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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陽新8干部“幫忙”,男子虛構600億項目騙3450萬

陽新銀山村項目辦公室已人去樓空 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周琦 圖
湖北黃岡東諾職校校長王井春宣稱投資600多億元,在國家級貧困縣——湖北黃石市陽新縣開發1.8萬畝“銀山紅色旅游項目”,讓9個省市的36家工程隊(或個人)上當,共騙取合同履約金3450萬元,拖欠工程款8000多萬元。
陽新縣通報,該縣政法委副書記、法院副院長、交通局副局長、交通局黨委書記、縣紀委正科級干部等8名干部曾為王井春“打工”,間接為其行騙提供了便利。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調查發現,這場騙局并不高明,很多文件都是偽造的,只要向相關部門核實就能識破,但騙子利用了陽新縣急于招商的心理,用金錢籠絡了部分官員,遮蔽了投資客的雙眼。
從56億到600億的“大項目”
王井春宣稱的“銀山紅色旅游項目”位于陽新縣銀山村,這個山村離縣城還有十余公里路程。
一條鋪著碎石子的道路將采訪車引進了王井春的浩大項目之中,山頭上四處留著開挖的痕跡,滿目蒼夷。由于失修,部分道路已經無法行車,村民們在道路兩邊沒有開挖的農田上繼續耕種。
空地上豎著幾棟活動板房,人去樓空,其中就有王井春的辦公室。地上四處散落著王井春的名片,上面印著“八一書院湖北分院院長”、“士兵教育部基地主任”、“國際科學研究院教授”等諸多頭銜。
辦公室里,還擺放著諸如“感謝首長關懷”、“歡迎某某公司投資”的展示牌,板房四壁隨處掛滿了王井春的宏偉藍圖。

墻上掛滿了宏偉藍圖 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周琦 圖
王井春生于1944年,家住湖北黃岡市,2004年創辦湖北黃岡東諾職校并一直擔任校長。
2010年初,王井春注冊成立湖北潤春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開始運作黃石市陽新縣的“銀山紅色旅游項目”(招標宣傳材料中又常稱“湖北東諾職校異地擴建項目”)。該項目由陽新縣工業園區銀山村委會與王井春的公司簽約,確有1.8萬畝的項目,但協議書中并未明確投資數額。
這個項目2009年已公開招標,當時稱總投資56億元。2010年10月,項目奠基,當時媒體報道稱投資300多億元。而到了2012年的招標公告,宣稱的投資又變成了600多億元,占用1.8萬畝土地。
2013 年,陽新縣財政收入只有12.8億元。600億元相當于陽新縣2013年財政收入的近50倍。
活動板房后,雜草叢中,一塊刻著五角星的奠基紀念碑,上寫1.8萬畝擴建項目,包括八一書畫院湖北分院、中軍網士兵教育基地、紅色旅游(將軍渡假村)、國際科學院華佛學院、草本咖啡種植加工。
令人咂舌的600億投資,低級的“渡假村”別字,讓很多人產生過懷疑,但也讓不少逐利的商人趨之若鶩,在巨大的利潤中迷失。
騙取3000余萬工程保證金
最早陷入王井春騙局的是重慶的包工頭郭青勝。他回憶,2010年9月下旬,自己在朋友的介紹下與王井春搭上線。郭青勝聽說王井春很有背景,給出的工程價格又高于市場價很多。
“有背景”的王井春拿出與諸多領導的合影和“共建合約”,讓郭青勝很快相信了他“背景深厚”。
再加上王井春和銀山村簽訂了《聯合開發銀山村紅色旅游協議》,王井春手握陽新縣規劃局讓其辦理規劃手續的函件等手續,更讓郭青勝深信不疑。
此外,王井春讓郭青勝所做的土石方工程價格遠高于市場價,當時的市場價為12-15元/m3,但據雙方2010年9月簽訂的合同,單價為21元/m3.工程總量為1200萬m3,也就意味著郭青勝可多賺近億元,這在郭青勝看來是“發財的機會”。
郭青勝很快按約先支付給王井春756萬元的合同履約金,此后因王井春稱要給某位“大領導”送一臺寶馬X6,向郭青勝借款140萬元。
2010年10月,郭青勝組織工人和機械到陽新縣施工。施工近20萬m3時,郭青勝開始向王井春追討工程款,但總被“大款未到賬”的理由搪塞。施工到近60萬m3時,因天氣原因不得不停工,而工程款仍一分未付。此后,郭青勝的施工隊徹底停工,持續索要欠款,僅追回80多萬元。
據黃岡市黃州區法院的調查,其間王井春還在不斷借該項目之名騙取其他施工隊的合同履約金。湖南劉石文、彭長平被騙100萬元,福建鄭萌炬的施工隊被騙300萬元……截至2012年底,王井春先后與9個省市的36家施工隊(或個人)簽訂了合作協議,共騙取合同履約金3450萬元。

施工現場滿目瘡痍 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周琦 圖
諸多受害者都講述,是經過朋友介紹,并曾到項目地考察,招商時王井春態度誠懇,且看起來很有風度,他們都是“被王井春宣稱的背景所騙”。
事后,受騙者才得知,這些朋友都是通過王井春派出的營銷人員處了解這個項目,并通過介紹項目獲取提成。
2013年4月,受害者們陸續報警,王井春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黃岡市黃州區警方刑拘,隨后被批捕。
今年4月,王井春案宣判。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除查明王井春的合同詐騙行為外,還核實了其在注冊湖北潤春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時虛報注冊資本,兩罪并罰,處有期徒刑16年,罰款120萬元,贓款予以追繳。
黃岡市政法委執法監督科科長鄧平政說,一審判決后,王井春沒有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8干部為騙子“打工”
王井春供認,自己每次舉辦慶典動輒百萬,甚至300萬元。幾名記者參加過王井春舉辦的慶典,他們回憶采訪任務有的是領導安排,現場一般都很宏大,有一些領導出席,但也有記者“感覺很山寨”。
“我們就是被這些假象蒙騙。”郭青勝向澎湃新聞介紹,慶典上總有當地領導的身影,再加上王井春手里的各種文件,以及不少公職人員給他“打工”,讓他們對這個項目信以為真。
今年2月18日,黃石市陽新縣紀委、監察局在該案尚未判決時對外通報:2010年,黃岡籍開發商王井春來到陽新,稱要在城北工業園銀山村開發“紅色旅游”項目。時任陽新縣委政法委副書記閔某、陽新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李某、民政局副局長邢某、交通局黨委書記胡某、住建局副局長汪某、縣紀委正科級干部鄭某等人,認為賺錢的機會來了,便要求在該項目中兼職,他們前后累計收取了王井春給予的報酬和購物支付卡等13.95萬元。陶港鎮原副鎮長董某,于2007年注冊成立了湖北銀山園林有限公司,為幫王井春辦理相關手續,2010年9月,他收受了王井春9萬元信息介紹費。
此外,陽新縣紀委還查明,時任城北工業園區副書記、副主任的韓某,在未認真核實和甄別協議的合法性和行為后果的情況下,于2010年代表工業園區,以見證人的身份,在銀山村和王井春簽訂的《聯合開發銀山村紅色旅游協議》上簽字,并加蓋了單位公章,間接為王井春從事詐騙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
經陽新縣紀委常委會、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閔某、胡某等6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董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韓某被處行政記大過處分。
8月22日,陽新縣紀委案件審理辦公室吳遠銳說,上述公職人員7人屬于“事改非”人員,因超過50歲,雖保留級別但并不擔任職務,等到60歲退休。因他們是在王井春的公司兼職,利用各自所長幫王井春處理項目的相關事宜,并領取工資,所以沒有將他們移送司法部門,這些處分會影響他們退休后的工資收入。
吳遠銳說,一開始還有一些公職人員在該公司兼職,但后來發現這個項目太“虛”,所以陸續退出。
偽造文件,有領導說情辦證件
看到王井春得到的陽新縣規劃局讓其辦理規劃手續的函件,陽新縣規劃局辦公室主任黃自浩一眼認出,這份函件系偽造。
“所有的章子都要從我這里蓋出去,我沒有蓋過這個章子,這份文件抬頭字體明顯偏小,章子也要小一些。”黃自浩拿出文件和公章讓澎湃新聞記者進行了比對。
“我們根本沒有,也不可能給這個項目辦理任何用地手續。”陽新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石志剛表示,這個項目是陽新工業園銀山村與湖北潤春簽訂協議,計劃共同開發銀山村1.8萬畝土地。
因未辦理用地手續,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期間,陽新縣國土資源局城北工業園分局和陽新縣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對湖北潤春擅自占地行為已多次下達《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陽新縣縣政府于2012年2月組織了城北工業園對該項目用地進行依法整治,拆除了活動板房2棟。
石志剛說:“你也知道我們國土部門的執法手段很有限。”石稱,這么大的工程,土地審批是很難的,全國各地還有很多人打電話到陽新國土部門咨詢,他們都一一告訴對方,這個項目根本沒有合法手續,但還是有人源源不斷上當受騙。
石志剛透露,湖北潤春工作人員曾拿規劃局的函到國土部門,想要辦理相關證件,被國土部門斷然拒絕,還曾經有些領導打電話到國土部門,希望能夠給湖北潤春辦證,“這是違法的,我們肯定不能辦”。
“如果有部門對此項目真正叫停,我們也不會陷得這么深。”郭青勝說,每次國土資源局來,工程只是停一會就繼續施工,這讓他們更覺得王井春能量巨大,而且共2000余平米的活動板房也僅拆除了2棟。郭青才認為,當地政府部門監管不力,也是讓他們蒙受損失的原因之一。
“這和陽新的招商引資心理急迫不無關系。”一位不愿具名的陽新縣公務員介紹,為了招商引資,在陽新未批先建的情況并不鮮見,有些部門也放松了監管,讓違法建設者底氣十足。“其實這些騙局并不高明,很多文件都是偽造的,且只要向相關部門核實,就能識破。”
轉移財產,拒不交代去向
直到司法機關介入,受騙者才知道王井春的另一個身份。
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查明,王井春原名張光譜,原籍江蘇徐州銅山縣,本在徐州一豆奶粉廠上班。
1996年12月,張光譜用房產抵押給徐州一家食品飲料公司,與其簽訂一份購銷協議,騙走豆奶粉3000箱,價值54萬元。
不久后,張光譜來到東北黑龍江齊齊哈爾龍江縣,在當地一派出所花錢改名為王井春。后來,他聽說自己被網上通緝,就去徐州市銅山縣公安局投案自首,將48萬元還給公司,同時辦理取保候審。
1997年左右,張光譜將戶口遷至湖北省黃岡市。2004年,他創辦黃岡東諾職校,并在其后與某單位達成共辦協議。2010年和2011年,他與妻子分別注冊成立湖北潤春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18萬元)和湖北春巴達草本咖啡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200萬元),事后均被查明虛報注冊資本。
黃岡市宏亞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姚女士介紹,該公司場地有20多畝,王井春于2007年向其租用場地開辦東諾職業培訓學校,雙方約定租金每年十余萬。
“王井春平時看起來很和善,誰知是個騙子。”姚女士說,一開始王井春都按時支付租金,但從2012年開始就突然消失,她多次撥打王的電話,王再也不接聽,至今還欠下兩年20余萬的租金未支付。
事實上,王井春早在2009年就在黃岡市黃州火車站附近租用88畝土地,準備開始東諾學校擴建工程,因為種種原因,工程無法進行隨后移師陽新。
“陽新的1.8萬畝土地,僅交了20萬元租金,黃岡的88畝地,每畝每年1.8萬元租金,租用手續沒有經過國土局審批,屬于違法。”黃岡市政法委執法監督科科長鄧平政介紹,案發后,王井春將所有資金全部轉移,并拒不交待資金流向。由于這些資金都是取現,銀行的探頭也看得不清楚,無法查清這些資金去了哪兒。
鄧平政說,黃岡市政法委向公安、檢察院、法院調取了案卷;經查,案件牽涉人員眾多,要追究其他人的刑事責任必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從現有的材料來看,要追究其他人的刑事責任很難;王井春承認收取保證金、虛報注冊資本,但不承認虛構工程,其他人員是否知情,有無共同犯罪故意不能查實;對于合同詐騙,王井春拒不交代,一個人將責任全部攬了下來,加上王井春有權支配下屬,沒有證據證明其下屬有犯罪故意。
鄧平政透露,目前王井春僅有2臺車被查扣,僅取得500畝林地30年使用權,受害人追回損失難度很大。
在黃州火車站東諾學校擴建項目處,還豎著2009年的奠基紀念碑。74歲的萬文才被王井春聘為守夜人,每月700元的工資4年從未拿過,期間人還中風。
而隔壁住著70歲的老人張書忠,每回答一個問題都要停頓十幾秒,被聘為主管,月薪2000元。
他們至今還不知道王井春已經服刑,張書忠說:“這里總要有人照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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