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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精神障礙男子殺害奶奶,被家人囚禁鐵籠11年
云南普洱市景東縣嚴重精神分裂癥患者魏學明,因殺害了自己的奶奶,被家人鎖入籠中,至今已逾11年。
澎湃新聞在當地走訪發現,僅在景東縣文井鎮,此類長期被鐵籠困住的精神障礙患者達8人。
而在2012年當地“解鎖行動”中,該縣共有65名被家人限制自由的患者被記錄在案,但“解鎖行動”似乎收效甚微。一名男子經治療后癥狀減輕,返家后又演血案。
在官方看來,此類患者的治療“是一場沒有結局的戰爭”。而在患者的監護人看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外的剩余部分,仍是一筆巨大的負擔,且他們對治療效果也缺乏信心。
“鐵籠或許是最保險的辦法。”魏學明的家屬說。
鐵籠“懲罰”
2015年4月17日,云南省普洱市景東縣文井鎮中所新村。
氣溫逼近36度的晌午,42歲的魏學明從夢中醒來,陽光像一把刀子,掃過他伸出鐵籠的右手。

豬圈旁的鐵籠,螺紋鋼銹跡斑斑,里面鋪著海綿,頂上搭著油氈。籠門一般不會鎖,魏學明可以鉆出來,或者再鉆回去。但阻止他去更遠地方的,是一根一米長的鐵鏈。
沒有其他事情可干,他反復摩挲著這根鎖住脖子的“神吉”牌鎖鏈,鏈子已被磨得發亮。在這個鋼鐵和油氈構成的世界里,魏學明已生活了11年。
他本是正常人,“發瘋”的跡象出現在13歲那年。一次課堂上突然暈倒后,魏學明被送往村里的醫務室救治,但病情開始一發不可收拾。此后他開始出現遲鈍、暴躁等癥狀,并喪失了勞動能力。
魏學明的病情在2003年12月來了一次大爆發,結果是他殺死了自己的奶奶。
事發當日中午,因為瑣事,魏學明跟母親李連清發生了口角。隨后,他從院子里找到一塊磚頭,不斷追打李連清。
李連清跑出屋外,叫來親戚幫忙。人們趕到她家中時,發現魏學明的奶奶已躺在血泊中。之后,魏家奶奶在醫院里搶救了一周,不治身亡。
鑒定紀錄顯示,命案發生后,魏學明被診斷為嚴重精神分裂癥。
魏家人意識到,魏學明是一個可能給家人和村民帶來巨大危害的隱患。
李連清和大兒子魏學忠商量后,請鎮上的人焊了一間鐵籠。家里的12個親友接力將籠子抬回了家中。
鐵籠不足4立方米。家人用鐵鏈將魏學明的脖子和腳鎖在鐵籠上,又將籠子放置在豬圈旁。
剛被關進去的時候,魏學明在籠子里又哭又嚎,試圖掙脫身上的鎖鏈。“身上都是在籠子上蹭出的血,”李連清回憶,“他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做錯了。”
奶奶出殯那天,李連清帶著白色的孝帶,走到魏學明面前,“哭啥哭?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嗎?”
聽到母親的問話,魏學明突然安靜了下來。
“我殺了奶奶。”魏學明低著頭,卷縮在籠子里。
他開始坦然接受“懲罰”,也沒有再要求家人將他放出來。
有時,他也會表露渴望。村民們常常聽見他躲在籠子里唱《鐵窗淚》。
“唱得人心疼想哭。”一位鄰居形容。
2010年,李連清全家搬入新房,魏學明則被留在了原地。
那時,魏家對于他的命運曾有過爭議。李連清看著兒子風吹日曬,心有不忍,想將他放出來,但魏學忠堅決不同意。
“鎖著總比他殺人好,總比他被人殺好。”魏學忠說,他們也沒有能力將魏學明送入精神病院治療。對于年收入2000元的家庭來說,僅魏學明在醫院的伙食費,都是無法承擔的重負。
魏學明通常一周洗一次澡,母親把水桶放在籠子邊,他自己動手解決。每天中午1點左右,李連清將做好的飯菜送到他的面前——一大洋瓷碗飯,一些樹頭菜,幾小片肉。魏學明會把菜先吃完,剩下的飯留到晚上食用。
這個籠子里的中年男人,穿著發黑的夾克和軍褲,面對陌生人的探訪,常常露出善意的表情。
“吃了睡,睡了吃。”魏學明扯了扯脖子上的鐵鏈說。這根鐵鏈將他的活動范圍固定在鐵籠內外一米的區域中。
在失去自由的11年中,他早已沒有了悲喜。有時村民來看他,會丟一、兩盒煙。對此他感激不盡。
“都是好人,我是個壞人。”魏學明聳聳肩。

失敗的“解鎖行動”
魏學明被鎖11年的事在普洱引來不少爭議。爭議的焦點是,早已獲悉此事的官方為何沒有施救?
澎湃新聞在當地走訪發現,魏學明的遭遇并非孤例。
此前的2015年3月,普洱所轄的瀾滄縣也曾有一名精神障礙患者被鎖進鐵籠近2年。據云南媒體報道,后經官方與家屬溝通,這名“籠中人”的生活起居已得到妥善安置。
2015年4月10日,魏學明所在的中所村,一名“籠中人”剛剛被放出來。家人發現這名常年被鎖住的精神障礙患者已生命垂危。
據中所村村委會主任羅明華介紹,在2012年的一次排查中,文井鎮包括魏學明在內共有8名“籠中人”被記錄在案。
那次排查源于普洱市官方發起的“解鎖行動”。
景東縣政法委副書記張雄告訴澎湃新聞,全縣排查的數據顯示,各類精神病患者達1400多人。
“有暴力傾向的,被家人限制自由的患者達65人。”張雄稱。
通過反復與家屬溝通,這65人最終被送往位于思茅區的普洱市精神病院進行鑒定、救治。他們的醫療費用由普洱市政府買單,運送成本則由景東縣政府承擔。
“但后來發現,救治這類患者是件頭疼的事。不是我們不救,是根本救不下來。”張雄“委屈”地說。
2013年5月1日《精神衛生法》施行后,精神障礙患者的收治工作改由衛生部門主管。包括此前送治返家后又再次發病的,景東官方再次排查出52名患者。
景東縣民政局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2015年3月26日,云南省公安廳等部門在一次《關于肇事、肇禍等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視頻會議中,確定該類患者的醫療費用經農村合作醫療報銷90%后,再由他們補助每名患者2000元。“在國家級貧困縣,已屬不易。”
但事實上,針對這類特殊群體的送治工作,是一場沒有結局的“戰爭”。張雄回憶,部分患者送治后癥狀減輕,但返回家中后,再次犯病。
已有悲劇上演。景東縣漫灣鎮一名40多歲的患者張某,在2012年被排查送治、返家后,用鐮刀將母親殺死。
“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愈的幾率微乎其微。”參與兩次排查的張雄總結。“有過上述教訓后,即便病情減輕,也不敢輕易將之放回家中。”
在他看來,如何處置此類精神障礙患者的決定權,并不在官方手中。
張雄介紹,按照《精神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官方若要將他們送去鑒定和治療,需要經過監護人的同意。“即便是之前解救的被鎖患者,也是反復做了工作后,家屬才同意放他們出來。”
2012年的“解鎖行動”中,魏學明本已上了救治名單。但官方的解救、送治計劃被魏學忠拒絕。此后村主任羅明華多次登門做工作,無果。魏家甚至不肯讓魏學明再做一次精神鑒定。
食宿等費用只是魏學忠考慮的一方面。他擔心的是,如果救治一半,官方不再續助怎么辦?即便病情好轉,返家后再次傷人怎么辦?
在他看來,雖然殘忍,但鎖住兄弟魏學明不失為最保險的方法。
2015年4月18日,經過文井鎮政府與在廣西打工的魏學忠再次溝通,他同意“等回來后再做決定”。
“政府應該建立社區幫扶機制。”云南大學社會學馬姓副教授認為,《精神衛生法》對此類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收治的規定,具有防范公權力濫用的效果。“但監護人大可不必使用鐵籠等極端方式,通過官方建立的社區幫扶機制,可以改善癥狀不太嚴重的患者與家人的關系。當然,這也需要大量的資金和人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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