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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靜安區改革街道體制:新設“小發改委”統籌區域發展

3月25日,上海靜安區街道體制改革方案對外公布。
據靜安區介紹,該區將原來的內設機構“6部+1室”調整為“6+2”格局重新設置,新設社區人力資源辦公室、社區發展辦公室。其中的社區發展辦公室被戲稱為街道的“小發改委”,將擁有統籌區域發展的工作職能。靜安區當天還舉行了全區街道黨工委更名揭牌儀式。
黨建辦剝離干部人事管理職能
2014年上海市委“一號課題”中,各街道改革的一個核心內容是要求各街道(鎮)不再承擔招商引資職能。
與其他區縣的情況稍有不同,靜安早在2007年,就已經徹底剝離了街道招商引資的工作職能,街道既沒有這方面的機構設置,也沒有相應的考核指標和獎勵安排。另外,從2009年開始,靜安區就已經進行了街道體制機制調整優化(“大部制”)的改革,將街道原有的十幾個科室調整為“六部一室”,對應街道職能調整了部門設置。
此次街道體制改革中,靜安區特別突出加強街道的黨建工作職能。
“對應這次市委1+6文件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這次又做了兩個方面的重要調整。”區委常委、副區長鄧小冬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介紹說,首先是將一部分與黨建工作相關性不是那么大的工作職責,比如說干部人事管理,比如說科教文等社會事業工作,從新設立的社區黨建辦公室中剝離出去,進一步凸顯黨建工作職能;其次將原有分離在外的居民區黨建工作,由原屬社區自治辦劃入黨建辦統籌推動。
“這樣一來,靜安現在設置的社區黨建辦將是一個統籌了區域化黨建、‘兩新’黨建和居民區黨建各個塊面的、專門從事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部門,來凸顯黨建在社會治理中的引領作用。”鄧小冬說。
“小發改委”可統籌區域發展
此前在上海市委關于一號課題的調研報告中,曾指出街道職能定位上存在的問題,比如原有確定的街道的六項工作職能中,未對街道統籌區域發展的職能予以明確,街道在城市建設管理特別是公共服務設施規劃中缺乏參與權、話語權。
因此,在上海市委的文件中,明確新增了“統籌社區發展”這一工作職能,并在街道的賦權上,也明確提出了街道在規劃以及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上的建議權。
“我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在這次‘6+2’的‘2’中,首先選擇新增一個部門——社區發展辦公室。”鄧小冬說。
據鄧小冬介紹,社區發展辦公室是靜安區在街道職能機構中的全新設置,能解決統籌社區發展的問題,拓展制度化的民意表達渠道,收集民意和各方面信息為決策提供依據,并加強發展規劃以及與此相關的街道工作體制和機制的研究、設計和行使相關的建議權;其次,該機構還要承擔與社區發展相關的一些新的、社會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任務的落實,比如說,智慧社區的建設、法治社區的建設等這兩個在“1+6”文件中非常強調的兩個能力建設就放在新成立的社區發展辦;第三,是統籌科教文衛體旅等社會事業,更加凸顯科教文衛等各類以服務群眾為導向的民生工作在社區發展中的地位。第四,把社會組織培育這個還需要大力推動的工作放在社區發展辦來重點推動。

上海市委“一號課題”還強調,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核心是人。
“這既是強調要把服務群眾、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點,也包括要把人才資源作為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核心資源,要把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和提高基層隊伍能力作為新一輪改革的一個重要的方面。”鄧小冬說。
靜安區此次推出的街道體制改革,把“6+2”中的第二個權限放給了隊伍建設這一塊,新設置社區人力資源辦公室。鄧小冬表示,新設置的這個部門完全不同于原有的街道機關內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而是著眼為社區未來發展考慮打造一支能力更加突出的基層工作力量,它突出強調兩個方面:一是對社區中各類隊伍進行整體性管理和開發,二是對社區中的各類隊伍進行戰略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
“街道一線的基層隊伍類別很多,新設立的人力資源辦將統籌管理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社工,以及各類輔助人員隊伍在內的各類隊伍,甚至要關注到那些以前沒有納入到人力資源管理范疇的,但對社會治理來講同樣重要的各類隊伍,比如說社區和樓組中的各類骨干隊伍、志愿者隊伍、社會組織中的各類人員,他們雖然不涉及到編制管理和薪酬管理,但同樣有開發和激勵的問題,同樣需要壯大隊伍和統籌資源。”鄧小冬說。
他表示,首先應該解決隊伍資源統籌謀劃、系統開發、協同作戰的問題。另一個方面,是對社區中的各類隊伍進行戰略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它有別于我們原有的內部人事管理,我們要把戰略性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技術和方法在社區隊伍管理上真正體現出來,比如后面我還要介紹到的社工職業發展體系的問題。”
區級機關“瘦身”5% 加強街道配置
在這次街道翻牌和出臺體制改革方案之前,靜安先行完成的一個工作就是機關瘦身,區級機關按照5%的比例精簡公務員編制,節約出來的編制用于支持街道加強配置。調整后,各街道由原來的50名實際公務員編制,增加到現在的60名,其中,55人的編制崗位由區里統一安排,另外5名行政編制,則由各街道根據各自社區的特點及工作重點,自行安排。
此次靜安區推出的街道體制改革,特別強調要“眼睛向下、服務基層”,注重堅持扁平化管理的管理理念。
“根據市里的要求,結合網格化管理和網格中心的建設,以及城管職能和隊伍下沉,進行了同步的考慮和安排;另一方面,我們充分尊重各個街道的意見,在新一輪的改革中,堅持了在靜安上一輪試點中嘗試的“低職高配”的做法,各辦的主任由街道分管的副書記和副主任以兼職的方式來擔任。”鄧小冬說,實踐證明,這樣做的好處在于將分管責任轉化為部門責任,讓分管領導直接參與部門的管理、直接面對服務的群眾、直接參與問題的協調,有效地減少管理層級。
在這次靜安區機構調整中,不是簡單地明確增設幾個機構、翻一個牌子,而是將機構與編制、機制、甚至具體的干部人事安排同步統籌考慮,并將現存的一些問題、困難、瓶頸,通過一些制度性的安排予以根本解決。在啟動機構調整的同時,靜安區將啟動新一輪的機制調優的問題,僅從保障街道體制改革和社工職業化發展體系來講,我們將新制定7項,調整完善13項,一共20項的包括制度、辦法、實施意見、操作細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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