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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杰譯”古風何時休:給席代岳譯九卷希臘羅馬英豪列傳挑錯
在明治維新時代的日本,有不少翻譯家喜歡隨著自己心意來譯外國書,稱作“豪杰譯”。豪杰也者,自然不必拘于小節,能呈現一個大體就足夠了。于是文句不太通順,沒關系,不妨挾泥沙以俱下;知識不太齊備,也沒關系,反正都是枝葉上的小問題;此外,譯者時不時還有自己的發揮,別人看來是喧賓奪主,他自己倒是覺得點鐵成金了呢。唯此緣故,當年梁啟超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式翻譯德富蘇峰的文章,在蘇峰看來,竟然還佩服得不得了。

2012年,安徽人民出版社推出了經由席先生本人重新修訂并恢復舊譯名的九冊本,改題作《希臘羅馬英豪列傳》,編者在書前的“再版前言”說:上個版本(吉林本)引進以來,“澤被學界已久”,而修訂是出于“譯名統一”的考慮;“囿于各種條件限制,我們尚無法以希臘原文校訂席譯,而席代岳先生譯筆之優美雄渾,實無愧于普魯塔克的蓋世杰作”,“故而除了明顯的舛誤,我們對席先生的行文皆保持原貌,不做加工更改”。由此可知,書中再有學術上的問題,都是沒有從希臘原文校訂的緣故;再有文詞上的問題,則都是席先生的雄渾美文之個性的體現了。這些說法太挑釁我們的沉默了,因此不能不說點兒什么。
席先生“譯序”說自己參考了四個本子,即Dryden英譯本(Clough氏1864年訂正本)、婁卜叢書的Perrin校譯本、Langhorne兄弟的詳注本和牛津大學晚近出版的Waterfield節譯本。他批評婁卜叢書本“應有的注釋全付闕如”,自稱“為了便于國人的閱讀,必須在注釋方面下很大的功夫,才能滿足個人要求的標準”。
這句話我雖然沒怎么看懂,但連搞了幾十年普魯塔克著作研究和翻譯的Perrin都不在話下,想必是有極為“高大上”的追求。譯者自我表彰說他的四千多條注釋主要來源是網絡搜索和美國圖書館查來的資料,有占總數三分之二的注釋涉及考證、評敘、解釋等,但我查看了一下,那些聯系當下生活和泛泛中西比較的注釋除外,有學術含量的,都是譯自Langhorne兄弟十九世紀的腳注,并且席先生不拘小節,原本征引文獻都有具體章節序號,在此即一概略去。
席先生是儒將,涉及軍事史的問題,他總是津津樂道,不厭其詳。但普魯塔克這書不能算是以排兵布陣為主的兵書。一出現其他的內容,譯文就變得混亂費解了。語句之顛倒粗劣,韻文之荒陋酸腐,姑且不談,手邊有書的讀者隨處可找到這樣的例子。我就撿出那些翻看之后覺得最夸張的錯誤,間或結合其“不懈努力”的譯注來說說吧。從這九冊書中抽樣,為求一個相對可靠,我會在每冊挑出一兩例作為代表。

第二篇“萊庫古”(I,111頁):涉及某王品嘗斯巴達肉湯的掌故,注云:“這個故事是敘拉古的狄奧尼修斯所說,記載在《斯巴達嘉言錄》。”此Dionysius of Syracuse即某王之名號,這個故事非他所說,而是說的他本人。《斯巴達嘉言錄》指的是普魯塔克《道德論叢》中的一篇(Apophthegmata Laconica),但這個故事并不見此篇,而在另外一篇《斯巴達制度》(Instituta Laconica)中,因為下文又涉及一故事出自《嘉言錄》,譯者查英文譯注看順了眼,當成同一篇了。
第五篇“伯里克利”(II,98頁):謂伯里克利天生異秉,頭顱偏大,雅典詩人稱作Schinocrephalos,譯作“紅蔥頭”是不對的,σκíλλα應是地中海沿岸常見的海蔥(Drimia maritima)。這倒也罷了,滑稽的是接下來幾段喜劇詩人就此發揮的描述,其中Telecleides一節,查原文,本是說伯里克利患頭疼病,如“擺開十一張臥席的餐室發生了動亂”,席先生認定這偉人必是為國憂心,遂譯作“他當時因政治問題無法解決,坐困愁城”,譯詩全不見那個比喻,反而敷演為一段不知所云的打油詩:“大頭大頭,如許愁悲,鎮日昏沉,無以解憂。想后思前,難以周全,孤注一擲,全國騷然。”又譯Eupolis喜劇中的詩句,原文不過一句,大意僅謂“且看這顆著名的頭顱”而已,譯者在此又發揚他棄原文而另作的本事,變成一首七言歪詩:“眾人之辭多自夸,千言萬語一句話;世間唯尊九頭鳥,地獄里面你最大。”
第六篇“馬修斯·科里奧蘭努斯”(II,248頁):言及古希臘人的名號,提及埃及國王托勒密九世(或稱之為八世,即“救世者”二世)的綽號Lathyrus,譯作“鷹嘴豆”(不如作“野豌豆”),注文說“意為‘無足輕重的窩囊廢’,這是他先后與他的姊妹克麗奧佩特拉三世和四世共同統治的關系”。記其在位時間也有訛誤,茲且不談,此注似認為這個國王與他姊妹共享王位便覺得他沒出息,顯然不知托勒密王朝向有姊弟兄妹結為夫妻共同統治的傳統,并且克麗奧佩特拉三世絕非此人的姊妹,而是其母。故前期為母子共治,后期則是他獨攬王權,不過屢次被其弟托勒密十世所打斷。至于克麗奧佩特拉四世,其實也沒有與其兄長兼丈夫的托勒密九世平起平坐,她很早就被其母后廢除了后位,續之以一位更年幼的妹妹。因此“野豌豆”的來歷絕非出此臆說,甚至后世史家反而以為其人在家族政治傾軋的混戰中幾十年屹立不倒,乃是托勒密朝諸王少見的典范。
第七篇“泰摩利昂”(III,16頁):西西里人民奉祀“亞德拉努斯(Adranus)”,注謂“這位神祇從他的紋章和旗幟看來,就是后來經常提到的戰神瑪爾斯;他的廟宇用很多條猛犬來守衛”。這番考證令人瞠目結舌,須知Mars在羅馬神話體系中,誕生于色雷斯海域,這和西西里一東一西,相距甚遠。又早在上古先民傳說中是羅馬開國君主羅慕盧斯兄弟之父,更不知與此處小城有何關系。西人言此神名當與波斯之神火(Atar)有些關系,因其地毗鄰埃特納火山,故與羅馬之火神武爾坎(Vulcan)也有淵源。至于古物所見銅幣有持矛牽犬之相,確與戰神相似,故學者以為是古時雇傭兵(Mamertines)的一種崇拜,并無人判斷“就是”瑪爾斯。
第八篇“馬塞拉斯”(III,161頁):普魯塔克引述了歐里庇得斯形容赫拉克勒斯的兩句流傳甚廣的詩,大意謂其素樸忠善,行事惡矯飾,言語少冗瑣。結果“豪杰”譯出來,變成了“其質若璞兮渾金,天將降大任于斯人”,前句過于概括,后句完全是譯者添補出來的內容。
第十篇“菲洛佩門”(IV,21頁):譯文中出現了“達科尼亞(Daconia)”,注云“原書為Daconia,應為Laconia之誤”,查希臘原文及校本,從無這個問題。這分明是John Dryden譯本的手民之誤,算哪門子“原書”。譯者故弄玄虛,引為自己的校勘之功,實在可笑極了。
同篇“弗拉米尼努斯”(IV,29頁):關于傳主的家族名(cognomen),席先生又加以“考證”,加注說:“在譯者手上的四個版本中,有三個版本用的名字是弗拉米尼努斯(Flamininus),只有一個版本用弗拉米紐斯(Flaminius),要是照著普魯塔克的原文,應該是Flaminius。”且不必計較用譯本當“版本”進行校勘有多可笑,也不必多言那獨特而令其生疑的“一個版本”就是Dryden錯訛很多的譯本,單說席先生這里搬出來希臘原文了。他不明白希臘文的字母ν就是拉丁字母n,反而看成了u,遂在此盲人指路,拿給不明就里的“國人”去看了,恐怕是貽誤不淺。
第十四篇“克拉蘇”(V,頁181):提到歐里庇得斯的悲劇《酒神的伴侶》Bacchae,將題目譯作《巴奇》,敢情羅念生、周作人、張竹明這些先生都是白費功夫了(后文倒是改了,作《酒神的侍女》,見VII,189頁注1)。這倒也罷了。此處譯者按照慣例,為蒙昧的“國人”解惑,在注中介紹歐里庇得斯,說他“平生事跡鮮為人知,寫出92部劇本,其中82部僅留劇名,存世的悲劇有10出”,我們不明白歐里庇得斯生平怎么就“鮮為人知”了,也不知道這“出”和“部”是不是有區別,關鍵是這里不該過于信賴自己的加減法。根據希臘化時代亞歷山大里亞學者所稱,歐里庇得斯可能的確寫了九十二部劇,而且也的確有八十一部(包括可爭議的)有題目可傳,但并不是說,這八十一部全都“僅留劇名”,這其中有殘篇或零星線索存世的有六十三部(可以新刊loeb版歐里庇得斯殘篇集的兩大厚冊為證),而完整傳世的,有十八部(或者加上有爭議的Rhesus,算是十九部)。即使去掉《圓目巨人》(不屬于悲劇),“存世的悲劇”至少也該有十七部。這根本不只是個數字的問題,任誰對歐里庇得斯有所了解的話,都不會出這個丑。
第十六篇“亞杰西勞斯”(VI,第2頁):大詩人西蒙尼德(Simonides)對斯巴達人的稱呼δαμασíμβροτ?觭,意思本是“殺人的”、“征服人的”,席先生所信賴的那幾個英譯本,或作“man-subduing”,或作“the tamer of men”,均與希臘文原義無甚出入。可“豪杰”譯來,這個威風的綽號居然變成了“聽話乖寶寶”!我讀到這里,實在驚詫莫名。
第十八篇“小加圖”(VII,45頁):有一句“舉凡稟賦很高的人對事物很快了然于心,那些素質普通的人非要下一番苦工夫克服困難才行”,譯注云:“這里引用亞里士多德的說法,可以參閱De Mere第1卷有關的章節”,譯者求助于婁卜本。Perrin說見于“De Mem., i. 1, 2, 24”,他老先生沒有預料到會有完全看不懂亞翁著作題名所寫的人要來借用他的指示,未將其還原成“De memoria et reminiscentia”的全稱,遂能傳抄成不知所云的這么個東西。席先生也沒想到這《論記憶》其實是短短的一篇,前面那個i是上章的意思,絕對不至于興師動眾到一卷。
第二十篇“德謨斯提尼”(VII,257頁):將Dryden英文中的Jupiter Soter譯作“‘持杖者朱庇特’”,我們且不管他再次用拉丁神名、完全不知道希臘原文就是宙斯這件事。其實婁卜本譯作“Zeus the Saviour”,是很清楚的,soter或σωτ?濁ρ就是“救星”之類的意思,而且他在別處已經譯過“‘救世主’朱庇特”(IX,53頁)了。古典神祇的附加名號,本來也是有講究的,當然不能憑空亂用。就我淺陋所見,雖有此形象(長柄權杖象征放牧世間眾生),但似乎沒有什么地方使用過“持杖者”這個稱號。
第二十一篇“德米特里”(VIII,15頁):“菲利庇德(Phidippides)是斯特拉托克利的政敵,有鑒于這些征候的出現,他像一個喜劇作家用下面的詩句,對于敵手進行毫不留情的攻擊。”席先生經常將長句的翻譯處理得文法割裂,這句話本來是說這個Phidippides寫了一部喜劇,用詩句攻擊他的敵手。席先生給這一句加了兩個注,第一個注謂Phidippides“是新喜劇的代表人物”,既知如此,為何又說他“像”一個喜劇作家?第二個注是針對“下面的詩句”,說“這幾句詩文來自柯克(Kock)搜集和編纂的《阿提卡戲劇殘本》第3卷”,且不管Theodor Kock編纂的Comicorum Atticorum Fragmenta應該譯作《阿提卡喜劇殘篇集》(是“喜劇”不是“戲劇”),有點兒常識的人都該知道,后世學者的殘篇集是從古典遺獻中輯錄匯編而成的書。婁卜本的譯注提及此處,只說是“參考(cf.)”,可并沒有說普魯塔克的引文之出處在一千多年后的書里面啊。下文同樣情況,也犯了同樣的錯誤(同冊29、39、52等頁)。
第二十三篇“伽爾巴”(IX,92頁):“他們逼著指揮官一個跟著一個冒頭去奪取,結果就像‘打進木頭的釘子逐一遭到拔除’”,我對照原文和中譯文看,差別在于,前者說的是士兵強擁其將領稱帝,結果是先上位的被后來又另立的打倒,好似一顆釘子被又一顆釘子打出來一樣。席先生的譯文體現不出這種“前后傾軋”的特征,顯得好像這釘子之間互相沒有關系一樣。注云:“這是希臘人常用的諺語”,來自于婁卜本的注釋,但原文并未直接引用這個諺語,而是采用借喻的手法,Perrin先生才引了那句諺語,說這里暗用(an allusion to)此典。而且,原本那個諺語的字面意思,就是“以釘拔釘”而已,沒有木頭這些內容。

至于Theodor Bergk大名鼎鼎的《希臘抒情詩人集》(Poetae Lyrici Graeci)被譯成《希臘詩文選》,August Nauck的《希臘悲劇殘篇集》(Tragicorum Graecorum Fragmenta)被譯成《希臘詩文斷簡殘篇集》,這類錯誤雖然不大,但說明譯者看不懂英譯本注釋上的縮寫,就靠一個有詩有文的題目進行概括,其實也是非常可笑的。還有介紹普魯塔克著作,把“注釋(commentaries)”譯作“評論”,又像譯名上不顧長期以來的約定俗成,如把恩培多克勒改譯作“伊姆皮多克利”,把居勒尼(Cyrene),譯作“塞倫”,這些如同外文詞語拼寫的錯訛,俱屬于出版社引進時編輯的疏忽,在此更不必多言。
近些年我非常關注翻譯作為學術著述的一種手段,可以發揮出譯者的什么才能來。除了要做足考究細節之學問的功夫,譯述的漢文最好可以表現出典重淵雅的風格,但這不是追求什么“假骨董”,把中文里耳熟能詳的成語套在西方古圣先哲口中。那種輕熟油滑的拈弄辭章,其實是消泯或掩蓋了翻譯對象與本土文化經驗的差別。
往昔玄奘有五種“不翻”之說,其中樹立“令人生敬”這一目標,雖言音譯,但也可移用于此:輕熟拈弄、粗疏不學本是譯者才能的問題,但讀者會由此而對原作失去敬意。西方古典時代的大文家普魯塔克來到中國,可不能等同于什么時下海外文壇的阿貓阿狗或學界內部才會關注的著作之漢譯,經典的翻譯是影響深遠的文化事業。秉此敬意,減少一些翻譯上的豪杰氣概還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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