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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用戶“蠟筆小球”詆毀戍邊英雄:一審獲刑八個月
5月31日,江蘇南京。仇子明(微博名“蠟筆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一案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責令自判決生效日起十日內公開道歉,消除影響。
澎湃新聞記者:祝文博 編輯:陳鑫露 素材來源:正義網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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