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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大變革!機動車按實際價值投保,保費按車型定價
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即將啟動,除了在六地試點險企自行決定商業車險價格外,全國商業車險還將啟用新條款。新條款的最引人關注的變化在于車輛保費將由車型決定、而非新車價格。
據悉,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簡稱中保協)對目前的商業車險條款進行了修訂,目前已基本完成《2014版商業車險行業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及配套單證(簡稱條款)的修訂工作。其中,中保協首次將“零整比”,也就是零部件價格之和與整車銷售價格的比值這一概念引用到具體條款中,今后,零整比越高的機動車,車險費率可能會越高,最終的車險價格也就越高。
保費將按車型定價
據中保協有關負責人介紹,商業車險條款主要作了以下改進:
首先,《新條款》規定,"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期間被保險機動車發生全部損夫,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進行賠償;而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將按照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這一條款旨在解決“高保低賠”爭議。此前,投保人以新車的購置價掐繳納保費,但是車輛出險后發生全損時,只按照車輛的實際價值獲得賠償。對于舊車來說,就常常引發糾紛和爭議。
其次,中保協的新條款實施后,一款車的“基礎保費”將不由購車價格直接決定,更多取決于這款車的零部件更換價格的標準,也就是所謂的“零整比”。
保險業人士表示,“車型定價”這種模式的最大優勢就在于,能夠客觀和直觀地反映不同車型的實際風險暴露以及維修成本水平,使得風險保費與實際風險暴露實現匹配,從而解決了車型之間風險暴露和維修成本的水平差異。
根據保險行業協會的一份數據顯示,售價同樣在30萬元左右的一款奔馳C級轎車和一款帕薩特領馭V6轎車,前者的零整比為306%,后者的零整比為1273%,按照原來的定價方式其基礎保費可能相差幾倍之多。
新條款確定了從原先的“保額定價逐步過渡到“車型定價”,今后同樣售價30萬元的兩輛新車,可能因為自身零配件價格不同以及出險率高低而導致基礎保費差異大。
對各險企而言,車險公司之間將形成面向不同用戶群體的個性化產品方案,而這一部分的車型定價權也將逐步從政府部門轉移至各財險公司。
險企代位追償先行賠付
《新條款》規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先行賠付被保險人,并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而按照現有條款,發生車損事故時,如果本車沒有責任,保險公司一般不予賠償。
新條款有利于解決長期困擾被保險人、在車險事故中本車無責任時,本車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問題。
不過,考慮到代位追償的成功率很低,追償成本又很高的實際情況,《新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在賠償被保險人時,擬有30%的責任免賠,讓消費者分擔部分追償成本,鼓勵消費者盡力協助追償。
列明免賠率和免賠額
與現行條例相比,此次條款據將現行的38個附加險整合為11個附加險,其中5個附加險承保風險被并入主險保險責任,包括教練車特約、倒車鏡車燈單獨損壞、車載貨物掉落、法律費用及租車人人車失蹤附加。
新條款刪除了23個對消費者實際風險保障意義不大或屬于部分保險人提供的增值服務的附加險,例如附加更換輪胎服務、附加送油、充電服務、附加拖車服務等;同時新增了“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附加險。
對于現行商業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爭議較大的“車上人員在被保險機動車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等15項內容,新條款進行了刪減,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范圍,進一步擴大保險保障范圍。
此外,對責任免除中免責事項進行歸類梳理,一方面將免賠率與免賠額單獨列明,另一方面將責任免除條款劃分為不保情形、原因除外、損失和費用除外三類。
對于不保情形中駕駛人違法的情形、原因除外中違反合同義務約定免賠的情形進行了整合;對于損失和費用除外約定,依據各項免賠約定的內在邏輯和屬性,區分為保險人絕對不保和可以通過附加險擴展承保兩種情形。
保單允許 “即時生效”
據中保協介紹,此次條款修訂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保”或者“即時生效”之間做出選擇,允許有條件的保險公司自行設計投保單。
據悉,中保協自2012年3月開始組織對商業車險條款進行修訂,目前已基本完成2014版商業車險行業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及配套單證(《2014版示范條款》)的修訂工作,2月4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中保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標志著商業車險條款改革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下一步,中保協還將繼續組織開發對應的示范條款,形成多層次的行業產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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