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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呼格案糾錯使類似案件昭雪有例可援

3月6日下午,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開放日上,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就媒體關心的呼格吉勒圖案追責問題做出回應。
他說,該案再審并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后,內蒙古自治區及時成立了案件追責工作小組,對原辦案人員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了調查取證,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按程序進行。對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一定會依法嚴肅處理。
胡毅峰還談到對呼格吉勒圖案再審和糾錯的四點教訓和意義:
一是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一起生動司法實踐案例。該案是全國第一例公開宣告糾正的已經執行死刑的錯案(澎湃注:實際并非第一例,此前已有湖南滕興善錯案在滕被執行死刑多年后公開平反)。該案再審,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后,一個標志性司法實踐,是我們在促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實事求是依法糾錯,彰顯社會公平正義的案例。
二是政法機關依法糾錯的一個典型案例。內蒙古政法機關本著對法律、事實當事人負責的精神,對呼格案的再審工作依法做了大量復查,依法作出改判無罪,并落實國家賠償,啟動了錯案的責任追究。這是司法機關完善冤假錯案糾正程序的一個重要案例,勢必使所有執法者更加嚴于律己,使國內類似案件昭雪有例可援。
三是增強公民法律意識的一部現實教材。該案再審過程受到社會各方的關注,媒體和專家對這一事件的廣泛討論和深入解讀,使廣大群眾接受一次很好的、增強公民法律意識的教育。
四是政法機關改善工作的一次良好契機。全區政法機關和廣大政法干警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和整改,深刻反思案件的教訓,牢固樹立保障人權、捍衛公平正義,嚴格依法辦案,自覺接受監督,自覺把依法辦案體現在執法司法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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