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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第三性:亞洲多國允許性別不填男女填未定
近日,泰國憲法起草委員會發言人希提薩曼透露,新憲法擬納入“第三性”的用詞,保障同性戀與變性人的法律權利,希望能減少歧視。如果此提案順利于8月通過,將是泰國憲法史上首度承認第三性。
泰國社會普遍接受變性人,甚至每年會舉行國際變性人選美大賽。但法律與職場對同志與變性人仍多有歧視,變性人因此多從事娛樂產業與性產業。雖然變性人可以放心走在路上而無性命之憂,但很難在一般公司找到工作。
身分證件的性別欄限制,成為變性人面臨的另一個問題,一位從男性變性為女性的變性者說:“泰國變性人無法更改性別稱謂,所以我在泰國的法律身分仍是男性。”她透露曾因護照的性別欄是“男性”,遭到海關官員拉出入境隊伍盤問。
在亞洲,印度最高法院2014年4月正式承認跨性別者為法定第三性,尼泊爾、巴基斯坦、孟加拉國的法律也已承認第三性。2011年,澳洲的護照性別欄新增“X”(性別未確定)選項。
印度的跨性別族群包括變性人和易裝者等,他們著名的稱謂是“海吉拉”(Hijra),意思為閹人,總計約有3百萬人。在古印度,第三性是神圣的,是被作為靈媒被供奉在寺廟中的,一般人若遇喜事時(如結婚、生子、搬家、節慶等)會聘請第三性對其祝福。現代的“海吉拉”卻是印度最受輕視、最孤立的群體,被排斥在社會的邊緣,遵循自己的習慣和規矩。他們大多是在年輕時被閹割的,理由是為了奉獻給神明及大眾。

去年4月,印度最高法院做出歷史性裁定,承認“跨性別者”為第三性,并指示聯邦中央及各邦政府,將他們納入弱勢團體享有的社會福利方案,在求職和就學方面提供保障名額,協助他們克服社會及經濟困難。
“海吉拉”代表的南亞文化已經成為第三性的代表,但全球的第三性族群遠非僅僅如此。這里有一份第三性小史,譯自《外交政策》雜志的文章,可以看出第三性在歷史上一直存在、流變著,并遭到不同的對待。
公元前385-380年:柏拉圖的《會飲篇》把阿里斯托芬作為主角,他認為,開初的時候,人的性別有三種,不像現在只有兩種,除了男的和女的,還有個第三性,也就是男女兩性的合體。
公元前200年:《摩奴法典》是古印度律法的基礎,里面說道,當男性種子的量更大時會生出男孩,當女性種子量更大時會生出女孩,當兩者量相當時,則會生出第三性的孩子。
1400年代:巴爾干地區的阿爾巴尼亞社區出現了“宣誓的處女”,被稱作“他-她”。“他-她”是女性,但宣誓像男人一樣生活,來獲取一定的特權。例如,家庭領袖過世卻沒有男性繼承人的情況下,一個女人可以成為“他-她”,以確保其家庭財產和榮譽。
1860年代:德國思想家卡爾?海因里希?烏爾利克斯勾勒出一種同性戀理論,把被男人吸引的男人歸為第三性,認為這樣的男人表現出女性心理,卻被困在一個男人的身體里。這一理論挑戰了達爾文的性別選擇理論,后者認為兩性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繁衍。
1871年:英國通過了在印度執行的《刑事部落法》,有效取締了“海吉拉”,“海吉拉”自古就是南亞文化的一部分,但殖民當局認為他們是違反社會秩序。
1918年:林德伯爵出版了《一個雌雄同體者的自傳》,在這本回憶錄里稱自己認同為第三性。這本書至今被性別研究的學者所研究,描述了作者在紐約的生活,與男人、女人發生了一系列性行為,并決定接受閹割。
1951-1952:克里斯蒂娜?約根森,生于紐約,最初叫喬治?威廉?約根森,在丹麥完成了性別變性手術。曾在美國陸軍服役,是獲得舉國關注的第一個美國變性案例。(但是美國在法律上只承認兩種性別,今天仍然如此。)
1970年代:瓦哈卡州的墨西哥人建立了一個節日,來慶祝曖昧的性別認同。薩巴特克(Zapotec)文化包含了一個叫做Muxes的第三性群體:把自己當女人的男人和其他各種不同性別認同的人。Muxes要追溯到前哥倫布時代,當時有雌雄同體的“易裝阿茲特克祭司和瑪雅神”。

1980年:美國精神病學協會把“性別認同障礙”定義為先天性別和表達性別之間的差距,允許醫生實施激素療法、變性手術。但有批評者認為,把把性別認同視為精神疾病是歧視性的。
1980年代:伊朗最高領袖宣布對變性手術沒有宗教限制。今天,伊朗成為這一手術的首選地,但另一方面,很多伊朗同性戀選擇變性,來逃避對同性戀的迫害——今天仍是死刑。伊朗不承認男女之外的性別。
2007年12月21日:尼泊爾最高法院責成政府建立第三性(“其他”)的公民證件。盡管如此,據報道第三性人還是會受到騷擾。截止2014年,只有5個人正式注冊為“其他”。
2009年12月23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下令,國民身份證可以確認“海吉拉”為一個不同的專門性別。
2011年9月15日:澳大利亞政府宣布,護照將包括“第三性別”這一選項。不過這一新制度有其限制:想選X作為自身性別的申請者必須提供一封醫療專業機構的信函,以確認他們是間性人(intersex)或不認同出生性別的人。(同樣,想要更改性別的人,也必須提供信函證明他們正在接受換性療法。)
2013年11月1日:德國宣布將允許父母在出身證明上為新生兒登記性別為“未定”。此法是為了緩解為降生時性征模糊的嬰兒立即動手術的壓力。德國倫理委員會此前的一份報告顯示,原來的強制選項會產生諸多問題。
2014年2月13日:Facebook擴展了其用戶信息設定中的性別選項。有近50種新選項,包括“順性別(cisgender,指性別認同與自身生理性別一致的人)”,“無性別(neutrois,指完全拒斥二元性別的人)”,以及最簡單的“其他”。
2014年4月15日:印度最高法院認可了包括“海吉拉”在內的群體確認自身為第三性的權利。這一裁決要求政府在就業和教育中為第三性群體設立配額,就像已經為其他少數族裔設立的那樣。法院指出:“選擇自己的性別是每個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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