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論】突破羈絆推進“鎮改市”

比如浙江溫州蒼南縣的龍港鎮,截至去年,該鎮有189條街道、43.7萬人口,地區生產總值達185.6億元,財政總收入18.8億元。又如江蘇昆山的張浦鎮,該鎮總面積109平方公里,有3000多家企業、20萬人口,2012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66.5億元,地方一般性預算收入12.7億元。
但不短的時間以來,這些“鎮”“小馬拉大車”的問題日益尖銳,即區劃等級與鎮域經濟發展的不匹配,嚴重制約了資源的流動與配置,同時造成相應的財權、公共服務能力、管理機構等不匹配。
以龍港鎮的鎮域管理人員為例,龍港鎮行政編制為238人,事業編制為286人,而同等人口規模的縣和縣級市,光行政人員就需要1500-2500人。2010年,30多萬人口的龍港僅有一個20多人的派出所,而由于派出所沒有執法權,要抓一個犯罪嫌疑人,還要到縣公安局去辦理手續。
又如江蘇蘇州下轄的盛澤鎮,2006年時,常住人口30萬左右,鎮內轎車近萬輛,大型車輛486輛,摩托車超過3.6萬輛,但僅有交警25人,協警62人,根本滿足不了日常管理與服務需要。
不僅如此,由于“鎮”一級的中小城市缺乏相應的財政權,一些公共服務無法提供,公共設施建設緩慢,很多企業將研發中心和銷售中心外遷至大城市,甚至整體搬遷,使這些鎮失去進一步發展的機會。
將已經發育為中小城市的“鎮”升格為“市”,是經濟社會發展帶動行政區劃體制變革的內在要求。
事實上,從1986年以來,相關的“鎮改市”政策,已經出臺多次。1986年,國務院批轉的民政部報告明確提出:非農業人口6萬以上,年國民生產總值2億元以上,已成為該地經濟中心的鎮,可以設置市的建制;特殊情況下,雖然非農業人口不足6萬、年國民生產總值不足2億元,如確有必要,也可設置市的建制。2001年,第十個五年計劃城鎮化發展重點專項規劃中也提出“大鎮設市”的構想。2004年,發改委《十一五時期我國城鎮化戰略》進一步指出:“作為城市擴張的一個重要環節,鄉改鎮、鎮改市、縣改市(區)的改制升格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
但從實踐來看,除福建石獅鎮成功“鎮改市”外,絕大部分超級大鎮仍然被限制在鎮的區劃等級與框架內。問題出在哪里?
問題在于,無論是將改市后的鎮從原來的縣域中分離出去,切塊設市,還是采用縣下轄市,在現有框架下,均陷入困境。
如果實行“切塊設市”,那么必定削弱所在縣的經濟實力。而且切塊設市后,邊界如何劃定?畫得過小,必定影響該市今后的發展;劃得過大,則過分削弱所在縣。專家也指出,自秦以來,中國行政區劃經歷了多次改革,但縣的變動不大,是中國最穩定的政區。若將縣轄經濟大鎮改設為市,必然會使縣受到重創,不符合歷史規律。
如果實行縣下轄市,縣和市之間的在財權劃分、行政級別上的矛盾如何協調?并且實行縣下轄市,將使行政層級更多,并不符合減少行政層級的改革方向。
此外,從管理權限上來講,“鎮”的設立和撤銷,權限在省級政府,而“市”的設立和撤銷,權限在國務院。法律難題沒有解決之前,對一個決心依法行政的政府來說,是不能貿然行動的。而“鎮改市”之后行政人員可能急劇膨脹,也是主張者的擔憂之一。
“鎮改市”肯定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是新型城鎮化之必由之路,但是對這一難題所帶來的羈絆,則必須有充分的估計。10月14日,有報道稱,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名單已經揭曉,首批“鎮改市”的試點名單只有兩個,其中就有溫州的龍港鎮。據悉,鎮級(市)試點的目標是到2017年要形成制度和體系,在全國推廣。如果龍港鎮等地能夠破解這一難題,則功莫大焉。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