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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拒批四家公司環評報告書,華潤電力、中電投“上榜”
新華網4月14日消息,隨著新環保法的實施,企業環評的審批與驗收開始日趨嚴厲。
日前,新華環保從國家環保部獲悉,3月份,包括華潤電力以及中電投在內等四家公司上報的環評報告書,遭遇環保部不予批準的“禮遇”。
環保部公布的資料顯示,3月20日,環保部下發《關于不予批準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寧武2×35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通知》,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審的請示,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
國家環保部認為,該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擬從華電集團忻州廣宇煤電有限公司脫硫改造和新建脫硝設施削減的排污量獲得,但尚未取得華電集團同意文件。
此外,項目所在區域寧武縣2014年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總懸浮顆粒物(TSP)日平均濃度超標,預測表明,疊加本工程建設,并考慮替代城區冬季采暖鍋爐,對煤堆場采取防塵抑塵措施后,環境空氣質量仍不能滿足相應功能區要求。
環保部強調稱:“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我部委托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進行監督檢查。”
另一家遭到拒絕的是批欽州熱電廠一期工程。該項目投資建設單位為中電投北部灣(廣西)熱電有限公司。
環保部3月17日下發的文件顯示稱:“審查過程中,我部收到廣西欽州藍島環保材料有限公司《關于欽州熱電廠一期工程固廢處置設施的說明》,證明其已與你公司終止并撤銷固廢處置協議。經核查,你公司未如實反映上述情況。鑒于該項目事故灰場和固廢處置措施不落實,我部決定不予批準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與華潤電力一樣,環保部強調:“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我部委托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進行監督檢查?!?/p>
同一天遭到環保部拒絕的還有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環保部隨后發現,連云港徐圩港區30萬噸級原油碼頭工程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徐圩港區,但該區的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尚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此外報告書提出的海域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缺乏針對性,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1)的相關要求等問題,環保部決定不予批準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另一家則是晉城市鴻生化工有限公司,資料顯示,該公司上報的工藝技術自動化改造項目因選址區域地下水環境比較敏感以及工程分析內容不全面等多個問題遭到環保部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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