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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農村改革:只欠一點穿透力
2013年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點燃了新一輪改革的希望,2014年因此被稱為新的改革元年。這一輪改革中,農村改革的份量很重。三中全會的決議共16個部分、60條內容,包含336項改革任務,其中直接和農村、農業相關的改革不下50項,占比超過七分之一,可謂重中之重。
農村改革占這么大的篇幅,并不奇怪。一來,我們的大部分人口還是“農民”,13.7億人口中將近9億是農村戶籍,這9億中還有大約6億生活在農村,另外大約3億是“農民工”和隨遷人口。農村改革直接關乎三分之二的人的日常生活,當然重要。二來,農村改革事關整個中國經濟的未來。由于歷史的、制度的原因,勞動力、土地這兩大生產要素的流轉依然很不順暢,不能充分有效發揮作用,嚴重阻礙經濟的進一步增長。經濟發展事關所有人,因此農村改革不僅僅是農村人的事,也事關城里人的福祉。
轉眼已是元年的最后一天,農村改革進展得如何呢?筆者認為,中央改革的步伐還是很快的。其中有三個里程碑式的事件,值得特別指出。
第一個事件,是7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宣布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戶口。這是戶籍改革的破冰文件,不僅宣告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壽終正寢,而且理清了改革的思路,就是“有等級之差,無身份之別”,先撕掉城鄉戶籍標簽,再逐步縮小福利待遇的差距,逐步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其中一項重大發明,是居住證制度,這是非居民向居民過渡的中間工具,過渡期間的福利待遇,將以居住證為載體。
在落戶政策上,全面放開小城鎮落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盡管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這一條有很多不同意見,但是戶籍改革畢竟破冰。中國的改革向來是漸進的,此次也不例外,不能期望一步到位。而且,逐步縮小福利待遇的差別,更是“漸進改革”的又一神來之筆。
《意見》還提出,要推進農村土地的確權、流轉,探索農村集體收益的分配方式,保護農民“三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以放棄“三權”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看起來,《意見》對于改革過程中的犧牲農民利益的風險有清醒的認識和明確的防范措施。
第二個事件,是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五次會議,審議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習近平發表簡短而又重要的講話,勾勒出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思路。中央深改組的會議之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11月20日聯合印發了這一意見。
簡要概括,土地改革的思路是“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也就是“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促使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并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
這里面依然有著強烈的漸進改革色彩。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已經好幾十年了,而且有憲法基礎,改起來很難,修憲的話不知又要拖到猴年馬月,不妨堅持。在此基礎上,促使“經營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去,使得“經營權”能夠單獨流轉,是在堅持集體所有制,農村集體組織對土地的“成員權”的基礎上,促進土地實際使用權流轉的現實路徑。沿著這個思路,農業的規模經營就可以實現了。經營規模大了,經營效率提高,就可以釋放出更多的勞動力,土地、勞動力這兩大要素的流轉就實現了。
在勾勒土地改革基本思路的同時,這一文件還設立了風險防范機制,強調“尊重農民意愿”,堅持“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經營權流轉中,要“堅持規模適度,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要“讓農民成為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
第三個事件,是9月29日中央深改組會議還同時審議了另一個文件,即《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這個文件是當日審議的前一文件的姊妹篇。前者勾勒了土地改革的路線圖,要點在意通過經營權的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釋放土地潛能,進一步釋放勞動力。可是,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就會流轉出來,到城里打工嗎?不一定。農民在農村集體組織里還有利益,比如土地、宅基地,農村集體的其他資產收益。這些利益是附著在“成員權”上面的,農民人走了,難保不會“茶涼”。
因此,促進流轉的下一步,是讓農民可以把這些利益“隨身攜帶”,具體的辦法就是發展股份合作,把農村集體的財產和收益轉化成股份,進入一個“賬戶”,這個賬戶對應到村集體的成員,成員進城或者到其他地方這個賬戶的收益不受影響。這樣,勞動力的進一步流轉才會更順暢。
綜合上述三大事件,可見中央改革的步伐還是很快的,方向、思路也是很清楚的。說2014是新的改革元年,并不為過。可是,進一步看改革精神的細化和地方的落實,則不那么令人放心。
比方說,中央深改組9月29號就審議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習近平發表了講話,可是這一文件到了11月20日才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中間間隔了將近兩個月,不知個中又有什么曲折。此外,盡管這一文件強調“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持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可地方上并沒有進一步的動作。既然兩個辦公廳能拖兩個月,下發基層再拖幾個月也屬正常。就怕再過幾個月,文件遲遲落不了地,又不了了之了。
看起來,改革的阻力有點大,而地方的實踐也有一點跟不上中央的總體思路。和第一個改革元年1978年相比,哪里不一樣?那時候的農村改革可是基層搞出來的,阻力在上頭。幸好有注重基層經驗的高層領導,家庭聯產承包才逐步得到認可,由此揭開農村改革和全中國改革的序幕。現如今,中央定的方向倒是鼓舞人心,思路也已經很清楚了,但是遲遲不能落地,到底為什么?
筆者思來想去,原因無非是兩方面。一是農民自發改革的動力減弱了。當初是太窮、太苦,改革是要吃飽肚子,避免娃娃受餓,那動力自然很強。現在農村日子已經好多了,雖然比不上城里,但是溫飽問題早已解決了,動力自然大大減弱。二是各種阻力增強。你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一個中央深改組審議過的文件就要兩個月,內部的不同意見可想而知。大國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不同意見多,并不奇怪,只是倘若因此延誤了改革,卻又沒有人承擔責任,就只能徒呼無奈了。
此外,地方上實施改革,要付出各種成本,比如“農民市民化”的成本,地方自然不愿意。這個成本短期要付出,收益卻在長期,任期制下官員們自然動力不足。
下一步改革,要非常注重落實中的動力機制,并注意消除改革的阻力,否則方案再好也沒用。從這個角度看,周其仁教授強調大國改革的“穿透力”,真是說到了點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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