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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銜接末班車:中心城公交晚于附近軌交站15分鐘以上

3月27日,上海市交通委對外公告,新修訂的《上海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服務規范》(簡稱“新版《規范》”)從即日起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看到,新版《規范》對公交首末班車運營時間提出新的要求,中心城軌道交通站點100米內設置首末站的線路,凡服務居住區的,公交末班車時間應晚于軌道末班15分鐘以上。而與機場、火車站等相銜接且客流較高的公交線路運營時間則應與上述公共設施營運時間銜接。
內外環間:一次換乘到市中心
上海市交通委介紹,新版《規范》在2009年版本基礎上進行了修訂。相比現行規章,新版《規范》進一步明確了公交線網規劃原則及配套要求,以及公交站點設置、公交營運服務等內容。新版《規范》共分7章44條,按照“一路一線、區域成網、方便換乘”的原則制定。
新版《規范》明確,上海公交線網布設應根據功能分級的原則,構建“以軌道交通、中運量(BRT、有軌電車)為骨干、地面公交為基礎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促進軌道、公交、社區巴士三網融合。
按照新版《規范》要求,外環線內兩點間公共交通出行在1小時內完成,郊區新城可以通過一次乘車進入軌道交通網絡或外環線內,(鄉)鎮與所屬行政村之間通過一次乘車到達。同時,公交線網最終應使內外環線間居民小區通過一次換乘即可到達市中心。
交通委相關人士介紹,在公交線路運營方面,外環線以內公交線路的長度原則控制在13公里以內,郊區區域內線路長度原則控制在15公里以內,郊區跨區線、市通郊線路原則上控制在50公里以內。至于社區巴士線路長度,中心城區原則控制在5公里以內,拓展區、遠郊區宜控制在7公里以內。
運營時間:公交與軌交銜接
新版《規范》同時明確,首末站均在外環線內的號碼線路,首班車不晚于上午5時30分,末班車不早于22時30分;首末站均在外環線內的文字線路,首班車不晚于6時,末班車不早于21時;首末站跨越外環線的市通郊公交線,首班車不晚于6時,末班車不早于21時;首末站均在外環線外的跨郊區區縣線路,首班車不晚于6時,末班車不早于19時。
“其中潮汐特征明顯、線路長度大于30公里(含)的線路,允許首末班時間單向達標,即只要任何一個終點站首末班運營時間達標即可。”交通委相關人士提及。
交通委強調,新版《規范》對公交首末班車時間提出了新的要求,即首末站設在軌道交通樞紐站內的線路,運營服務時間應與軌道交通運營時間銜接。其中,中心城軌道交通站點100米內設置首末站的線路,凡服務居住區的,首末班時間應與軌道交通運營時間銜接,公交末班車時間一般應晚于軌道末班15分鐘以上。中心城以外軌道交通站點,根據客流情況逐步實施達到要求。與機場、火車站等相銜接且客流較高的公交線路運營時間,與上述公共設施營運時間銜接。
公交專用道:滿足3個條件即設置
對于公交專用道的設置,新版《規范》提及,城市道路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時應設置公交專用道,即路段單向機動車道3車道及以上;路段單向公交客運量大于5000人次/高峰小時,或公交車流量大于120輛/高峰小時;路段平均每車道斷面流量大于500輛/高峰小時。
城市道路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宜設置公交專用道,即路段單向機動車道3車道及以上,且規劃定位為客運通道的新建道路;路段單向機動車道3車道及以上,單向公交客運量大于3000人次/高峰小時,或公交車流量大于80輛/高峰小時;路段單向機動車道2車道,單向公交客運量大于4000人次/高峰小時,或公交車流量大于100輛/高峰小時。
新版《規范》將在3月27日至4月6日期間公開征求社會意見。交通委表示,將認真研究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修訂《規范》內容,適時對外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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