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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里競選廣告與同性婚姻:19年來美國民意如何天翻地覆


這十九年間,特別是近五六年來,在如何看待同性戀與同性婚姻的問題上,美國主流民意的變化,用天翻地覆來形容絕不過分。
2000年,佛蒙特成為美國第一個立法承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civil union)”的州——由于反同的民意強大,議員們不敢把同性伴侶關系直接稱為“婚姻(marriage)”,絞盡腦汁發明了“民事結合”一詞作為折中。結果法案仍然激起了反同派的強烈反彈,示威抗議乃至死亡威脅層出不窮。
為防暴民沖擊,州議會在表決提案前臨時開辟了逃生通道;而州長在簽署法案后很長一段時間,必須每天穿防彈衣上班。在當時,支持“民事結合”的合法化是自由派的專利,保守派絕大多數反對承認任何形式的同性親密關系;然而時過境遷,如今堅持將同性親密關系限定在“民事結合”范疇的人里,保守派反倒成了大多數——因為自由派已經普遍認為這個詞與“隔離而平等”一樣是隱蔽的歧視、應當堂堂正正地賦予同性情侶們進入“婚姻”的權利了。
論起對民意的敏感,自然非政治人物莫屬。2008年奧巴馬競選總統時,雖然呼吁廢除DOMA,同時卻又極力向選民保證自己絕對無意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據其競選操盤手David Axelrod新近出版的回憶錄透露,奧巴馬其實一向支持同性婚姻,只是感覺當時民主黨基本盤中反同勢力仍占主流,因此不敢公開自己的觀點。
到了2012年大選,全國公眾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首次超過反對方,向來以自由派自詡的民主黨更不待言;在本黨選民與LGBTQ(女同、男同、雙性、變性、酷兒)團體的雙重壓力下,奧巴馬審時度勢,終于半推半就地宣布自己的觀點已經“演化”,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公開支持同性婚姻的總統。
兩相比較,克林頓夫婦直到2013年、DOMA即將被最高法院宣判違憲(United States v. Windsor)前不久,才宣告完成觀點的“演化”,已經算是后知后覺了。
不過在共和黨方面,這樣的“演化”還為時尚早。雖然主流民意對同性戀的態度已經翻轉,但反同的福音派基督徒仍舊是共和黨基本盤中最強大的一股力量。因此黨內但凡心懷大志者,無不盡可能對同性婚姻表現得咬牙切齒。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參議員Robert Portman,2013年面對兒子“出柜”,恍然大悟同性戀并非病態、同性戀者有權追求幸福,成為共和黨內極少數公開支持同性婚姻的政治人物之一。
又比如前副總統切尼,在位時眷戀權勢,對自己小女兒是同性戀的事實三緘其口、支持布什政府的反同政策,等到退居二線、別無所求之后,終于下定決心為性取向平權鼓呼;與之相反,切尼的大女兒去年競選參議員時,曾試圖在黨內初選中以決絕的反同姿態討好保守派選民,為此不惜與妹妹公開決裂。
保守派勢力對共和黨的挾持,使得美國目前LGBTQ平權的立法進程遠遠落后于主流民意。由共和黨控制州議會的各州在最近幾年中紛紛出臺地方法律禁止承認同性婚姻,在這些法律先后被下級法院推翻之后,又陸續上訴。如今官司一路打到高院,月底就將開庭辯論(Obergefell v. Hodges),眼下雙方都心中惴惴,不知同性婚姻合法化能否畢其功于一役。
除此之外,目前還有29個州允許雇主毫無理由地解雇LGBTQ員工;印第安納州日前剛剛通過法律,允許商家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對LGBTQ顧客提供服務——即便同性婚姻之爭塵埃落定,性取向平權仍然道阻且長。
然而即便有這些種種挑戰,如今的情況已經比上一代維權人士所能想象的好上太多。事實上,社會觀念的變遷往往迅速得讓人無所適從。
比如,生活在這個時代的我們恐怕很難想象,整整五十年前,不但美國黑人的投票權尚未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而且夫妻行房時采取避孕措施居然會被判罪(Griswold v. Connecticut)——至于未婚人士,更是要等到1972年才被高院裁定同樣擁有避孕權(Eisenstadt v. Baird)。
再比如,高院曾于1986年允許各州將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入罪(Bowers v. Hardwick),直到2003年才推翻這一判決,承認同性關系受到憲法保護(Lawrence v. Texas)。我們當代諸多習以為常的觀念,倒退幾十年,莫不驚世駭俗。
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一兩代后,人們回頭看當代美國人關于女性墮胎權、死刑存廢等等諸多問題的爭論,或許也會像當代美國人回頭看幾十年前關于投票權、避孕權的爭論一樣,覺得不可思議。
幸運的是,在自由民主制度的保障下,他們所有人都可以盡情地參與到爭論、抗議和鼓呼之中,推動社會向一個或另一個方向轉變;他們不必擔心公權力的蠻橫干涉與報復,只消各盡人事,靜待時間的答復。
時間,至少在同性婚姻問題上,已經對美國公眾給出了相對明確的答復。一些福音派基督徒眼看國內大勢已去,紛紛將目光投向海外。其中最臭名昭著的是一位名為Scott Lively的牧師。他多年來在國際上積極推動反同大業,被廣泛視為烏干達2009年反同性戀草案的幕后推手。該草案欲對同性戀者判以死刑,后在國際壓力下改為無期徒刑,并于2013年被烏干達議會通過。烏干達的同性戀權益組織已經以反人類罪將Lively牧師告到美國聯邦法院,此案目前正在審理中。

除在烏干達的活動外,Lively牧師還部分促成了俄羅斯2013年反同性戀法案的出臺。根據該法案,任何在未成年人面前涉及“非傳統的性關系”的言行均屬犯罪。由于希拉里這次的競選啟動廣告有同性情侶出境,因此俄羅斯電視臺在轉播這支廣告時,預先在視頻上打了“少兒不宜”的碼,免得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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