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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獨家|律師稱聶樹斌案卷宗現重大問題,多處簽名涉嫌造假

3月18日,正在山東省高院查閱聶樹斌案相關案卷材料的聶案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aer.cn),經過字跡核對,聶案卷宗材料中至少有8處當事人簽名涉嫌造假,包括聶樹斌本人及其父母的簽字。
另一位申訴代理律師陳光武發現,案卷記錄的聶樹斌的第一份口供形成于他被抓7天之后,這份認罪口供之前的7天里聶的供述不知所蹤。
此外,李樹亭表示,聶的供述始終未提到案發現場的一串鑰匙,而這串鑰匙是自稱為該案真兇的王書金曾經供述過的。據此,他認為王書金作案的可能性比聶樹斌“大很多”。
案卷多處簽字非本人所簽
李樹亭說,他閱卷發現,聶樹斌卷宗中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驗明正身的筆錄、刑事判決書送達回證等法律文書的簽字都不是聶樹斌所簽。
李樹亭說,上訴狀是聶樹斌親筆所寫,上述提及的法律文書上聶樹斌簽字的筆跡與上訴狀的筆跡不一致。
出現這種情況,李樹亭有兩種推測:一是這些法律文書是后補的,二是有可能為別人代簽的。
李樹亭向澎湃新聞表示,他目前已經發現案卷中有8處簽字非本人所簽,其中還包括聶樹斌的父母聶學生、張煥枝的簽字。
陳光武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他注意到聶案的3本案卷,加起來一共都不足300頁。“這么重大的案件,只有這些卷宗,這在我三十年的律師生涯中也是很少見的。”
陳光武說,根據案卷材料,聶樹斌被抓的7天內,并未有供述材料。“第一份就是有罪供述,根據這份材料看,他在前一周是有無罪供述的。”陳光武認為,這表明辦案機關有可能并未把這部分訊問情況放進案卷。
兩位律師可以查閱的卷宗共計17本,包括聶樹斌案卷3本(偵查卷、一審卷、二審卷各1本)、王書金卷8本和河北省高院和河北省政法委工作組方面復查卷6本。
李樹亭向澎湃新聞表示,案卷里還包括河北省高院和工作組十年間復查聶案的材料,閱卷的范圍超出他的預料,他非常滿意。
聶未供述案發現場的鑰匙
李樹亭說,曾被他視為聶案關鍵點的案發現場的一串鑰匙,在案卷材料中,聶樹斌并未供述。
自稱是真兇的王書金在供述石家莊市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時,曾提到過案發現場有一串鑰匙。他稱,自己覺得沒有用就沒拿,鑰匙放在被害人的西邊。
被害人康某的父親曾向李樹亭提過有這串鑰匙,稱破案后他去公安局送錦旗時,警方將鑰匙歸還給了他。
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也向澎湃新聞表示,他所查閱的聶案卷宗中的現場筆錄顯示在康某左腳西側偏南30cm處有一串鑰匙。
李樹亭認為,聶樹斌沒有供述這串鑰匙,表明王書金作案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1994年8月,石家莊市西郊一塊玉米地里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聶樹斌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為兇手并被判處死刑,第二年5月,聶被執行死刑。
聶樹斌被執行死刑近十年之后的2005年1月,曾犯下多起強奸殺人案的王書金在河南落網,隨即主動供述自己是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的真兇。
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案發20年之后的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消息,決定將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異地復查。
3月17日上午,聶樹斌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律師和陳光武律師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查閱相關卷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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