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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上海市教委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撤銷張云特級校長任職資格的通知”。
通知稱,上海市第四中學原校長張云,因受賄罪依法受到刑事處罰,已不符合特級校長任職條件。經研究決定,撤銷張云的特級校長任職資格。
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局要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校長隊伍管理,強化校長崗位意識,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促進校長專業發展,不斷提升校長隊伍的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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