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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教科書犯的錯:活字印刷術是“四大發明”嗎?
【編者按】
什么是社會的一般“常識”,其實是很難認定的概念。每個人的受教育程度、專業不同,其所理解的“常識”自然也不同。作為初等教育的授課教材,中學歷史教科書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般社會群體應該了解的歷史“常識”。
近日,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辛德勇在微博中指出現行中學歷史教材存在“嚴重謬誤”,以“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歷史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纂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之“歷史3必修”為例,課本中關于“活字印刷術”、“雕版印刷”的諸多論述均與歷史事實相去甚遠。其中一個最基本的錯誤,即將“活字印刷術”與“火藥”、“指南針”、“造紙術”一同并列為中國古代“四大發明”,舍棄“印刷術”而取“活字印刷術”,這不僅有違于經典論述,同樣不符合歷史事實。

其實,在這條微博發布之前,辛教授即就此問題在北京大學做過一次演講。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根據辛教授提供的信息對此略作整理,以期向讀者揭示我們所了解的“常識”距離歷史事實究竟有多遠。
歷史教科書怎么說“四大發明”?
辛德勇教授告訴記者,幾個月前他參加了一次中學教材審議會,會議期間他翻閱現行某版本的中學歷史教科書發現了這一問題。不過他沒有查閱其他版本的歷史教科書,尚不清楚具體情況。
于是,記者查閱了當下通行的不同版本的初、高中歷史教材。目力所及,各版本教材對“四大發明”的論述或有提及,或未提及,而“活字印刷術”通常編排在“中國古代的科技進步”或“宋元時期的科技進步”等主題的章節中,教科書編者多將其視為中國古代科技進步的成果,并予以高度評價。在此,筆者僅就不同版本的中學歷史教材中關于“四大發明”條目之論述列于下表。


記者查閱學者的相關研究,以及圖書館所藏可見的中學歷史教材發現,其實在民國時期,歷史教科書即有“四大發明”的論述,其中提及的也是“印刷術”。此后,五十年代的教科書記者未能寓目,而在中小學通用教材歷史編寫組編的《中國歷史》第二冊(全日制十年制學校初中課本[試用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8年版)“宋元時期的文化”一節中,談到宋代的科技發明時,稱“印刷術、指南針和火藥,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的偉大發明,宋元時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由此可見,在記者過目的大多數歷史教科書都是將“印刷術”(而不是“活字印刷術”)列為“四大發明”之一,沒有犯辛教授所指出的錯誤。
“常識”vs.“事實”:歷史教科書都說錯了些什么

“火藥、指南針、造紙術和活字印刷術等四大發明是中國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科學技術成就。”
“隋唐之際,中國出現了雕版印刷術。宋代是雕版印刷的黃金時代,人們已經采用了彩色套印技術,宋刻本被后世藏書家視為珍品。11世紀中葉,北宋平民畢升(昇)發明了膠泥活字印刷術,它既經濟,又便捷,是印刷業的一大革新。”
以上兩段文字來自人教版高中歷史教科書必修3中第八課“古代中國的文明和發現”,這也是辛德勇在微博中提到的教材。雖然總共只有四句話,但辛教授提出了三個問題:
問題一:活字印刷術是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清楚“四大發明”這一說法是怎么回事。
其實,先于“四大發明”出現的是“三大發明”,這個說法是英國17世紀的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提出來的。培根認為,印刷術(printing)、火藥、指南針“這三種發明已經在世界范圍內把事物的全部面貌和情況都改變了:第一種是在學術方面,第二種是在戰事方面,第三種是在航行方面;并由此又引起難以數計的變化來;竟至任何教派、任何帝國、任何星辰對人類事務的影響都無過于這些機械性的發現了”(《新工具》,許寶騤譯,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103頁)。
此后,培根這一說法得到了英國漢學家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和無產階級革命導師馬克思的認可。
麥都思是第一個到達上海的外國傳教士,曾在上海創建墨海書館,出版、印刷中文書籍,并組織人力翻譯《圣經》。麥都思在《中國的現狀與傳教展望》一書中指出:“中國人的發明天才,很早就表現在多方面。中國人的三大發明 (航海羅盤、印刷術、火藥),對歐洲文明的發展,提供異乎尋常的推動力。”
馬克思則在論著中說:“火藥、指南針、印刷術——這是預告資產階級社會到來的三大發明。火藥把騎士階層炸得粉碎,指南針打開了世界市場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術則變成了新教的工具,總的來說變成了科學復興的手段,變成對精神發展創造必要前提的最強大的杠桿。”(《經濟學手稿(1861—1863)》,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7頁)
將“造紙術”列入其中,構成“四大發明”的是來華傳教士艾約瑟(Joseph Edkins),此人曾在墨海書館協助麥都思工作,在麥都思離開上海后,他主持墨海書館的編輯出版工作。他在比較日本和中國時指出,“我們必須永遠記住,他們(日本)沒有如同印刷術、造紙、指南針和火藥那種卓越的發明……”這個“四大發明”的清單后來被李約瑟(Joseph Needham)發揚光大,李氏在1943年提出這一說法。
此后,美國學者卡特(Thomas Francis Carter)在《中國印刷術的發明和它的西傳》(The Invention of Printing in China, and Its Spread in Westward)一書中對所謂“四大發明”的論述中提及的也是“印刷術”(printing),而非“活字印刷術”(Movable-Type Printing)。
由此可知,無論是“三大發明”還是“四大發明”,置身其間都是“印刷術”,而不是作為中國古代印刷術之一種的“活字印刷術”。
問題二:畢昇發明的活字印刷術是中國最有代表性的科學成就嗎?
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最早記錄了畢昇發明的活字印刷,并對其制法有所論述。如果說活字印刷術是中國最有代表性的科學成就,那么,活字印刷術應該是中國古代印刷業采用的主流技術,但事實是否如此呢?

就宋元時期的文獻來說,南宋周必大的《周益文忠集》卷一九八《與程元成給事札》 中有記載:
“近用沈存中(括)法,以膠泥銅版,移換摹印,今日偶成《玉堂雜記》二十八事。”
這一方面說明南宋時有人曾使用活字印刷法印書,并取得成功;另一方面,“偶成”一詞提示我們,這種做法帶有很大的消遣性,是為滿足個人的好奇心,而且當時社會上的書籍印制業,一般并不采用此法。
辛教授又舉一例說明:相當于南宋末年理宗時,在蒙古統治的北方,一位隱居今河南輝縣的士人姚樞讓弟子根據沈括的記載,用泥活字印制《小學書》、《近思錄》、《東萊經史說》,廣為散發(事見其侄姚燧撰《牧庵集》卷一五《中書左丞姚文獻公神道碑》)。
元初王楨在《農書》卷二二附自撰《造活字印書法》中也有記載,當時有人用錫鑄活字印書,但是并不成功。
可見,至少宋元時期,活字印刷術在印刷業中的使用并不普遍,更大范圍使用的還是雕版印刷。
問題三:畢昇發明的活字印刷方法真的是既經濟、又便捷的重大技術革新嗎?
由上一問所得的結論,不免引出第三個疑問:既然活字印刷尚不能成為印刷業應用的主流技術,那么,它真的如教科書所言既經濟又便捷么?
活字印刷與雕版印刷,在技術上有一個重大差別,就是雕版印刷的每一塊書版,都是一個整體,而活字印刷的書版,則是由直接接觸紙張的活字“字釘”(古人稱作“印”或“字印”)與承放這些字釘的“版片”(古人或稱“字盔”、“字盤”)兩大部分組合而成。這兩部分的材質,既可以基本一樣,如元代王楨用的木活字印刷,以及清代的武英殿聚珍版,字釘和版片都是木質;也可能大不相同,如畢昇發明的泥活字印刷,字釘是泥質,而版片是鐵質。
從傳世活字印本來看,與雕版印刷相比,活字印刷方法在技術上有兩個明顯的弱點:

一是由眾多字釘拼合而成的印版,版面往往高低不一,很難做到像整塊的雕版一樣平整,從而導致印刷品紙面的墨色,會隨著字釘的高低起伏,乍深乍淺,忽濃忽淡,字與字之間,差別懸殊。
二是拼湊組合成為版面的這些活字字釘,其字行排列總不如手寫的書版字跡一樣整齊,往往東歪西斜,使印刷品看上去很不美觀。
因此,要想讓讀者樂于接受活字印本,或是擴展活字印刷技術的應用范圍,就必須設法盡量減低這兩項弱點對印刷效果的影響;而恰當選用版片的材質或合理設計版片的樣式,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這樣的作用。可見,活字印刷術并非如教科書所述的那般“既經濟又便捷”。
至于“隋唐之際中國已經出現雕版印刷術”以及“宋代書籍印刷已經采用了彩色套印技術”的論述,辛教授認為,同樣存在與歷史事實不符的問題。辛教授的新作《論中國書籍雕版印刷技術產生的社會原因及其時間》(刊于《中國文化與典籍》第16輯)即是對相關問題作出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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