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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村7年前出售宅基地入政府規劃,400萬購地款無著落

農村宅基地是不能自由買賣的,但江蘇連云港市贛榆區贛馬鎮大高巔村村民近日反映,2007年7月,大高巔村委會明碼標價出售宅基地,總金額約400萬元,一塊約400平方米宅基地賣12萬元,其中1萬元為手續費。但時至今日,買地的村民們既沒有拿到宅基地,之前交的錢也沒有退還。對此,贛馬鎮黨委稱正在研究解決方案。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農村宅基地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一定標準用于建造自己居住的房屋。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祖籍淮安、在連云港贛榆區經營飯店生意的顧先生,原本在城區有一套50平米的住房,可孩子到了成家的年齡,考慮到商品房價格高還不實用,便想在靠近城區的大高巔村買塊宅基地自己蓋房子。2007年7月份,顧先生花12萬元在大高巔村買了塊宅基地,其中村委會在顧先生飯店吃飯掛賬沖抵3.4萬元,顧先生另交了8.6萬元。然而7年過去,顧先生不僅沒有拿到宅基地,當初交的8.6萬元宅基地款也沒退還。
與顧先生同樣遭遇的還有35戶村民,其中也有本村村民,涉及款項近400萬元。為此,他們曾多次去村委會、贛馬鎮政府、區信訪局等反映情況,可問題至今未得到解決。鎮政府給他們的答復是,當初擬出讓的宅基地現已納入規劃,無法交付。

對于贛馬鎮大高巔村委會買賣宅基地一事,贛馬鎮政府黨委書記韋典余并未否定。該鎮政府所發的[2014]36號文件顯示,鎮政府調查后回復村民稱,2006年、2007年,大高村(當地人對大高巔村的慣稱)收取了“預建房戶土地建設規劃費”,此后不久,該村被劃入了縣域規劃控制區。韋典余稱,贛馬鎮黨委、政府正在研究解決方案,幫助村民解決問題。不過,贛榆區國土資源局政策法規科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買賣宅基地的現象,只要情況屬實,他們接到一起查處一起,并形成案件交由公安或紀委處理。若村民為村經濟組織成員,宅基地符合村鎮規劃、縣區規劃,他們可以給予辦理宅基地有關手續。
事實上,贛榆區買賣宅基地的案例并非僅此一例。2014年6月17日,贛榆區海頭鎮南朱皋村委會以建設統一規劃小區為名,變相買賣宅基地的情況。此事引起當地有關部門重視,村民所交款項最終被如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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