建鄴區教育局的代理人則認為,學區劃分所要考慮的不僅是“就近”原則,要根據本區域內的小學布局、入學兒童的數量及分布情況,確定公辦小學的施教區范圍和招生規模,學區分布呈不規則多邊形。
除了就近原則,顧先生的代理律師說,“不能把學區劃分結論直接放在網上公示,而沒說為什么這樣劃分,也沒征求群眾意見、廣泛討論,這在程序上是違法的。”
雙方的爭論焦點,還集中在顧先生的女兒是否有資格提起訴訟。建鄴區教育局稱,2014年7月,顧的女兒還未滿6周歲,是學齡前兒童,不是本案適格主體。
顧先生的代理律師則認為,“小孩不能等、不能拖”,不能等她成為事實上的受害者,顧先生才起訴。在明知會受害的情況下,原告和被告的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打個比方,明知這狗每年都咬人,不能等到被咬了才起訴,在狗咬人之前,就必須依法制止它。”
顧先生也對澎湃新聞說,2015年施教區會在5月份公布,如果到時候再起訴,“那就晚了”,因為“小孩可能已經在南湖三小上學,傷害已經造成了,所以只好提前維權了”。
此案為學區紛爭提供一個可訴樣板
建鄴區法院認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是提起行政訴訟的必要條件。
本案中,起訴人顧某(顧的女兒)年滿6周歲前,不屬于適齡兒童。換句話說,顧某2008年10月出生,在去年7月起訴時,還不滿6周歲,不能上小學接受義務教育。從而,教育局行為設定的權利義務也就與顧某無關,她不是該行為的行政相對人。
該案主審法官對澎湃新聞解釋說,顧某不是適齡兒童,不能起訴。“打個比方,如果可以提前一年起訴,那么是不是可以提前兩年、三年,好幾年呢?”
此外,建鄴區法院還認為,顧某屬于2015年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區教育局還未做出2015年公辦小學招生計劃及施教區的實施辦法。也就是說,不能確定今年其所在的吉慶家園是否會被劃到南湖三小的施教區。
主審法官對澎湃新聞說,“從邏輯上講,即使前10次是這個結果,不代表下次就是這個結果。”
最后,法院裁定,“起訴人與被訴行為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駁回顧某的起訴”。
這樣的結果,出乎一些人的意外。顧先生對澎湃新聞說,“我本來有80%把握勝訴的。”
主審法官說,“我沒有感覺到什么行政干預、壓力,我的本職工作是依法裁判。在我手上,也判過行政機關敗訴。”
不過,該案的顯示意義已遠遠超過訴訟本身。
有法院人士對澎湃新聞說,這給教育系統提了個醒,學區劃分應該“廣泛聽取意見”。如果沒有聽取意見,在合法性上是有問題的。不過,對于怎么征求意見,征求誰的意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目前仍有待于進一步的明確、明晰。
顧先生的代理律師對此結果也不滿意,但他認為,這給學區紛爭的解決提供了一個渠道,至少“可以提起訴訟”了。這也可以推進學區劃分的決策透明化、公開化,比如,要聽取意見,教育局人員要家訪、要摸底;同時也推進決策合理性,讓大家知道為什么要這么劃分。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