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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機引發多國航企要求駕駛艙時刻有兩人,該規定國內實施已久
3月26日,德國之翼航空墜機事故系副駕駛蓄意所為的調查結果傳出后,立即引發各國航空公司緊急修改駕駛艙操作規定。挪威、德國等多家航空公司要求,在飛行途中,駕駛艙必須時刻保證有兩名機組人員同時在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27日從國內民航管理部門及從業人士問詢獲悉,上述規定在我國民航實施已久。
一位國內民航從業人士介紹,由飛行員蓄意操縱導致空難的事件在全球范圍內并不罕見。1997年12月19日,由印尼雅加達飛往新加坡的勝安航空185航班墜毀于印尼一條河中,機上104人無人幸免。由于兩個黑匣子于墜毀前兩分鐘被認為關閉,飛機在一分鐘內從萬米高空直線俯沖墜河。事故調查結果顯示,該航班機長朱衛民的嫌疑最大。
另外,1999年10月31日,埃及航空的990航班疑似副駕駛有意使飛機急速俯沖墜海,機上217罹難。
“通過上述事件可以發現,在飛行過程中,如果駕駛艙僅有一名飛行員,飛行的安全可控性就可能下降。”國內某航空公司飛行部門相關人士透露,為了規避隱患,國外一些航空公司近年陸續規定,無論何種機型,在飛行過程中,駕駛艙必須時刻保證有兩名機組成員同時在場。
同樣,我國民航也采取了內容相同的措施。有關制定這種措施的主體,民航業內存在兩種說法。一種是,民航管理部門統一下發文件,要求所有航空公司必須執行;另一種是,東航等大型航空公司自發改進制度,繼而引發全行業效仿跟進。但上述兩種版本中均確認,在馬航MH370事件后,國內航空公司運營的航班中,如果駕駛艙僅有兩名飛行員操控。一旦其中一人暫時離開,必須由機上另一名機組人員進入駕駛艙暫為替代。
3月27日,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向澎湃新聞確認,國內航空公司目前普遍實施上述操作辦法。
“一次次的血淚為代價,換來了飛行器、飛行制度的不斷完善。很多情況下,對從業者而言,是兩難的選擇。”一位民航業內人士坦言,如果駕駛艙門可以從外面打開,便可能出現不法分子脅迫開門的情況。但如果駕駛艙內可以操控拒絕開門,又難以保證飛行員行為失控。“德國之翼墜機事故可能引發全球航空公司和飛機制造商的思考。研究更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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