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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縣法院回應25年不審案:當事人未向法院反映此問題

虞城法院微博發布對“收取2200元案件受理費25年不審案”一事的回應。
11月11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獨家報道了河南虞城縣法院收取當事人2200元案件受理費25年不審案一事,引起河南法院系統的重視。
12日,虞城縣法院向澎湃新聞發來情況通報,稱1989年收取當事人劉長福2200元案件受理費并在收據上簽字的法官,為時任虞城縣法院經濟庭庭長的梅廣俊,但梅已于2000年病故。經調閱檔案材料,未發現劉長福所說的起訴狀、立案審批表,亦無人承辦過此案。且自1989年起,劉長福并未向法院提起過受理案件不審理的問題。
以下為情況通報。
關于“河南虞城法院收取受理費25年不審案”相關報道的情況通報
11月11日,澎湃新聞網刊發《河南虞城縣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費25年不審案,縣委組織調查》一文后,虞城縣法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虞城縣政法委匯報。目前,由虞城縣政法委牽頭,縣紀委、信訪局、法院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劉長福反映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現將初步調查的情況通報如下:
一、劉長福提供的1989年11月的兩張預收訴訟費收據,收款人處均簽有“梅”字。經核實,“梅”是當時任經濟庭庭長的梅廣俊。
二、經調閱當時的檔案材料,沒有發現劉長福所說的起訴虞城縣稍崗鄉經聯社的起訴狀、立案審批表等,亦沒有相關人員承辦過此案件。另外,時任稍崗鄉經聯社主任的郭秀金于2012年4月病故,時任虞城縣人民法院經濟庭庭長的梅廣俊同志于2000年8月病故。
三、經調閱有關記錄,劉長福從1989年起長達二十余年的時間內沒有向法院提起過受理案件不審理的問題。
下一步,虞城縣人民法院將配合聯合調查組繼續對此事進行深入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妥善處理此事,保護劉長福的合法權益。
歡迎媒體及廣大網友繼續對虞城縣人民法院的工作進行監督。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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