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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鐵治“四亂”:執法隊員便衣上陣首波打擊小廣告

“金秋1號”聯合執法行動的首波打擊重點正是散發小廣告。 澎湃新聞 張棟 資料
乞討、賣唱、小廣告、設攤是為地鐵“四亂”。
針對地鐵“四亂”,9月3日,上海地鐵執法大隊與軌道公安聯手,啟動“金秋1號”聯合執法行動。
軌道公安民警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整治地鐵“四亂”,散發小廣告的執法難度最大,發廣告的人員多為兼職,每月2000元的底薪加上“績效”使他們頻繁穿梭于地鐵車廂。
“金秋1號”聯合執法行動的首波打擊重點正是散發小廣告。目前,地鐵執法大隊隊員全部便衣上崗,一旦鎖定目標,將拍照或攝像取證。
下午1時許,地鐵11號線從光明路站往花橋站的路途中,2名散發小廣告的人員被執法便衣人員抓獲。
“雖然車廂比較空,但一男一女2人仍然在散發A4紙大小的房產廣告給乘客,最終2人被帶到車站教育處罰。”執法人員表示,近期乘客對11號線上散發小廣告的現象反映比較強烈,因此在日常執法基礎上,又采取了聯合執法行動。
在11號線南翔站工作區域內,7名散發小廣告者被帶入集中教育處罰。這7個人分別在11號線花橋、兆豐路、昌吉東路、上賽場等車站及列車車廂內散發廣告。
“我是第一次發,不知道車廂內不能發廣告。”在被開處罰通知單后,這些人員基本都咬定自己是第一次發廣告,并不知道違反了地鐵條例。“我是光明路站上車開始發的,房產商讓我一直跟車發到江蘇路站。”一名發廣告者表示。
地鐵執法大隊相關人士表示,根據《軌交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七款,地鐵嚴禁擅自散發宣傳品,對每個違法人員罰款50元,屢教不改再次被抓,將從嚴處罰。
對于散發小廣告的整治效果,有些網友也表示了擔憂。
網友“就是屬牛的牛”表示,治標不治本,根本沒作用,保管第二天又出來。更多網友認為在地鐵上散發小廣告顯然是受人指使的,網友“喵喵我很好吧”表示:“該懲罰的不能只是那些發小廣告的,背后的那些商家更應該處罰。” 網友“老艾爾的酒壺”則建議把幕后老板究出來掃一個禮拜的地鐵做義工,“罰小嘍嘍沒用!”
地鐵運營方9月3日表示,近期“金秋1號”行動還將在全網絡持續開展,重點圍繞乘客反饋及舉報的地鐵“四亂”集中情況或地點,由地鐵執法大隊與軌道公安聯合整治,也希望乘客共同監督車站、車廂文明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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