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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警方荒山解剖尸體”后續:當事刑偵大隊教導員被停職
2月7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獨家披露“貴州望謨縣警方未通知家屬,深夜荒山上解剖死者尸體”一事。
7日下午,望謨縣公安局副局長黃榮書告訴澎湃新聞,縣政法委已展開調查。此外,該縣外宣辦通過政府官網“中國黔西南”發布消息稱,已對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做出停職處理。
荒山上尸檢未通知死者家屬
1月28日凌晨,18歲的望謨縣納朝村村民黃淼世,在位于縣城的麥樂迪酒吧外被人持刀捅傷。目擊者韋業松等人說,警方到達現場時遇刺受傷的黃淼世當時還有呼吸;警方此后帶走他們一方的其余人,現場只留下躺在地上的黃淼世一人。然而,當家人找到他時,看見的只是一具被警方放置在荒山、解剖完畢的尸體。
兒子黃淼世到底是怎么死的?被人刺傷后,是否及時獲救治?警方解剖尸體為何未通知家屬到場?黃淼世之死,給家屬留下諸多疑問。
其父黃澤超稱,從兒子尸體上解剖的痕跡看,再聯想到人體器官移植亂象,他懷疑有民警私下摘走了兒子部分器官。
2月7日,望謨縣公安局副局長黃榮書稱,案發當晚警方接到報警后,迅速前往了現場,并撥打了120。經120醫生前來確認,黃淼世已死亡,無生命特征;因此,未再送往醫院救治。 他稱,民警出警、120醫生前來現場時間,均有記錄。
警方為何急于將死者尸體運至附近荒山解剖?黃榮書解釋,當地經濟落后,包括縣殯儀館、醫院在內,沒有專門的尸體解剖平臺和冷凍設備;加之, 當晚,縣殯儀館有人辦喪事,其家屬忌諱非正常死亡者,民警將死者尸體送往縣殯儀館時,結果被拒絕送入;無奈,警方只好將死者運至附近山坡空曠地帶進行解剖。
刑偵大隊教導員被停職
黃榮書告訴澎湃新聞,為盡快抓獲犯罪嫌疑人,警方的確在家屬未到現場情況下解剖了尸體,此舉確有不妥。他同樣否認了家屬所懷疑的民警竊取死者器官一說。
他稱,該事件經媒體披露后,縣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已展開調查,相關人員已停職;但具體情況以縣外宣辦發布的消息為準。
7日上午,望謨縣外宣辦通過當地政府官網“中國黔西南”發布消息稱,1月28日,望謨縣復興鎮18歲男青年黃淼世,與朋友在酒吧聚會,凌晨1時左右離開時,被人殺傷,經醫生現場急救無效死亡。當地公安機關接警后,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并迅速抓獲逃離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岑某。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官方消息稱,對于家屬質疑的“未到現場就尸檢”一事,縣公安局已經就此展開調查,并對辦理此案的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停職處理;對于“摘取器官”一事,州公安局在家屬代表、檢察院及相關部門的見證下,對受害人尸體重新進行尸檢,鑒定不存在摘取器官的情況。
不過,對于這一說法,死者黃淼世父親黃澤超并不認同。他告訴澎湃新聞,1月28日晚,的確有望謨縣公安局的上級機構興義市公安局法醫前來對兒子尸檢,但包括他在內的多名家屬被要求站在警戒線外,并未親眼目擊尸體解剖過程;因此,死者器官是否被摘取仍不得而知。
黃澤超強調,兒子出事后,通過警方協調,兇手家屬先后拿了共3萬元喪葬費;但從事發至今,整整10天時間過去了,他們仍未拿到警方出具的任何尸檢報告,警方也未就家屬的上述質疑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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