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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鹽環保局爆發腐敗窩案,原局長副局長等6人落馬
據浙江海鹽縣電視臺10月30日消息,海鹽縣環保局陷腐敗窩案,今年內共有6人被查。6人中包括該局原局長朱曉芳、副局長殳乃峰,涉嫌罪名均為貪污受賄、索賄等,目前這起窩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海鹽縣環保局陷腐敗窩案,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視頻截圖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檢索公開報道發現,類似窩案在浙江環保系統并非首次,發生在2007年的杭州環保系統腐敗窩案,共查處90余名問題官員,至少23人被追究法律責任,涉及13個區縣市。案件披露的信息顯示,審批、環評和督查成為最易滋生腐敗的環節之一。
“全省環境執法能手”也受賄
根據浙江海鹽縣電視臺報道,涉嫌受賄的6人分別是海鹽縣環保局原局長朱曉芳、原副局長殳乃峰、海鹽縣環境監察大隊原副大隊長陳亞偉、海鹽縣環境監察大隊原大隊長張健、海鹽縣監察大隊原工作人員平昊飛和海鹽縣環境保護局環境宣傳教育信息中心原主任張海明。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受賄金額最高的是原海鹽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殳乃峰,其在2007年至2014年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計人民幣330000元。朱曉芳也即將以貪污受賄罪被公訴,涉及金額不詳。
其余嫌疑人中,3人的原職均在環境監察部門,這也是最容易被腐敗侵蝕的部門之一。檢察機關指控,3人受賄金額都在10多萬到30多萬之間。尋租方式多是在環保執法檢查、環保項目竣工驗收和環保工程設備驗收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利。
值得注意的是,原海鹽縣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平昊飛,在2007年還被評為“全省環境執法能手”,但他被檢察機關指控,收受他人賄賂328900余元,在收受的賄賂中,大部分是所謂的“分紅”。據證人陸某稱,平昊飛是環保局管檢查的,自己的污染企業還得依靠他,平昊飛多次主動索賄。
而另一位看起來崗位相對“安全”的嫌疑人張海明,原為海鹽縣環境保護局環境宣傳教育信息中心主任,亦參與其中。他被檢察機關指控,在2007年至2013年間,收受他人賄賂計人民幣213900余元,他在環保執法檢查、環保工程設備竣工驗收等過程中為對方謀利。
審批、環評和督查環節腐敗高發
類似的環保系統窩案、環保官員牟利手段并不新鮮。
2007年2月,原杭州市上城區環境保護局局長任蔚彬因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被判處6年10個月有期徒刑。任被查時,曾放言“要死大家一起死”,隨后揭開浙江環保系統腐敗窩案,整個窩案涉及環保系統工作人員90余人。杭州所轄各地環保官員幾乎均遭紀委談話,涉及13個縣區,至少23人被追責。
2008年11月,《財經》雜志報道,浙江省內陸續有湖州、杭州、寧波、臺州、溫州等多個地市出現環保系統“蛀蟲”,環保局主要干部相繼因腐敗獲刑,且因相互舉報,更牽出系列窩案。
浙江環保系統窩案中,腐敗多在環保審批、環評、驗收等環節中出現尋租。環保法規定,建設涉及污染環境的項目,企業在開辦、合并、擴建、轉讓時,均需經環保部門的審批,審批前則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即“環評”。而在日常的污染督查過程中,環保官員亦不乏尋租空間。甚至有官員以停業整頓相威脅,向企業索賄。
浙江省公檢系統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環保領域已成為腐敗高發領域,也是這幾年浙江省紀委監察系統的重點審查部門之一??v觀全國,近10多年來環保系統的腐敗案呈遞增之勢。
有分析認為,環保系統腐敗高發除了缺乏有效監督,也與權力擴充有關。從環保局到環??偩郑俚?008年升格為正部級單位環保部,中國環保部門10年間實現職能機構“三級跳”。權力的擴充也意味著腐敗的機會增大,浙江環保系統窩案便是其中一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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