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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錢镠墓被盜,信息披露本可以更主動些
5月12日下午5時,錢镠墓盜掘案件情況通報會在杭州舉行。“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經全部到位”、“該墓被盜文物175件已全部追回”等關鍵信息,得以披露。
首先,給還不熟悉情況的讀者梳理下此事的經過:近日,網傳“位于杭州市臨安區市中心的錢镠墓于2020年被盜”,網友質疑“這個事情居然大動靜都沒有,結案也不公布細節”,引發輿論關注。
多家媒體向相關單位求證,均沒有得到確切回復,轉而尋求其他渠道,終于求得“實錘”,引發更多網友的關注。今天下午,官方通報會舉行,杭州市公安局、市園文局、臨安區相關負責人和浙江省文物專家介紹了有關情況。
應該說,相關單位對公眾關切的反應,還是比較迅速的;通報的詳盡程度和信息干貨量,也足以打消公眾疑慮;“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位,被盜文物全部追回”的結果,更讓人欣慰。
但如果放置在錢镠墓被盜案的整個偵破過程中來看,此次通報會有些姍姍來遲。從2019年5月錢镠墓被盜,到2020年5月盜掘嫌疑人被抓,到此次通報會舉行,其間經歷了兩年時間。在這個時間跨度中,絕大多數公眾對此案一無所知,也給傳言留下了滋生的空間。
人們不禁要問一句:如果不是此次有網文爆料,不是媒體按圖索驥追問,不是輿論關注,這場通報會是不是還要再等一等?
如果在案件偵破的各個階段,在保證相關機密不泄露、不影響辦案的前提下,相關部門及時向公眾發布消息,無疑將更好滿足公眾知情權。反過來說,如果相關部門更多點主動意識,將必要的保密工作和信息公開兼顧得更好,這些天輿論場上的沸沸揚揚,本都可以不存在。
這當然會給相關各方帶來一定壓力、增加工作量,但絕不是“多此一舉”的苛責。對必要信息的公開,既是滿足公眾知情權,也是向公眾的普法和教育,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何況,在很多文物被盜案件中,群眾的參與和配合,本就是案件偵破的可靠力量。4月15日,內蒙古通遼市庫倫旗警方發現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一座遼墓被盜后,于5月3日就發布了懸賞通告,向公眾征集破案線索。這并沒有引發任何“輿情”。
與其抱著“家丑不可外揚”的心態,總想著等到案件徹底偵破后再一次性通報,不如開誠布公和化公眾關注壓力為動力,有幾分進展就通報幾分。
杭州的這次通報會上,公安機關也呼吁“廣大群眾切實增強法治觀念和文物保護意識,積極舉報文物犯罪線索,共同守護文物安全”。但如果有關部門不及時公開信息,群眾又怎么參與呢?
錢镠墓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此次盜掘案從網文爆料到官方通報,得到了杭州本地人的關注,也引發了全國網友的圍觀。這說明,公眾整體的文保意識得到了顯著提高,保護文物古跡成為社會共識,這是可貴的進步。有關方面應當以更積極的姿態,回應這種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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