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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血案兩人被判死刑


煙臺市中級法院對山東招遠麥當勞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現場
10月11日上午9時,煙臺市中級法院對山東招遠麥當勞殺人案進行一審宣判:因故意殺人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張帆、張立冬被判處死刑,呂迎春被判處無期徒刑;因故意殺人罪,張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張巧聯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此外,“全能神”邪教的活動經費、財產均被沒收并上繳國庫。宣判后,被告人呂迎春表示服判,不上訴,其他被告人當庭沒有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本案共有6名犯罪嫌疑人,但只有5人被起訴。因一名犯罪嫌疑人張某系未成年人,警方此前稱將另行處理。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高成曾對媒體表示:“他(未成年的張某)達不到刑事責任的年齡,不能對他追究刑責。他既是一個害人者也是一個受害人,他還年輕,需要用教育挽救。”
麥當勞餐廳內毆打細節曝光
判決書還公布了被害人吳某某被毆打的細節,手段殘忍,不忍卒讀。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及張某(張帆之弟,12周歲)均系“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2014年5月28日15時許,五被告人及張某到“麥當勞”招遠府前廣場餐廳就餐、滯留。當日21時許,張帆、呂迎春授意張航、張巧聯、張某向餐廳內的其他顧客索要聯系方式,為發展“全能神”教徒做準備。
因向被害人吳某某索要手機號碼時遭拒絕,張帆、呂迎春遂共同指認吳某某為“惡靈”,張帆首先持餐廳內座椅擊打吳某某頭部。被害人倒地后,張帆手撐餐桌反復跳起、踩踏吳某某頭面部,并指使張立冬、張航、張巧聯、張某詛咒、毆打吳某某,致被害人吳某某當場死亡。其中,張立冬持拖把連續猛擊吳某某頭面部,直至將拖把打斷,后張立冬將吳某某從桌椅間拖出,用腳反復猛力踢、踩、跺吳某某頭面部。呂迎春反復踢、踹被害人吳某某腰臀部,并驅使張巧聯、張某毆打吳某某,還采取拳頭擊打、用頭盔砸等方式阻止“麥當勞”餐廳工作人員施救和報警。
網絡傳播“全能神”文章總計訪問17萬次
判決書還顯示,呂迎春經他人介紹于1998年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并于2008年始糾合在招遠的“全能神”教徒聚會,宣揚“全能神”教義。張帆于2007年開始接觸并信奉“全能神”,2008年與呂迎春通過互聯網結識,并跟隨呂迎春到招遠多次參加“全能神”教徒聚會。
2008年年底,張帆在河北省無極縣先后將張立冬、陳某某(張帆之母)、張航、張某等家人發展為“全能神”教徒。2009年,張帆與家人移居招遠市后,與呂迎春在招遠市城區及下轄的玲瓏鎮、蠶莊鎮、齊山鎮等多地,秘密糾合“全能神”教徒四十余名聚會百余次。期間,呂迎春、張帆印制、散發了“全能神”宣傳資料數十冊,并利用互聯網,先后在境內外網絡空間內,制作、傳播有關“全能神”的文章97篇,空間訪問量總計17萬余次。
張立冬積極出資,在招遠市租賃或者購買多處房屋及店面,作為“全能神”教徒住所和活動場所,并出資購買交通工具、電腦、手機,安裝網絡寬帶,供傳播“全能神”使用。此外,張立冬聽從呂迎春、張帆指使,將家庭財產1000余萬元以“奉獻”給“教會”的名義,存于呂迎春、張帆名下。
招遠血案大事記:
2014年5月28日,6名”全能神“教徒在山東招遠一家麥當勞餐廳向陌生女子吳某索要電話號碼遭拒,6人一怒之下對吳某進行毆打,致使吳某當場死亡。案發后,警方抓獲張立冬等6名犯罪嫌疑人。經調查發現,張立冬及其長女張帆、次女張航、兒子張某(未成年)、呂迎春、張巧聯這六名犯罪嫌疑人,均系邪教組織“全能神”教成員。經審查,6人對毆打吳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6月2日,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經招遠市人民檢察院批準,被依法逮捕。
7月21日,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對招遠市“5·28”麥當勞餐廳故意殺人案的5名被告人依法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8月21日,該案在煙臺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21日上午,法庭針對起訴書指控的故意殺人罪進行了調查。21日下午,法庭針對起訴書指控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了調查。
法庭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進行了最后陳述。在作案情陳述時,張帆對幾個案情關鍵點都不予承認,也不承認故意殺人。張帆和張立冬在辯解和陳述時,不時露出笑容。被告人張航、張巧聯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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