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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教育廳回應“要求在大學課堂裝監控”:尚存爭議,將修改

貴州省教育廳12月19日對律師申請公開“在大學課堂里裝監控”的法律依據做出的回應。
針對有律師申請公開“在大學課堂里裝監控”的法律依據,貴州省教育廳12月19日回應稱,相關文件內容存在爭議,將修改完善。
11月20日,貴州省教育廳向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教學評價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各校“建立全覆蓋的課堂教學視頻監控系統、教師授課全程跟蹤系統”。楊名跨等4名律師就此向貴州省教育廳申請公開相關法律依據和權力來源。
12月19日,貴州省教育廳對4位律師回復稱,考慮到文件有關內容尚存有爭議,經研究,擬對文件有關內容作進一步調解論證、修改完善。
楊名跨律師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他對教育廳在回復中坦承“有關內容尚存爭議”表示肯定。他和其他律師將對教育廳的后續作為予以緊密關注,并視行政作為情況,決定是否再次啟動后續法律行動。
《貴陽晚報》曾以“大學課堂將安裝監控”為題進行相關報道。報道援引教育部門人士介紹稱,課堂安裝監控器,主要是為了提高教學水平。通過監控視頻分析,評價老師教學水平,同時改進不足,提高教學質量。
楊名跨律師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求,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做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于是,他和另外3位律師,要求該廳公開日前提出的“建立全覆蓋的課堂教學視頻監控系統、教師授課全程跟蹤系統”這一政策的法律依據和權力來源,制定過程和遵循的法定程序,資金來源、資金數額及財政預算方案,后續招標計劃及監督檢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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