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律師分析季建業或將獲刑十余年,其家人涉共同犯罪
1月16日,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在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煙臺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稱,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32萬余元。律師丁金坤分析,如果檢方指控的事實成立,季建業或將面臨有期徒刑十余年。
起訴書指控受賄1132萬余元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獲取的起訴書顯示,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季建業利用其擔任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長、揚州市長、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等七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其擔任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違規承攬項目提供幫助。
1990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32.089318萬元。
煙臺市檢察院認為,季建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務,數額特別巨大,觸犯了《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煙臺中院官方微博@公正煙臺,在庭審現場,被告人季建業表示知罪、認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審判,請求法庭從輕處理。14時55分,審判長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或將獲刑十余年
起訴書稱,季建業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八條之規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是受賄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包括受賄罪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
丁金坤分析稱,根據起訴書認定的事實,季建業的行為應該僅涉受賄罪。
依據《刑法》,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假定公訴機關指控全部成立,其受賄金額一千一百多萬,參同類案例,量刑一般是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不至于死刑或死緩。加上認罪情節可酌情從輕,估計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余年?!彼f。
起訴書顯示,在案件偵查期間,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補充偵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復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二次。據此,丁金坤分析,“而本案偵辦中,因證據不足,補充偵查,可見控辯雙方爭議甚大,最后法院根據證據,認定受賄金額多少,拭目以待?!?/p>
律師稱季建業的家人共同犯罪
此外,起訴書指控,季建業曾利用其擔任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徐東明的請托,通過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有關領導職務上的行為,為蘇州市錦聯經貿有限公司違規承攬太湖文化論壇辦公大樓空調設備供應項目提供幫助。
2000年4月至2009年底,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妻高某某、其女季某、其弟季某某,先后四次在其蘇州市家中等地,共收受徐東明給予的789.60912萬元。
根據這一情況,丁金坤分析稱,季建業的家人收錢屬于共同犯罪,可能被另案處理?!耙罁苜V金額789萬余元,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還要看具體情節,如有無自首,立功,從犯等,或可減輕到十年以下。”他說。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