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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廳|來信:埃因霍溫不是被轉載出來的
【編者按】
這里是一位作者之前給澎湃新聞的來信?;ヂ摼W時代,分享精神和版權保護,究竟是什么關系?什么才是對待知識的合法方法和正確態度?我們認為,這是十分重要的問題。
最近,我們又陸續接到作者關于文章被隨意轉載的投訴。在微博等平臺上,此類事件又一次引發熱議。我們決定,把這封來信發在這里,供大家討論;我們也希望,這樣的較真越來越多。

筆者前些日子寫了一篇關于埃因霍溫的文章,發表在《東方早報》/“澎湃新聞網”,以及《城市中國》雜志上。原本就是一個城市研究方面的文章,閱讀量也不大。后來,我們公司的CEO來中國做了一個講座,介紹了埃因霍溫高科技園區,這個被評為世界上最智慧的園區,吸引了大量關注,很多人轉載了講座的內容,同時又在網上看到我的那個文章,于是也就毫不猶豫地拿來用了。
這時候,我才發現,這篇文章已經被不少網站和微信等網絡平臺轉載,而我自己完全不知道。我的文章本來和公司無關,但經過一些創造,我的那篇文章和公司講座的內容被融合在一起,而且轉載的時候,我的名字卻消失了。一下子,那些我斟酌再三的詞句和我就沒有任何關系了。當我看到一些轉載,不僅沒有我的名字,還被添加了各種所謂的點評加以重新利用,甚至一個微信平臺連“埃因霍溫”這四個字都寫錯的時候,我只能懷疑,那些轉載這些文章的人,也許根本沒有讀過文章。否則,他們應該會明白,我們所處的知識經濟時代,對知識產權的尊重才是科技發展的推動力,對知識和創意的珍惜才讓埃因霍溫這個城市變得如此智慧。
于是,筆者決定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維權目標是那些沒有作者署名的轉載機構(筆者不清楚那些標明作者署名的轉載是否合法)。這個小小的實驗,讓我得到了很多新知識,感受頗多,迫使我想把這件事情記錄下來,以供討論。在此,只是就事論事,對可能帶來負面影響的機構,不使用真名。
我第一個聯系的,是一個微信平臺,叫優園區。通過微信聯系后,我馬上得到了回復,對方說他們意識到了版權問題,非常抱歉,未經許可就刊登了文章。第二天,就有一個負責人和我聯系,問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說,需要刊登我的名字、聯系方式,并注明任何機構未經作者允許不得轉載。這位負責人又說,既然他們擅自刊登了文章,就愿意支付稿費。最后,他們支付我的稿費高過按字數計算的稿酬,以示歉意。我非常滿意,不僅因為我保護了自己的知識產權,而且還因為整個溝通過程非常順暢。我也答應,以后有好的文章,會優先發給這個微信平臺。后來,我發現擅自轉載他們文章的機構,也一并轉發給他們。這樣,他們的版權也得到了維護。
下一個還算滿意的解決方式,也是來自一個微信平臺,叫道略園區研究。他們也非常禮貌地對我的問題進行了回復,并馬上刪掉了文章。
另一個微信平臺,是一個園區連鎖云服務的公司,應該是個大型的科技公司。我用微信聯系的時候,他們是這樣回復的:“那篇文章在很多網站論壇都有刊登,很多官微都有轉載,如果您真是原作者,請證明?!边@顯然是一個理直氣壯且懷疑我是騙子的機構。于是,我回復了多條微信來證明我的身份。之后,他們一直都不理睬。我只能在他們網站上找到400電話,把情況和客服講了一遍,客服以需要查看微信為由,結束了對話。之后,我在他們的微信上看到,他們已經刪除了文章。但他們沒有聯系我。
接下來是國內某大型網絡媒體,它在網站上一共把我的文章刊登了3次,但都沒有署名。我先是詢問了澎湃新聞的編輯,這種大型媒體,是否和澎湃新聞有合作,才得以隨意轉載。當得知二者之間沒有任何合作后,我聯系了這個媒體。我第一次打過客服電話之后,他們在兩篇文章上悄悄加上了署名。我第二次打電話過去,要求刪除文章的時候,對方提出了要求:需要我進行刪稿申請,附上文章鏈接,還要把身份證正反面的掃描件發給他們的編輯。這樣的要求,好像是我犯了錯誤,請求他們把我的文章刪掉。當然,我理解,他們需要確認我的身份。但身份證是個人信息,我不愿把它發給不認識的人。更重要的是,為什么,當媒體轉載我的文章時,沒有任何人聯系我,比如給我發一封禮貌的郵件,附上自己的名片?反倒是,我被侵犯了權益,還要冒著泄露個人信息的危險,去“申請”刪除我的文章。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實驗到如此,我已經不在乎那些侵犯我個人權益的機構。我更想弄明白,到底什么是對待知識的合法方法和正確態度。在當下,到底要如何對待他人的知識和勞動,是毫無顧忌地隨意使用,還是尊重和理解?轉載,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一個按鍵就可以搞定,但這樣對知識的簡單復制和抄襲,是否能真的理解這些知識?靠這樣輕易獲得知識的方法,恐怕很難由他人的知識來創造出自己的知識。
文章被轉載應該是令人高興的事情,為什么卻讓人如此不悅呢?網絡讓交流變得更容易,各家機構完全可以花5分鐘時間,給編輯或作者寫封郵件,進行簡單詢問,征得同意后,順理成章地刊登文章,若彼此印象很好,可以深入交流,進行更多合作,何樂而不為呢?但似乎網絡讓大家變得更忙碌,連5分鐘都擠不出來,一鍵轉載就完事,完全省去了交流這個最重要的環節。如果人與人之間失去了交流,與機器也就無異了吧。
我在荷蘭上學寫論文的時候,專門有課程來教授我們如何寫論文,其中最令人頭痛的就是各種標注,對各種引用的文字如何標注,所有圖片都要有來源標注,如果是自己的圖片,也要標明“來自筆者”。老師一遍遍強調,所有引用都要標注出來,否則被查出來就算抄襲,你就不用畢業了。當時寫論文時,檢查各種標注就花了很長時間。對使用的網上圖片,我都聯系了作者,在征得同意后,才放在畢業論文里。工作之后,這個習慣也保留著。直到經歷了這次的事件。
說到這里,突然想到大學的一件事,當時在網上找到一份翻譯的兼職,幫某大學的老師翻譯拉丁歷史書,費用非常廉價,但為了攢錢,也是沒日沒夜工作。第一批翻譯,他很滿意,很快支付了費用,然后拿來更多翻譯,我一個人翻不完,還讓同學幫忙。好不容易翻譯完了,但老師遲遲沒有回應,后來說我翻譯得不好,后面的錢別想要了。當時快急哭了,那筆費用對當時的我非常重要。我以為是自己的錯誤,就按要求修改了翻譯,還懇求了幾次,老師還是不愿支付,找各種理由。后來,我才意識到,也許他就是這樣來騙學生的,我根本沒有錯誤。于是,我變了口氣,拆穿了他的面目,他竟然馬上從盛氣凌人的態度變得非常溫和,馬上支付了費用。也是這件事情,讓我堅信,只要自己是對的,就應該爭取自己的權利。否則不僅自己吃虧,還助長了不良現象。
再回到這篇被轉載的文章(編者注:可于澎湃新聞站內搜索“世界上最智慧的園區”查看),里面談到了飛利浦對知識產權的態度轉變:從最早的把知識抱在懷里保護起來,到后來的開放式創新、分享知識、與別人交流。這種轉變絕不是一夜之間發生的,也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是伴隨著整個社會的發展而產生的。但這種知識的分享,絕對不是不經過許可的隨意使用,而是抱著虛心學習的態度,把自己的知識展示出來,同其他同樣愿意展示知識的人進行交流。而且,所謂的開放式創新,需要基本的社會共識,即對知識的保護制度和尊重。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中,才能放心地分享知識;也只有在這樣的基礎上,大家都抱著向別人學習來提升自己的態度,在雙方自愿、互惠互利的條件下,那么多的智慧創新才能在埃因霍溫產生。某個單一的技術很容易復制,但要創造技術集群和技術創新,恐怕要先讀懂這座城市對知識的基本社會共識。
由此看來,文章的隨意轉載也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若想把埃因霍溫的成功復制到我們的某個城市,簡單的轉載肯定是無法完成的!
PS.這篇文章可以轉載,無需經過作者同意。希望能讓更多愿意保護知識產權或還沒有意識保護知識產權的人看到,需要交流的可以聯系編輯或作者,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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