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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鎖關“超生戶”續:是否“拘禁”嬰兒等三大疑問待解

日前一段“臨沂計生辦非法拘禁10個月大嬰兒”的視頻在網上曝光,引發社會關注。新華網記者12月12日從山東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了解到,事件已有初步調查結果,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處理。
記者從山東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了解到,臨沂市臨港經濟開發區團林鎮南泉子二村村民劉濤、張永玲夫婦,于2014年1月6日違法生育三胎,根據《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應對其征收社會撫養費206920元。后決定讓其繳納14萬元。雖經多方做工作,該夫婦一直未繳納。
根據事件初步調查結果,經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做出如下處理:責令區衛生計生局局長主富春、團林鎮鎮長王樂乾向區黨工委、管委會做出書面檢查;對區衛生計生局、團林鎮政府全區通報批評;對團林鎮計劃生育分管負責人停職,待進一步調查后做出處理;責令團林鎮對鎮計生辦主任邵珠峰、泉子工作區書記張明撤職,對鎮計生辦包村人員王秀峰、南泉子二村負責人胡順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據進一步調查情況,對涉及的違法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而山東省的地方條例也有同樣的規定。
對于上述初步調查結果,很多網友指出,此事件仍有三大疑問待進一步調查來解開。
疑問一:是否“拘禁”了劉濤、張永玲夫婦?在視頻中,劉濤夫婦所在房間被層層加鎖,兩人也對著鏡頭稱,因交不起罰款而身處于此,直至獲救。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春泉認為,如果真的采取了類似“拘禁”等手段,首先限制了公民人身自由,也超越了該執法機關的執法范圍。
疑問二:是否有嬰兒?根據視頻和此前媒體報道,張永玲被拍攝時還懷抱一名嬰兒,系其三胎。她稱,夫婦二人是先后被關,她來此后丈夫已經回家,但由于嬰兒正處哺乳期,所以便寸步不離。記者通過多方采訪發現,目前未有事實證明嬰兒被強制關在一起。
疑問三:計生辦是否涉嫌違規處置“超生罰款”?比如,計生辦是否將工作經費與社會撫養費掛鉤等。
上述具體問題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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