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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改制侵吞國企資產,南京長客原董事長一審獲刑20年

南京長客集團原董事長兼總經理田吉人
11月5日,南京長客集團原董事長兼總經理田吉人涉嫌職務犯罪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審宣判。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獲悉,法院認定田吉人貪污300多萬元,非法侵占公司財物1600萬元,挪用公款1100多萬元。田吉人因此獲刑20年,并被處罰金300萬元。
這起案件涉及國企改制中的灰色地帶,案情復雜,引起社會關注。
國企改制留下“禍根”
5日上午,60多歲的田吉人步入法庭,雙手合十,微笑著對家人點頭。隨后,法官宣讀判決書,此時距離上次開庭已將近半年,距離其落馬將近1年。
據悉,田吉人從基層做起,從事過駕駛員、輪胎試驗員、安全員等工作,并逐漸升遷到管理層。從1997年起,田吉人開始擔任國企江蘇南京長途汽車客運總公司(簡稱長客公司)總經理。
田吉人曾榮獲南京市交通系統“優秀企業家”、“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和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
從2002年開始,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原來屬于國企的長客公司,進行集團式的股份制改造。
在田吉人的組織下,長客公司管理層參與組建私企——江蘇長運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長投公司),田吉人擔任總經理,公司其余高管也都是原長客公司的人員。
改制完成后,私企性質的長投公司與改制前的長客公司其實為一套領導班子、兩塊牌子,作為長投公司總經理的田吉人占股30%。
而長投公司,占改制后的長客集團27%的股權。
非法侵占公司財物1600萬元
田吉人正是利用了長客公司股份制改造后的機會,“侵占公司財物”。
據悉,長投公司成立后不久,還沒改制的長客公司就收到了下屬企業——南京長途東站(下簡稱東站)打來的報告,要求改造空調系統。
田吉人召集領導層開會后,決定由他私人控股的長投公司來改造東站的空調系統。
而此時,長客公司“不差錢”,有超過7000萬元的存款。
不過,田吉人的辯護律師李小兵對澎湃新聞說,當時長客公司剛完成改制資產評估、審計,如果出錢去改造空調系統,這意味著又要重新審計,將耗費時日,也就導致不能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改制。作為變通之計,才讓長投公司來改造。
據《現代快報》報道,長投公司投入了50萬元,為東站改造了空調系統。作為回報,東站則需要每年付給長投公司10多萬元的維修保養費,以及數萬元的空調租賃費。
此外,東站還需要將空調收入的60%付給長投公司。而根據當時的客運收費許可,東站可以對每位乘客收取空調費1元左右。
從2005年到2011年,東站付給長投公司的空調費,累計高達1600多萬元。這筆錢部分被以田吉人為大股東的長投公司股東分了。
李小兵對澎湃新聞說,這是根據合同辦事。田吉人作為股東分紅,責任不能全由他承擔。
法院則認定田吉人非法侵占公司財物1600萬元。
貪污300多萬
在這起改造空調系統事件中,田吉人還被法院認定貪污數百萬元。
檢方稱,在2002年前后,長客公司開始組建南京白鷺高速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時,引進了湖北一家公司。當時湖北這家公司拿出自己的線路資源和資質參加組建白鷺公司,但并未實際出資。
幾年下來,湖北這家公司應該獲得200多萬元的分紅。可這筆錢一直掛在白鷺公司的賬上,后來進入了長投公司的賬。
檢方認為,湖北的公司只是掛名股東,并未實際出資,這200多萬的收益應歸長客公司。而這筆錢最終進入了田某控股的私人公司,田某的行為涉嫌貪污罪。法院認定田吉人在這部分貪污140多萬。
此外,田某還被指控在長客公司改制時涉嫌挪用公款1100多萬元。但同樣,田的辯護律師對這筆指控提取了異議。
法院宣判后,田的辯護律師李小兵說,田吉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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