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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49名孕婦“寄血驗子”,溫州中介被控非法行醫(yī)罪
37歲的溫州女子顧某,被檢察院指控其以抽取孕婦的靜脈血,送香港進行血液DNA檢測的方式,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觸犯非法行醫(yī)罪。據(jù)檢察機關指控,顧某等人共為49名孕婦“寄血驗子”,其中7名孕婦經(jīng)胎兒性別鑒定后去醫(yī)院流產(chǎn)。1月7日,該案在溫州蒼南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蒼南檢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4年4月份期間,顧某在未取得醫(yī)生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情況下,通過電話與孕婦聯(lián)系,先后讓49名孕婦到穆某、江某、馬某(3人系某醫(yī)院醫(yī)生、護士長,均另案處理)處抽取靜脈血,再將孕婦的靜脈血由客車托運交至深圳“cici小許”(已另案處理),然后過境帶給在香港的施某(已另案處理),進行血液DNA檢測以鑒定胎兒性別。檢測完成后,顧某將收到的鑒定報告掃描后發(fā)郵件給孕婦,并向每名孕婦收取6000~7000元不等的費用。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蒼南縣法院了解到,顧某在開庭時聲稱,自己在“寄血驗子”過程中只是中介,穆某、江某、馬某3人負責抽血,施某、“cici小許”2人負責運輸,自己沒有參與采血和胎兒鑒定。顧某辯護律師認為,顧某的中介作用也不屬于犯罪,且驗血是在香港進行的,在香港不屬于犯罪。公訴人答辯稱,本案系共同犯罪,顧某在明知系拿去胎兒鑒定,仍然將血液寄到香港,已經(jīng)構成犯罪,建議以非法行醫(yī)罪判處其2~3年有期徒刑。該案1月7日未作當庭宣判。
2014年7月10日,國家衛(wèi)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莊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的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偏高,“對有些地方抽血寄到香港去做胎兒鑒定的情況,有關方面是了解的,也在采取措施處理。”當日下午,浙江省衛(wèi)計委主任楊敬在省計生工作會議上也提出,要摸清“寄血驗子”違法犯罪行為在各地的蔓延情況,加大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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