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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案毒物鑒定法醫曾被高調宣傳成“投毒案犯克星”

報道透露,澳前村的中毒事件發生后,福州市刑偵支隊領導向福建省刑警總隊請求理化技術支援。身為福建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理化室主任的李航麒是毒物檢驗的權威專家,他“責無旁貸地承擔起此案的檢驗任務。”
7月29日,他根據中毒癥狀表現為鼠藥中毒,重點對毒鼠強復核的同時,還重點檢驗疑難的氟乙酰胺及氟乙酸鈉鼠藥,排除了毒鼠強鼠藥。而后,他利用對氟乙酸鈉的初步研究成果,展開檢驗。“當晚9時許,在兩死者的嘔吐物、尿液、血液中檢出了氟乙酸鈉成分,最終確認是中毒事件。”
有了毒物,毒源是什么呢?從案發現場提取回來的近百件物證中,“李航麒一件件地檢測排除”。“當拿起一口被清洗得干干凈凈的炒菜鐵鍋檢測時,李航麒并沒有預料到,令他興奮的結果會這么快出現,因為鍋被洗過,即使有氟乙酸鈉,其溶水那么強早就跑得無影無蹤了。然而靈敏的測毒儀器卻發出提示:鍋里沾有氟乙酸鈉!”
而后,警方以此為突破口,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念斌夫婦身上,念斌隨即“認罪”。
據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了解,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處念斌死刑時,其重要依據也是這份法醫鑒定。
控方認為,2006年7月27日凌晨1點多,念斌將鼠藥投放到丁家的燒水鋁壺。次日,房東陳炎姣幫丁云蝦煮飯。恰逢丁云蝦的公公送來一斤魷魚和其他雜魚,陳就幫丁煮了魷魚,用的正是該水壺的水。晚上,丁又用水壺的水煮了稀飯。正是因為水壺里的水有毒,才導致中毒事件。
但辯方稱,氟乙酸鹽易溶于水,不容易溶于脂。魷魚含脂成份高,即吸收氟乙酸鹽相對于含水較大的稀飯要少,即毒水煮的稀飯的毒性遠高于用毒水煮的魷魚。但蹊蹺的是,丁云蝦是唯一只吃了稀飯沒有吃魷魚的人,卻沒有中毒。
辯方的意見得到了毒物專家的支持。原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毒物麻醉藥品鑒定處處長張繼宗、原北京市公安局法醫中心毒物檢驗室高工潘冠民旁聽了此次庭審。他們均認為這組法醫鑒定和案情是矛盾的。如果水壺里有毒,丁云蝦不可能不中毒。
他們二人向法院提供的意見中就有一條:一份鑒定結論為“傾向于認定門把上殘留物含有氟乙酸鹽”不規范。“毒物鑒定只能作是與非判斷,要么‘檢出’,要么‘未檢出’,‘傾向于認定’過于草率。”
2009年,李航麒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亦不否認案情與法醫鑒定間存在矛盾。
他稱,實驗室只對樣品負責,這個案子周期很長,技術人員不可能指導具體的案件。此案中,他指導福州市公安局的數名法醫專家連續36小時檢測檢材,但他并未在鑒定結論上簽名。
據澎湃新聞了解,畢業于吉林大學化學系的李航麒長期致力于毒物毒品檢驗鑒定。據東南快報報道,李曾獨立或主持約2000起檢案,是福建省刑事技術毒物檢驗專業的權威專家。
2009年,張繼宗曾向媒體透露,李航麒在與他的一次私人會晤中,承認此案有疏忽。潘冠民則認為:“這樣的法醫鑒定能夠出來,說明法醫的職業道德很有問題。”
張繼宗還表示,從2006年開始,公安部就多次下文,要求法醫鑒定要按規范做。“但下面不重視,一是沒出過大問題,以前的案子都這么做的,二是對案情先入為主,礙于情面,主觀臆斷,失去公正性。”這種現象在中國司法鑒定領域并非個別,“是制造冤案的禍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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