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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兩月抓回9名外逃經濟嫌犯,涉案金額最高達數億元

9月17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在廣州舉辦新聞發布會,通報廣東省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2014”專項行動情況。
據新華社消息,記者從9月17日廣東省公安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自今年7月開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2014”專項行動以來,截至9月16日,廣東警方已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9名,協助外省警方抓獲境外逃犯3名。
近年來,一些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遲遲不能歸案,一些大要案件無法偵破,群眾的損失無法挽回,嚴重制約打擊經濟犯罪的整體效果,影響司法公正,威脅社會穩定。一些境外逃犯還牽涉腐敗犯罪,能否到案直接關系黨和政府形象,關系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黃守應說,經公安機關梳理,逃往國外的嫌疑人主要為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職務侵占等犯罪,集中在珠三角經濟發達地區。現階段,跨國經濟犯罪偵查的難度在于犯罪嫌疑人變更身份、隱姓埋名,更多地表現為不同國家之間法律方面的差異以及司法合作的障礙。
另據羊城晚報報道,黃守應還表示,目前已抓獲的9名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中,尚無涉及有關公職人員的情況。其中,有些外逃者甚至在境外藏匿20年之久,不少外逃案犯涉案數額巨大。“9名已抓獲的嫌犯中,涉及深圳的一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最大,高達數億元。”黃守應說。

8月中旬,廣州市公安局將一名在國內犯罪后潛逃境外、變更身份后又潛回境內的外籍經濟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該犯為“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緝獲的首名非中國裔外籍外逃犯罪嫌疑人。
9月初,茂名市公安局將一名潛逃近20年、已加入境外某國國籍的犯罪嫌疑人抓獲。該逃犯為專項行動中,廣東省抓獲潛逃時間最長的境外逃犯。
9月12日,在境外執法機構的大力協助下,兩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被省公安廳與深圳市公安局組成的聯合工作小組從馬來西亞押解回國。
此外,還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懾于法律的威嚴,接受公安機關或親友的規勸,主動返國,向汕頭等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廣東省公安廳將向社會公開懸賞一批重點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對提供準確線索并協助抓獲該逃犯的,公安機關將給予經濟獎勵;并告誡那些目前仍負案在逃境外的嫌疑人,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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