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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標準“漲”聲難落定,國家版權局稱正在履行立法程序

對于稿酬,文字工作者一直喊“漲”,但“漲”聲落定卻非易事。 東方IC 資料
近日,陜西科技大學大三學生劉藝文向國家版權局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實施時間。8月30日,他告訴澎湃新聞,已收到回復,國家版權局表示目前正在履行修訂《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的立法程序。
2013年9月,國家版權局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擬提高原創(chuàng)、改編、匯編、翻譯等文字作品的稿酬與版稅率。其中,原創(chuàng)作品的基本稿酬提高到每千字100-500元,版稅率提高到5%-15%。
“當年10月底征求意見結束,但至今快一年了,還不見辦法正式出臺?!眲⑺囄恼f,為此,在今年8月,他向國家版權局申請公開《文字作品使用支付報酬辦法》的施行時間。
劉藝文是一名新聞評論愛好者,近兩年,他已在《福建日報》、《廣西工人報》等報紙上發(fā)表十幾篇作品?!安凰闼鸭夭?,光寫就要花兩個小時左右,一般700到900字,但稿費最高沒超過一百,最低是十元錢?!眲⑺囄恼f,現(xiàn)行的稿酬標準,給原創(chuàng)文字作品的報酬少得“可憐”,“十元稿費還不夠到郵局取款的打車錢。”
據(jù)了解,目前施行的稿酬標準是1999年頒布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guī)定》,按照這一規(guī)定,原創(chuàng)作品的基本稿酬標準為每千字30至100元,報刊刊載作品,未與著作權人約定付酬標準的,每千字最高50元。
陜西一報社的編輯也告訴澎湃新聞,他們曾將一作家近二十萬字的小說在報紙上連載,按照現(xiàn)行稿酬標準,最后給作家稿費4000多元,“作家很不滿意,還和版面編輯吵爭吵一番。”
對于稿酬,文字工作者一直喊“漲”,但“漲”聲落定卻非易事。澎湃新聞發(fā)現(xiàn),原創(chuàng)文字作品的最高稿酬,從1990每千字30元漲到1999年每千字100元,用了9年時間,2012年國家版權局就表示要調整稿酬標準,但稿酬何時才能“漲”起來,至今仍不明朗。
國家版權局在回復劉藝文的申請中稱:“根據(jù)《規(guī)章制定程序條例》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施行日期是規(guī)章應當明確規(guī)定的內容,目前國家版權局正在履行修訂《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的立法程序?!?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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