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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再降海外高級人才門檻,外國人永久居留條例今年有望實施
【寫在前面】
1月25日,人民日報頭版刊文《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門檻再降》。文中透露,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的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中將會更加突出人才引進導向,專設針對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的便利政策,有關法律有望年內實施。
“綠卡”制度是歐美發達國家在全球范圍內開展人才競爭,吸引和留住高層次人才的一項重要制度。中國從2004年8月開始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即中國的“綠卡”制度。
2014年6月,新華網報道,有關部門正研究修改“綠卡”審批管理辦法,降低“綠卡”門檻,設置更加靈活務實的申請條件,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

近日,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外專局印發《關于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提供簽證及居留便利備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將“回國(來華)定居工作專家項目”“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等55項省部級以上開展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納入第一批全國重點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備案。
《通知》涉及的55項省部級人才計劃備案包括:7家部委開展的17項人才計劃、21個省區市的25項人才計劃、12個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12項人才計劃和1家中央企業的1項人才計劃。我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支持范圍進一步擴大。
“近年來海外人才引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一個是確定了人才簽證的法律地位;另一個就是《通知》下發以后,降低了我國人才引進計劃的門檻和擴大了人才簽證的適用范圍,明確了人才簽證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職責分工。”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吳江說。
早在2012年,中組部、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門就曾積極推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及配套法規中專設人才簽證類別。人才簽證進入國家法律,為海外人才再開綠色通道。
“法律中專設人才簽證類別,充分說明了我國的人才政策更加開放,吸引人才的導向更加明確。”吳江說,“這有利于與創新驅動接軌,形成有中國特色比較優勢的人才引進政策法規體系。”
《通知》明確說明被納入備案的55項各地人才計劃項目,有效解決了全國各地省部級以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政策不一、辦理人才簽證居留難的現實問題。
隨著我國人才引進工作持續推進,各級引才計劃先后實施,帶動了海外人才回國潮。截至2013年底,我國留學回國人員總數達144.48萬人,其中2013年當年回國35.35萬人,是2008年回國人數的5倍多。以施一公、潘建偉為代表的一大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我國創新驅動轉型發展進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我國創新創業人才隊伍中的一支骨干力量。
關于下一步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規劃,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的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中將會更加突出人才引進導向,專設針對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的便利政策,有關法律有望年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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