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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一男子獲釋7月仍是“在押犯”:辦不了駕照,買不成車票

陜西男子王江峰自2014年7月改判無罪后,至今仍是“在押犯”身份,不僅辦不了居住證,申請不到駕照,也不能網購火車票。
2月27日,曾偵辦此案的陜西銅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民警趙冬冬告訴澎湃新聞,經查驗,王江峰的相關案件信息已經從新版系統中撤銷,但老版系統中還存在。“我已聯系監管支隊,盡快處理。”
王江峰是陜西富平縣人,目前租住在西安北郊一城中村。他說,按規定,外地戶口人員若在西安申請駕照,需要先辦理居住證。2月27日,他到轄區派出所辦理該證時,卻遇到挫折:輸入他的身份證號碼后,公安內網仍顯示,他因搶劫罪于2012年7月2日被投送監獄,刑期10年。
此前的2014年12月,他還曾向西安兩所駕校提交材料,申請代辦駕照,均因公安內網顯示他是“在押犯”的身份,過不了關。
王江峰說,麻煩還不止這些,他想在一所學校餐廳承包攤位,也因身份問題,沒法辦營業執照,年前朋友幫他在富平火車站買票也未成功。澎湃新聞記者試圖為他網購火車票,但輸入身份證號后,彈出的提示稱他的身份信息核驗未通過,不能網絡購票。
王江峰所在轄區的派出所稱,雖然可以通過向上級單位申請,為王江峰辦理居住證,但要徹底解決問題,還得最初的辦案機關撤銷相關信息。
王益分局曾告訴王江峰:“這事要層層上報到公安部監管局,然后才能撤銷。”
王江峰因涉嫌犯搶劫罪于2011年12月3日被銅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刑拘。2012年5月21日,王益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王江峰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間,王江峰提出申訴,案件得到檢察機關抗訴。此后經過再審,法院于2014年7月11日改判王江峰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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