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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大量“毒膠囊”入市,誰是買家,一定要追個水落石出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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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膠囊再次流入市場死灰復燃引起各方關注。
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檢察院9月2日通報了一起非法生產“毒膠囊”案件,潘某等11人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該院批準逮捕。時隔兩年,新昌“毒膠囊”死灰復燃再次證明,食藥品行業監管部門的專項打擊和整頓不能一陣風,要常抓不懈,嚴防死守。
2012年,媒體曝光河北一些企業,用生石灰處理皮革廢料,熬制成工業明膠,賣給浙江新昌一些企業制成藥用膠囊,最終流入藥品企業。該案件中新昌7名生產銷售“毒膠囊”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獲刑,其中主犯獲刑11年。然而,兩年后,在巨大利潤面前,又有人愿意鋌而走險,無視法律和道德底線。
“毒膠囊”死灰復燃再次敲響了警鐘。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企業經營行為必須建立在守法和誠信的基礎上。如果連法律條底線都不遵守,眼里只有利潤,肆意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即使一時嘗到甜頭,最終必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目前,大量重金屬超標的“毒膠囊”流入市場,誰是“毒膠囊”的買家,相關部門也一定要追個水落石出。涉及的制藥廠家如果已經使用這些“毒膠囊”制藥,應及時進行召回。同時,對采購這些“毒膠囊”的責任人要進行嚴查。
“毒膠囊”死灰復燃也給各級食藥監管部門提了個醒,必須本著高度的責任感對重點領域嚴密監控,不能有一絲一毫松懈,這既是對消費者健康負責,也是對市場經濟秩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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