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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林森浩二審死刑后家書:買書給兄妹讀,贈友《紅樓夢》
澎湃新聞記者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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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被判死刑后,林森浩寫了一封家書給父母。
1月8日上午10時34分,林森浩投毒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終審宣判:維持死刑原判,提請最高法復核。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在現場看到,林森浩聽到宣判結果后幾乎沒有表情,沒有回望旁聽席。
1月9日,澎湃新聞記者獨家獲得了林森浩在判決后寫下的一封家書。在信里,他希望父母及早走出陰影,并請求父母把他寫的信給家里的兄弟姐妹看,讓他們多讀書。

爸媽:
孩兒不孝,但事已至此,已經沒辦法回去了,我希望你們能及早走出這個陰影。
現在我有幾個請求,如下:
1.我的銀行卡密碼是XXXXXX,請你們用那點錢買兩份禮物贈給唐、斯兩位律師,不管微薄或否,都是我的心意。
2.請將我家里的一本《紅樓夢》贈予鑫源(林森浩從小到大的好朋友,一審二審開庭、判決時都一直陪著林森浩父親到上海),謝謝他這段時期的辛勞奔波,祝愿他能在社會上闖出一片天地,《紅樓夢》里有諸多為人處世的智慧,希望他能多讀書。
3.請將我寫予你們的書信給我的兄弟姐妹們看看,告誡他們要多讀書,開卷有益。
4.請將我銀行卡中剩余的錢用于購買一些書籍,置于家中,供兄弟姐妹及他們的后代閱讀。從小養(yǎng)成一個閱讀的習慣并終身堅持,不會差的。
謝謝。養(yǎng)育之恩容我來生再報!
林森浩
2015年1月8日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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