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警方遺失少女遇害證據案:嫌犯再被抓,法院不認同量刑未立案
@九派新聞 5月12日消息,“又是兩個年頭,你說是因為證據少,還是什么別啥原因,咋還不開庭審呢?”
5月9日,坐在自家堂屋,王彬頭頂冒汗,說話時,兩只手一會交叉合攏,一會攥緊拳頭,顯得有點焦躁不安。
他是河南永城人,虛歲65,害怕關于女兒王丹的案子再度陷入停滯,因為這20年來,案件還遭遇過警方丟失部分證據,令其身心俱疲。
永城法院一名法官解釋,檢方起訴罪名是故意殺人罪,而這畢竟是殺人拋尸案件,情節很惡劣,如果立案后判15年,社會效果會更差。 他說,“我們看過卷宗后,認為應構成死刑、死緩或無期徒刑,依法這不屬于基層法院審理,因為我們基層法院能審理的案件最高也是只能判15年。現在商丘中院也愿接收,那需要案卷退給永城檢方,其遞交給商丘檢方公訴。”
“但案卷退不出去,因為永城檢察院不接,他們可能認為自己程序走完了,似乎是向商丘檢察院匯報了,但沒有得到準確答復。”
對此,永城市檢察院一名檢察官否認建議量刑15年,稱檢方按程序移送永城法院沒有問題,而按照程序永城法院向商丘中院移交應該可以。

王彬翻查女兒照片。圖/武漢晨報記者 肖潔
床單
時間回到2001年,彼時王丹16歲,已沒上學,去過東莞打工,她在家照顧二弟,父母則帶著大兒子在永城做蔬菜批發生意。
案發時間為當年12月3日。
王彬稱,案發當天小兒子去上小學了,放學回家,發現姐姐沒了蹤影。起初,小弟以為姐姐去了奶奶家,家人們并未著急尋找。
兩天后,女兒仍不見回,夫妻倆便帶著大兒子回家,開始仔細找人。
他們跟村子里里外外的人都打聽了,不知下落,臥室里消失的床單引起注意。
在老屋,王彬指著床回憶,“人沒找到,只發現臥室原本好端端鋪在床上的床單也不見了,我記得明明是鋪好的。”
有村民告訴王彬,在離他家不遠處的村西邊,發現了一件帶血的棉襖。
他趕到現場看,發現這正是女兒的衣服,衣服旁邊是小樹林,里面是一座堆得比人還高的玉米稈垛。
情急之下,王彬奮力扒開玉米稈垛,沒成想,在這找到了消失的床單。床單似乎包裹著什么,上面還有血跡。他拉開床單,一眼就認出了女兒。
“雙手雙腳被綁住,脖子勒著繩子,肚子有傷,褲子被脫到腳踝。”他說。

案發地點,現在是油菜地。圖/武漢晨報記者 肖潔
而今,被拋尸的地點,小樹林沒了,玉米稈垛沒了,被主人家種上了經濟作物油菜。
錦旗
接著,王彬報警,很快,公安機關的人來了,調查取證,帶走繩子,床單等物證。
最終,通過技術偵查,鎖定嫌疑人是附近一個村子的男人,叫付梅艷,作案后,他一逃就是十年。
其間,王丹戶口本頁面最下方,被警方用簽字筆標注說明:2001年12月被害身亡。
在王彬看來,孩子的母親,因為失去女兒備受打擊,母親積郁成疾,沒幾年便因病去世,逝前還念叨著女兒的名字。
2011年,永城警方將嫌疑人抓捕歸案。
王彬深感沉冤得雪,專程給警方送過錦旗,但關于付梅艷,他也不甚了解。
但他說,從多方面打聽到,案發時付梅艷22歲,和王丹打工時的一個同事認識,“不知道為何下此毒手。”
付指認現場時,王樓村一名村干部也在,他表示,嫌疑人走到王丹家和玉米桿垛的位置,說了是怎么作案的。
協議
三年后,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案子塵埃落定,嫌疑人將要伏法時,事情又起了新變化。
王彬被告知,付梅艷會被釋放,因為案件部分證據遺失,達不到移送起訴條件。
打擊沉重,王家人一度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只能以淚洗面。
此時,他們被建議簽署一份《補償協議》,拿點補償款。王彬說,人家講錢你拿或者不拿,事情就只能這樣了。
他懷著忐忑復雜的心情,簽下了這份協議。
協議顯示,永城市公安局在偵辦此案過程中,因多種原因將該案部分證據遺失,造成此案達不到移送起訴的條件。
現甲方(永城市公安局)一次性補償乙方(王彬)58萬元整,協議簽訂10日后內付清,并不停止對王丹被害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若以后發現或收集到充分證據,應繼續案件辦理。
“協議”還約定,乙方承諾不再就偵辦案件工作向上級單位進行反映,申訴。
武漢晨報記者注意到,協議落款有永城市公安局紅色公章,以及王彬簽名和手印,時間為2014年5月15日。
同年5月28日,王彬收到永城市財政局轉來的58萬元補償款。
留置
早前,王彬并不知道,這份限制合法申訴權益的協議到底意味著什么,但慶幸因此留下一份書證。
當然,他也沒能力知曉公安機關是否真如協議所言,繼續案件辦理,因為接下來又是5年,
也沒有收到關于案件進展的任何信息。
他不會上網,也不知道怎么處理這個事,直到2019年,掃黑除惡正當時,兩個兒子也已長大。
王家人陸續給河南省、商丘市和永城市的公安、檢察院、紀委等部門發去反映材料,在網上發文,訴求有兩點:一是嚴懲兇手,二是追究遺失證據瀆職者的相關責任。
當年7月,媒體報道了“女孩遇害18年,警方遺失證據補償家屬58萬”,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次月,永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公開表態,“對物證丟失的責任人,時任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朱某某采取留置措施;組織專案組對‘2001·12·03’命案全力偵破,偵辦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武漢晨報記者注意到,關于該案的最新進展,公開報道仍舊停留在2019年。
永城市公安局在被記者詢問時透露,該案于當年8月15日偵破,已進審查起訴環節。
在王彬看來,那個消息意味著嫌疑人再次歸案。
2019年底,他作為被害人家屬,在永城市檢察院領到一份“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王彬有了一絲絲寬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向辦案機關道謝。
困惑
為了能更規范行使被害人家屬的權利義務,王家人不再單純的前往公檢法奔波,而是聘請了一位律師。
按照律師的指引,為即將到來的訴訟做工作。
然而,兩個年頭過去了,地里的麥子青了又黃,代理律師一直未成功閱卷,案子也遲遲不開庭,似乎再度陷入停滯狀態,這讓王彬犯愁。
接受武漢晨報記者采訪時,王彬忍不住傷心,眼角泛淚,他擔心再發生什么變故。
他說,自己年紀大了,一年前得了腦梗,如今半條腿走起路來僵直著,不聽使喚,再這樣下去,恐怕沒法給女兒一個交代。
“距離上次移送審查起訴已過去這么長時間,商丘市和永城市公安也再來取證了,甚至開棺提取我女兒的牙齒和一截手指骨,這個案子還不判,是咋回事?你給我說說……”
說著說著,他鼻子一緊,眼淚流下。接著轉過身,從口袋里掏出一個方巾。
家里有電視他幾乎不看,也不愛關注什么新聞,但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他知道。
王彬疑惑,“那個撞死人的案子,發生在2019年,在第二年就判了,為什么我們這個案子會拖這么久?”
當然,最近他又聽說“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正當時,也希望能推動女兒案件往前走。
說法
永城市公安機關一名工作人員也寬慰王彬,叫他別太擔心,保重身體,嫌疑人已被拘留,安心等待司法程序。
但王家的代理律師鐘磊稱,他在今年1月份正式接受委托代理此案,之后相繼去了永城市檢察院和永城市法院請求閱卷未果。
他說,自己要求閱卷未果后,也就本案的管轄問題先后給永城法院的院長和商丘市檢察院的控告申訴部門寄出了法律意見書,要求永城法院依法將案件移送商丘中院審理,至今仍未等到正式的答復。
永城市法院一位辦案法官解釋,該案的確已由檢察院起訴到法院,起訴罪名是故意殺人罪。
“我們看過卷宗后,認為應構成死刑、死緩或無期徒刑,依法這不屬于基層法院審理,因為我們基層法院能審理的案件最高也是只能判15年。”
“畢竟是殺人拋尸,情節很惡劣,如果判15年,社會效果會更差,不如由商丘中院去審。”
他說,“我們和檢察院協調,及向商丘中院、河南省高院匯報請示,由商丘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因為案卷已送到永城法院,想退給永城檢察院,再由永城檢察院遞給商丘市檢察院。”
“五一假期前,商丘市中院領導已簽字,包括也向省高院匯報過,都認為案件無論構成罪或非罪,都必須由商丘中院一審,中院也愿意接受這個案件,但必須由商丘檢察院提起公訴。”
這位法官稱,“但(案卷)退不出去,因為永城檢察院不接,他們可能認為自己程序走完了,似乎是向商丘檢察院匯報了,但沒有得到準確答復。”
他說,商丘市紀檢委也介入了此案,“我做了匯報。”
(原題為《河南警方遺失少女遇害證據案:嫌犯再被抓移送起訴,法院不認同量刑15年而未立案》)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