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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楊蔭榆:為魯迅筆下“可惡的人”申辯
今年是楊蔭榆誕辰一百三十周年,這位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位大學女校長,楊絳先生的姑母,魯迅筆下“可惡的人”,并非不值得紀念。以她為敵的人,判她為軍閥的幫兇、封建奴化教育的宣揚者??上钍a榆沒有留下完整的申訴,她或許相信“是非自有公論”之類的謬見,以沉默回應荒唐。
值得強調的是,本文作者為中國社科院文學所所長陸建德。

這位教員就是兩個月后任該校校長的楊蔭榆(1884-1938)。她尤其得到校中女性教職員的擁戴,上任一個多月后,卻還是和前任校長許壽裳一樣,得罪了一些教師,一度受到抵制。1924年11月,馮玉祥“北京政變”的副產品黃郛攝政內閣從拼湊到解散,為期只不過兩三個星期,其過渡的性質非常明顯。段祺瑞臨時執政府11月24日成立后,由南方來京、經李石曾舉薦在黃郛內閣署理教育部總長的易培基無官可做,此時女師大學潮又起。到了1925年年初的寒假前夕,學生自治會首次發布驅逐楊蔭榆的宣言。從此之后,幾股勢力暗中“互助”,楊蔭榆終于在一陣陣問罪的聲浪中于8月初辭職。這年12月,講一點體面和仁恕的人見她(以及其他落敗者如章士釗)黯然退出了舞臺,生出憐憫之心,主張“費厄潑賴”。魯迅渴望復仇的快感,而且“驅楊倒章”的最終目的——易培基出任教育部總長、女師大校長——暫未完全達到,就作了一篇辯駁的雄文,聲明對落水之狗,還應繼續施以痛打。
關于楊蔭榆的身世,已有不少文章談及,較為詳盡的就是楊絳先生的《回憶我的姑母》,本文不再重復。今年是楊蔭榆誕辰一百三十周年,這位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位大學女校長,并非不值得紀念。以她為敵的人,判她為軍閥的幫兇、封建奴化教育的宣揚者。一個法庭不容被告聲辯,既辱沒正義的名聲,也讓原告顯得理屈,勝之不武。可惜楊蔭榆沒有留下完整的申訴,她或許相信“是非自有公論”之類的謬見,以沉默回應荒唐(“榆雖不敏,尚不愿以空言曲說,與先生爭此事短長”——楊蔭榆1925年5月30日致馬裕藻函。見《魯迅生平史料匯編》,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三輯,364頁),結果反而使自己成為失去話語權的“閣樓上的瘋女人”。本文只能從她非常有限的發表文字(都收入魯迅史料)中選取二三片段,使之與一些訴狀、宣判書并置,以便讀者感受一下兩造風格上的差別。
譴責楊蔭榆的文字都有一種戰斗檄文的崇高風格?!膀寳钸\動”初起,陳源(西瀅)就在《現代評論》(1925年2月7日)作短評《北京的學潮》。他主要評論的是教育部次長馬敘倫(總長王九齡自11月24日任命后尚未到任)解散北京美術專門學校一事(半年后女師大遭遇同樣命運),最后他說:“女子師范大學驅逐校長的風潮,也醞釀好久了。風潮的內幕我們不很明瞭,暫且不欲有所置議。不過我們覺得那宣言中所舉的校長的劣跡,大都不值一笑。至如用‘欲飽私囊’的字眼,加楊氏以‘莫須有’之罪,我們實在為‘全國女界的最高學府’的學生不取。”(《現代評論》第一卷第九期,第4頁)陳西瀅和魯迅一樣,也是該校的兼課老師,他妹妹陳汲是該校1924年英文系的畢業生(竺可楨第二任夫人,1940年3月在重慶結婚),他留意于風潮中吊民伐罪的語言,也是一位英語教師應盡的責任。寒假之前的1月17日晚,陳源曾與胡適密談(詳見是日胡適日記。陳西瀅后來終于說出“某籍某系”)北大李石曾一派如何結黨把持、傾軋蔣夢麟(蔡元培1923年7月至1926年2月訪學歐洲,蔣夢麟代理校務),現在,當他說女師大風潮“醞釀好久了”的時候,話中有話,是不是他已經覺察到李石曾等人看不見的手?許廣平給魯迅寫信(3月11日)求救,還是在一個多月之后。
隨著學潮的發展,問罪文字接踵而來。1925年3月21日的《現代評論》刊出一位“女讀者”來信(《女師大的學潮》),再次指出責難之詞的空洞:“那些宣傳書中所列舉楊氏的罪名,既大多不能成立罪名(連‘不諳禮節’以及給學生介紹職業都成了罪名?。瑸槭裁催@些將來要為全國女子所師范的女子,偏要口口聲聲用‘寡廉鮮恥’、‘敗類’這樣的詞語,罵她們的校長比罵世界上什么人還要厲害?”(《現代評論》第一卷第十五期,16頁)這封信寫于3月15日,提及的宣傳書,應該是女師大驅逐楊蔭榆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宣言,它們是“寡廉鮮恥”和“敗類”的出處。
第二次宣言列出楊蔭榆六條罪狀:資格淺薄不學無術;不諳禮節墜落校譽;藉口集權以便圖私;援引私人排斥異己;敷衍校務貽誤青年;違法辦理擅自威福。每條罪狀后面都跟隨了一百到三百字的舉證和評說。工穩齊整、正氣凜然的文字里有濃郁的師爺氣,適合于公堂里的判官大聲宣讀。宣言末尾莊嚴宣布“誓非達到目的不止”[《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78頁至280頁。《魯迅生平史料匯編》將這篇宣言與學生自治會5月11日給楊蔭榆的警示條(“同人等早已否認先生為校長,請以人格為重,幸勿擅入校門”)聯排,給人以宣言作于5月11日的錯覺?!冬F代評論》所載女讀者來信所指的宣傳書,就是這一宣言,當作于3月15日之前]。檄文的崇高風格一般都以類似的誓言(“文革”時“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更常見)抵達高潮,像交響曲中鼓樂齊鳴、戛然而止的終場。這類語言的主調是勝者通吃,排斥任何非零和博弈的可能性(包括章士釗針對民國初期亂象提出來的“調和”),貌似激進,其實非常守舊、傳統,所體現的就是檄文文化中“漢賊不兩立、我是漢你是賊”的思維模式。另一點需要指出的是,許廣平從1940年開始一再指控楊蔭榆不許學生悼念孫中山,她這方面幾次三番的問罪文字是根據這份宣言中所列的一條罪狀改寫的。原文是:“尤可哂者,中山先生來京時[1924年12月31日],學生有主往歡迎者,而彼[楊蔭榆]謂國民黨主張共產共妻,茍隨波逐流,將來女界必大受其害等等不堪入耳之言。是楊氏之學無常識,可以概見?!痹S廣平把此事說成發生在孫中山逝世(1925年3月12日)之后,又將“國民黨主張共產共妻”改成“孫中山主張共產共妻”。當初學生自治會問罪,以此強調“資格淺薄不學無術”,而許廣平則把重點移到不許悼念孫中山,楊蔭榆在政治與人情上的罪惡自然更加深重了。
第三次宣言羅列的罪狀增為七條:祿位誘惑收買學生;夤緣權貴禁囚乞憐;竊名呈部偽造公函;越俎侵權徇私舞弊;勢利宴會聯歡固位;校務組織不謀賢能;評議人數非法組織。第一條罪狀(祿位誘惑收買學生)講的就是楊蔭榆為畢業生介紹工作。由于《現代評論》“女讀者”3月15日的信笑話“不諳禮節”和為學生謀職兩項罪名,這兩份宣言的寫作時間應該在此之前。兩篇檄文還有“獨夫”、“蟊賊”、“喪心病狂”、“恬不知恥”、“不知人間尚有羞恥”等適合于這一文類崇高風格的用語,不一一舉出。
其他宣言、泣告都發布于5月7日國恥紀念日大會(當場哄逐楊蔭榆,兩天后校評議會將六位學生除名)之后,如一份宣言中有當日開會議決封校長辦公室和寢室的內容,日期應該是5月11日。同一天晚,楊蔭榆在給教育總長的呈文里如此形容被開除學生這天的行動:“非但抗不出校,復敢于今晨約集滋事之輩數十人,先在操場咆哮開會,繼即蜂擁校長辦公室寢室以內,橫加搜索,信口喊打,竟將辦事職員等強暴脅迫掀出室外,奪取鑰匙,封門上鎖。再將秘書辦公室內人員一并推出,亦用長條封鎖,并即派人駐守各門,一面分隊向校中各處摩拳擦掌遍覓。校長幸先時因事到附屬學校,未遭毒手。迨聞信趕回,又因彼等把守大門,張貼驅逐校長布告,煌煌榜示,氣焰熏天,只有暫避他往。然校中秩序大亂,莫能制止,致各班正在上課之學生半被強迫輟讀。蓋循謹者怵于威勢,飲恨難言;兇暴者利用壓迫,脅從浸眾。星火燎原,炎炎日長。雖一般教職員熱心教育,亦靡不人人心寒。如此不法行為,竟以少數流毒多數,校長權能有限,又在校外時期,正義孤忠兩無所措。”(《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358頁至359頁)楊蔭榆幾乎獨自面對巨大的壓力,這篇呈文是向教育部求助的。她身處兩難之間,在猶豫,也在懷疑自己。開除學生,實屬萬不得已?,F在局勢失控,瞬息萬變,她亟盼章士釗明確指令,而她自己的去留可以不計(“個人利害非計,全國命脈可慮”)。章士釗在應該決斷的時刻擅離職守,他大概無法應對這樣的難局。建議楊蔭榆辭職,不啻鼓勵更多聚眾脅迫的行為;表態支持她和評議會的決定,自己乃至整個政府都不具備這樣的實力,更何況暴烈學生已通過5月7日的“毀家”向他發出威脅。
楊蔭榆因得不到教育部的指示,再在《晨報》(1925年5月20日)發表《教育之前途棘矣!》(副題《楊蔭榆之宣言》)一文(因魯迅在這張剪報上批寫的文字,該文又稱《國立北京女子師范大學校長楊蔭榆對于本校暴烈學生之感言》),向全國教育界暨各界人士發出呼吁。魯迅無情嘲笑的“學笈重洋,教鞭十稔”以及“與此曹子勃谿相向”等詞句即出自此文。楊蔭榆又形容一遍部分學生如何暴亂,并回應了問罪:
其他口舌叫囂,文字謾罵,似乎吮血能噴,含沙能射。問所開罪,不過一片空詞。在彼則滿街圣人,在此則極惡不赦。戾氣現于文章,狂態何止倍蓰。即如前向教部列舉呈控,早經王總長派員詳加按查,結果無只字證明,公案已一重了卻。(《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360頁)
最后提及的“王總長”就是王九齡,他派員調查,結論為控告查無實據。這事發生在4月上旬。北大評議會已在3月14日議決脫離教育部,為什么胡適等人反對?如果教育部當時認定楊蔭榆罪責不可推卸,并請易培基出任校長,王九齡是否能得到北京文化教育界實力最強的李石曾、易培基一派的暫時寬宥?“在彼則滿街圣人,在此則極惡不赦”一句揭示了一種集體無意識,也反映了檄文的崇高風格看待世界、分別敵我的基本特點。金克木曾說,線性思維必然導致“好同惡異”,人們承認的是“有此無彼,非全寧無,所謂‘你死我活’是也”。而且,這條線有方向:“一方為正號,是我。一方為負號,是反對我的,異己的。我是對的,所以對的都是我的。反我的是錯的,所以錯的都不是我的。”(《文化卮言》,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13頁至14頁)所有討伐楊蔭榆的檄文都有這么一條唯一“正號”之線貫穿始終。辛亥革命前不久,嚴復在《宋史·王安石傳》寫了一條批語,其中說到“人之攻我而立異者,不必皆奸人,而其助我而和同者,亦不必皆吾利”。進入民國后,這樣開明的智慧并不多見。
上海五卅慘案發生后,舉國抗議英日暴行,女師大學生自治會的驅楊運動也因勢利導,便徹底接管校園。楊蔭榆既被驅逐,不得已帶領行政部門在校外辦公。學校到了五六月份,事務最繁。四年級學生畢業,需謀求職業(且不說辦理種種手續以領取文憑),校方設立了“介紹委員會”;新生入學,也得籌備,校方又組織“招生委員會”。不料楊蔭榆在校外苦心維持校務,贏得一些學生的同情。6月27日,學生自治會又發布宣言,稱上述服務學生的工作為“軌外行動,殊非法理所許”:“[楊蔭榆]乘此國家多事之秋、學子瀝血救國不暇兼顧之際,乃積極設法毀壞學校,冀遂私愿,務使學生引起對內行動,居心尤屬叵測。楊氏之肉,其足食乎?”(《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93頁)看得出來,學生自治會已在擔心同學內斗(“引起對內行動”),表明校中大多數學生以往怵于少數人威勢勉強跟從,眼下正在拋棄運動核心成員而去。(這些學生秋季開學后轉為國立女子大學學生,讀書、生活還是在石駙馬大街原女師大校址。)暑假期間,部分學生在教育界人士或明或暗的支持下拒絕離開學校,女師大學生總數達兩百出頭,占領校園的強硬派只占少數。(她們經歷了磨難,也在11月30日品嘗到凱旋的滋味,緊接著還要與國立女子大學學生展開一場惡斗。此后的故事還未曾講述。)章士釗7月28日復出后,整頓女師大重新提上日程。
8月1日,楊蔭榆在不帶武裝的巡警陪伴下返校,宣布改組各班學生,鬧事學生的四個班級先行解散。一些學生同意離校,“少數暴烈分子依然頑抗,甚至追打校長大肆兇蠻”(1925年8月2日《京師警察廳行政處啟事》,載《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351頁)。用強硬派的語言來說,那是“八一慘變”,李四光留下一篇非常可貴的目擊者證言。第二天學生動員了大量社會力量,集會于中山公園;第三天女師大教育維持會在北大成立,易培基走到前臺,擔任會長。這一天(8月3日)學生會又發表宣言。五卅慘案使她們占領學校的舉動有了堂堂的名目:“自滬案發生,敝會同人激于公憤,組織滬案后援會,追隨愛國同胞之后,一致與帝國主義奮斗……”至于楊蔭榆,學生自治會列舉了她新近“所造之孽”:“設秘密辦公處,日聚其無賴私黨十數輩,日事陰謀造謠,私刻校印行使,偽造文書,挪用??睿髟撍近h酒肉運動之費;其以酒食交歡校中教職員,及運動教育界人士,欲引為己助,謀如何消滅風潮,離間學生,為死灰復燃之計;行為無賴?!保ㄒ妼W生自治會8月3日宣言,《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95頁)當日晚,在歐美同學會的一次宴會上章士釗與李石曾同席,李石曾以兩天前警察毆打女師大學生相詰,章士釗的這段答語是值得引用的:“石曾所稱警察毆傷女生若干人,果何所見而云然乎?……當日警察,蓋絕未侵及學生,徒見學生紛持木棍磚石,追擊校長,彼等從中調解而已?!员本W界嫉視當局之甚,保護弱者聲浪之高,而女師大又向為一切教聯學聯休戚與共之大彀,豈有女生傷及多人,事越三日,并一紙聲訴書而不得見,而魏家胡同十三號之門庭復闃寂乃爾矣乎!”(《甲寅》,第一卷四號,1925年8月8日,第8頁)最后一句說的是如真有此事,學生還不到魏家胡同章宅再次“毀家”(5月7日已有先例)嗎?
在魯迅親自收集、保存的女師大資料中,有一篇新聞報道《楊蔭榆昨晚有辭職說》,可能剪自1925年8月5日《京報》(因文中稱“女師大解散四班,昨已四天”,8月1日,楊蔭榆回校那天宣布解散女師大風潮中頗多活動骨干的四個班級)。這篇文字標志了驅楊運動的轉折點,或者說勝利時刻。報道有三個小標題(一、教章[教育總長章士釗]昨日親自查視;二、李石曾夫人昨已到校;三、學生希望易培基長校),詳述前一天即8月4日發生的三件事:一是章士釗偕同教育次長陳任中、普通司長陳寶泉、專門司長劉百昭等人到女師大調查,章因出席國務會議先告辭。二是陳寶泉、劉百昭等人離校時正值李石曾夫人到校,學生上前迎接?!袄罘蛉诉M校后,對于學生之方面,慰問備至。學生即請留校二職員,說明更換廚房,及不準已出校之各職員聽差回校之理由。并謂庶務部助楊最力,以后絕不承認,某職員唯唯而退?!崩罘蛉藘叭获{到,留校維持秩序的職員望而畏之。昨晚李石曾與章士釗發生爭執,現在她親自出場,象征了李石曾一派不再遮遮掩掩,隨時準備走到媒體的面前。三是學生方面宣稱“急盼易培基出面長?!?,但“章士釗以女校關系重大,依照教部改訂大學校令,此項校長問題,須提出閣議決定。未即準允”。學生希望易培基長校,其實已不是第一次公開表達,易培基在一天前被推舉為女師大教育維持會會長,是長期耐心運作的結果?,F在,楊蔭榆再不讓賢路就過分了。報道的最后部分是楊蔭榆的反應:“至楊蔭榆氏,則以為該校風潮,非僅學校及教育問題,乃學閥中之政治問題,自審個人手腕,不適于今日之潮流,昨晚已有呈請教部辭職之說?!薄皩W閥中之政治問題”是精當的表達。當時的北京,只有北大教授、清末重臣李鴻藻之子李石曾稱得上“學閥”(《現代評論》用過“學客”一詞)。他是國民黨第一屆監察委員會(共五人,其他四位均為國民黨元老)委員(其他至為重要而且握有財權的各項兼職暫不介紹),這一身份的政治意義不言而喻。三個月前,楊蔭榆請他到女師大國恥紀念會演講,他聽任少數學生把女主人逐出會場?,F在,他夫人姚同宜親臨女師大,身后是李家令人生畏的威勢。無黨無派的楊蔭榆必須猛醒了。
果然,楊蔭榆立即提出辭呈,理由詳列如下:
(一)學校問題,本可用教育方法解決,現在該校既屬政治問題,本人無政治手腕,不能應付。(二)風潮內幕,現已暴露,前如北大教員某某諸人之宣言,近如中央公園開會所謂“市民”對于該校學生之演說,加本人以英日帝國主義之罪名,實不愿受。(三)昨日在教部長官親到該校調查風潮情形之后,李石曾之夫人偕同兩剪發女士,在該校召集住校學生大開會議。(四)北京近年來學潮無論是非,學生終占勝利。況此次女師大風潮,又有他校學生之干涉。(五)近年來政府視教育事業本為贅疣,對于學校亦無整頓之能力與決心,處此政府之下,該校風潮當然不能徹底解決。(六)最近中國社會不辨曲直是非,專重利害成敗,致輿論無所根據,在此黑白混淆之時,對于該校風潮更何能望正道之主持與公平之批判。(這是報上的文字。見《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57頁至259頁)
楊蔭榆終于道出了陳西瀅半年前想說而未說的內幕:風潮的根源其實在北大,馬裕藻的背后還有李石曾?!氨贝蠼虇T某某諸人之宣言”應指魯迅所擬《對于北京女子師范大學風潮宣言》(載1925年5月27日《京報》),簽名七位教授(六位都是浙籍,只有李泰棻是河北人。李泰棻1928年任北平特別市教育局長兼北平自治籌備處副處長,兼北平市立高級師范學校校長。這是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李石曾送他的禮物)中馬裕藻名列首位,“某某”指的就是他。馬裕藻時為北大國文系主任,多年擔任校評議員,北大評議會在李石曾、顧孟余操縱下“投票”決定脫離教育部(先反對王九齡,后反對章士釗),離不開馬裕藻的配合。楊蔭榆5月30日致馬裕藻長信(信見《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362頁至364頁),駁斥七教授宣言。但是,對錯已經預先設定,學界也就不必再說信中論列各點的正誤了[比如七教授稱,5月7日國恥紀念會上,“學生勸校長楊蔭榆先生退席”(《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84頁),多少粗暴的肢體語言盡被一個文明禮貌的“勸”字隱去。楊蔭榆欲就教于馬裕藻的,就是究竟如何個“勸”法]。這一天上海租界發生五卅慘案,英國和日本的警察打死打傷工人、學生多人,形勢對她更加不利——她的對立面隨時可以給她添加一條英日帝國主義走狗之罪。6月3日,女師大學生參加在天安門舉行的國民大會聲援上海,路上見楊蔭榆,用許廣平的話來說,“楊婆子笑迷迷的瞅著我們大隊?!憋@然,這位已被逐出校門的校長是專門趕來對學生的抗議游行表示支持、嘉許,不意許廣平又高呼口號侮辱她,將她轟走(《兩地書》,《魯迅全集》,第十一卷,86頁至87頁)。連許廣平自己也意識到,在國民共同抗議英日暴行的時候給楊蔭榆“迎頭一擊”,夾帶了私心。到了8月3日晚,李石曾當著章士釗的面把占領女師大的行動與抗議英日相聯系,楊蔭榆再想“鎮壓”學生,變成與英日帝國主義暗中勾結了。這種邏輯在檄文傳統中怕是常見的。對這一套振振有詞的“加罪”游戲,楊蔭榆“實不愿受”。但是,易培基還沒有出任校長,她的去職無補于事,運動還要堅持下去。
還在兩個月前(1925年6月2日),女師大哲學系主任汪懋祖在《晨報》說出一段沉痛的話。學潮所提意見,并非無法解決:
曾經提出方案,解決頗有希望,不圖竟有人多方破壞,致前日學生有轟辱薛教務長之舉,學潮益難收拾。在學生感情僨興之際,以為能助我,攻擊校長者為愛我,雖破壞學校,亦非所惜,良堪痛心。至于楊校長為人,頗有剛健之氣,欲努力為女學界爭一線光明,凡認為正義所在,雖赴湯蹈火,有所不辭,寧為惡勢力所戰敗而去也。(轉引自鐘小安著《許壽裳評傳》,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185頁?!稗Z辱”薛培元教務長發生在5月28日。見《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88頁至290頁。)
“提出方案”究竟為何,現在是不得而知了。破壞的原因,卻是可以推知的。假使教育部當時就愿意接受楊蔭榆離去,卻不能在接任的人選上聽命于李石曾等人,這樣破壞就不會中止。至于引文中最后一句,未必是汪懋祖一人對校長的評價。
教育部批準了楊蔭榆的辭職。但是校園還在二十幾位學生的控制之下,難題依然無解。新學期即將開始,錄取新生的工作已在進行之中,如何確保新生和女師大絕大多數學生回校上學?答案只有一個——請占據學校的少數人離開。8月22日劉百昭動用“三河縣的老媽子”清校也是迫不得已。據學潮參加者劉亞雄回憶,8月19日,劉百昭率人接收女師大,“堅守學校的學生把他團團圍住,罵他,唾他,把他的綢大褂撕得稀巴爛,使他當場出丑,不得不狼狽逃竄”(轉引自《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29頁)。清校的行動被學潮參與者稱為“毀?!薄?梢圆孪?,此后數月崇高風格的音調必將調得更加尖厲。前前后后這些檄文(包括魯迅為學生代擬的呈教育部文)都是問罪文體的杰作,都像《為徐敬業討武曌檄》,面對妖魔,正義的化身“厲辭為武”,不是“恭行天罰”,就是“肅將王誅”。
再欣賞一份學界曾引用的所謂教育部的“免職”公文,莊嚴而又最發噱,列舉了楊蔭榆的九條罪狀:
一、以教務會評議會之藉便私圖,則廢棄各級主任,而濫用員司;
二、以學校經費之充飽私囊,則違幸征收,而剝削寒酸;
三、碩學宿儒,以弄己而排斥之;
四、朽木樗櫪,以私誼竟登庸焉;
五、學生以愛憎為優劣;
六、市恩而代繳學費,利誘學生;
七、其尤倒行逆施者,則舞弊營私,破格收生;
八、溺職虛應,徒事敷衍;
九、頭腦冬烘,居心殘酷。(轉引自《許壽裳評傳》,170頁)
我以為這份“免職”書文字不齊整,像未完成之作,不會是教育部(哪怕是在易培基主持之下)的正式公文。這些文字與其說總結了楊蔭榆的罪狀,還不如說暴露了作者活靈活現的構陷過程。為困難學生代繳學費,也成了“市恩”,還有什么不能列罪?楊蔭榆辭職,教育部只是批準,與“免職”有所不同。筆者以為公文中羅列的罪狀,不含“非法開除學生”(5月9日)、“武裝封鎖女師大摧殘教育蹂躪女權”(8月1日)(《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293頁),說明寫作時間較早,或許是學生(和她們的操縱者)代教育部擬就的,其性質與宣言差不多。
章士釗的《停辦北京女子師范大學呈文》(1925年8月8日刊于《甲寅》)對楊蔭榆給予肯定的評價:“該校長以一女流,明其職守,甘任勞怨,期有始終,雖其平時措置,未必盡當,平心而論,似亦為所難能?!煾餍?,以革除學生而謀逐校長,已非一次,其后因緣事變,借口調停,大抵革生留而校長去。勝負之數,伏于事先,橫逆之生,慣于飲食,乖風流衍,以迄于茲,綱紀蕩然,泰半由此?!闭率酷摂M暫行停辦女師大,“該校長楊蔭榆留部任用”。如果上述九條罪狀(尤其是“充飽私囊”)成立,法院應該追究法律責任。筆者查閱了楊蔭榆離職時向教育部移交的賬目等材料,簿冊上寫道:“移交人楊蔭榆 今將經辦北京女子師范大學校截至中華民國十四年八月九日止所有現存款項及各項收支簿記單據分別開列呈請教育部接受。特此移交?!保ū本煼洞髮W檔案館“抗戰前北京女師大檔案”,全宗號二卷號三)賬目順利移交,說明教育部并無不認賬目之意。章士釗的計劃是楊蔭榆辭職后留在教育部(就如她的前任許壽裳)。筆者暫無楊蔭榆離開教育部的確切時間,愿向專家請教。楊絳先生回憶,楊蔭榆是1925年冬天回蘇州的,南方天氣轉冷較晚,從1925年12月到陰歷春節之間都可以說是冬天。將魯迅的《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一文置于他與易培基、李石曾一派“互助”結盟的背景下來解讀,不難發現,魯迅痛打落水狗,可能還有更加實際的用意,比如為易培基出任教育部長、女師大校長開道。如果楊蔭榆還作為教育部留任部員領取薪水,那么新任部長一定得用經濟手段痛打——剝奪她的“飯碗”,叫她滾出北京。
與大量夸張的檄文語言相比,楊蔭榆使用的是另一種話語。比如校方5月9日貼出開除六位學生的布告之后,還發布《楊校長致全體學生公啟》,內容如下:
本校為全國最高培養師資之地,蔭榆承乏到此,夙夜黽皇,謀所以進步發達,耿耿此衷,同學共見。頃者不幸,少數學生以滋事犯規,至于出校。初時一再隱忍,無非委曲求全。至于今日,裁成絕望,乃有此萬不得已之舉。須知學校猶家庭,為尊長者斷無不愛家屬之理,為幼稚者亦當體貼尊長之心。剜肉補瘡,非人情所忍;嘔心瀝血,責相見以誠。蔭榆誠知前此訓迪無方,致令六生退學。事出無奈,言則痛心。自茲以往,愿與諸同學等本互助之精神,圖前途之發展。如有意見,不妨逕來發表。茍可采取,自當開誠容納。彼此以學校為前提,即異日有教育之良果。其各善自愛重,力求精進。諸同學千里負笈,無非求學日新又新。己勉人勉,區區之意,想亦有志者所愿聞也。(《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三輯,354頁)
楊蔭榆將學校比為家庭,自己就是家長,學生就是子女,引來一陣笑罵。很難說她擬于不倫,古今中外都不乏類似的比擬。她與清末民初中國式的平等和無治主義未免太隔絕了,錯在她又不在她。這份公啟表達了溝通、對話的誠意,這是它與檄文最大的不同。
讀了那些厲聲責難、指控楊蔭榆的文字,就更能理解魯迅的《可惡罪》。那篇文章作于魯迅1927年離開廣東前不久,文中有這樣兩句:“我先前總以為人是有罪,所以槍斃或坐監的?,F在才知道其中的許多,是先因為被人認為‘可惡’,這才終于犯了罪。許多罪人,應該成為‘可惡的人’?!保ā遏斞溉罚谌?,516頁)魯迅可能以為,有的人還想將他治罪,只因自己是“可惡的人”。那么,在魯迅自己的眼里,是不是也有“可惡的人”?這樣的人還真的不少,比如那位“朱山根”,魯迅真是恨之入骨,寧可犧牲自尊心,也要在信件上、作品中一再以各種雅號念叨他。對楊蔭榆,魯迅可以指名道姓地公開責罵,說明她“可惡”程度反而稍淺。能在特殊的歷史場合將她拿辦,也是讓人感到爽快的。魯迅為學生代擬檄文,知道那是崇高風格的操練,寫來格外順手。那么,她是不是也因為“被人認為‘可惡’,這才終于犯了罪”?
1938年元旦,蘇州已為日本侵略軍所占領,兩個日本兵挾嫌報復,把“可惡的人”楊蔭榆騙到一座橋上,將她打落水中,他們還嫌不過癮,繼續施以痛打,向她開槍。一個“寡婦”或“擬寡婦”的血染紅了河水,日本兵揚長而去。至于本文的結語,應該留給李四光。他在1925年8月1日目擊楊蔭榆在校園被學生唾罵,寫出一句分量很重的話:“假若我在女師大有了職務,或者是一個‘教育家’,或者是社會上負重望的人,就那一天的情形看來,即令替楊先生作了死黨,我還不失為一個人?!保ㄖ俎?,《在北京女師大觀劇的經驗》,載《現代評論》,第二卷第三十七期,1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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