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律師聲明:希望念斌案成平反冤案標本、繼續追查真兇

8月22日,念斌被宣判無罪后,其辯護律師張燕生、斯偉江等發表聲明:感謝法院、專家、記者、網友,稱“眾多良知和堅持匯成正義的判決”,希望念斌案成為平反冤案的標本,推動國家法治進步。
聲明對案件過程進行了回顧:
念斌,小雜貨店主,福建平潭人,2006年7月下旬其鄰居家孩子中毒身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30歲的念斌自2006年8月被關押,之后屈打成招,關押到現在38歲已經整整8年,其中戴工字形腳鏈手銬達6年多。當初在客觀證據出現重大矛盾的情況下,仍然輕信口供,福州中院判決念斌死刑,福建高院認為事實不清,曾將此案發回重審,但重審之后福州中院的判決結果依舊是死刑,福建高院也曾維持死刑判決,所幸最高法院已收回死刑復核權,最高法院審理后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重審之后,2011年11月7日,福州中院依舊判決念斌死刑。
2013年7月和今年2014年6月,福建高院兩次開庭審理,共六天五夜,庭審中偵查勘驗人員(警察)、鑒定人員(警察),專家證人出庭,本案事實被查得非常清楚,所有的證據都指向無罪,沒有一份客觀證據指向念斌有罪,認罪錄像也發現中間空缺一個多小時。多名專家出庭指出,本案所謂的氟乙酸鹽成分的鼠藥在本案當中并不存在,甚至出庭檢察官在陳辭的最后,也承認“本案證據有瑕疵,最終如何交由法院裁判”。
聲明表示,今日(8月22日),福建高院終審宣告念斌無罪。這對念斌及其家屬來說是天大的喜訊。作為本案律師,我們也認為有必要表達相關敬意,以及一些建設性的意見。
一,感謝福建高院、最高法院和國家平反冤案的大環境。
本案念斌被宣判無罪,首先要感謝福建高院審理本案的合議庭成員以及背后的福建高院決策人,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律師能明顯感覺到體制內外的壓力,有勢力想要把冤案辦成鐵案,如果沒有法院頂住壓力,堅守法律,本案念斌仍可能被冤殺,當然,這也離不開最高法院周強院長,以及國家推動對平反冤案、公正司法的大氛圍。無論如何,也感謝福建省檢察院在最后陳辭中的幾句話,我們相信,平反冤案、宣告無罪,是一個合力,眾多的良知和堅持匯成一個正義的判決。
二,我們要感謝出庭和參加本案研討的多位專家的支持,他們是澄清關鍵事實的主力,也感謝支持念斌的記者和網友等。
如出庭作證的專家汪聰慧、宋朝瑾、肖宏展以及雖未出庭但對本案進行深入研究后向法院出具專家意見的各位專家,如香港毒物專家莫景權、王永成先生等,如果沒有他們出庭,本案的事實可能被控方的個別專家誤導。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我們覺得在涉及到非常專業的案件,專家出庭確有必要。另外,本案大量的鑒定人員,偵查人員出庭,也及時讓法庭查清了案件的相關事實,有的證人證言,和紙面上呈現的證據,截然相反。希望福建高院審理念斌案這些經驗,能在全國推廣。
還要特別感謝全國支持念斌案的網友、記者,官員,香港的張耀良大律師、福建的游精佑等,在你們的關注、幫助和推動下,念斌案才逐漸引起重視,司法資源也才逐漸傾斜到這個案子,最后,在沒有真兇出現的情況下,根據本案的事實和證據,法院敢于宣告念斌無罪,也屬于罕見,也希望本案能改變,非“亡者”歸來,也能無罪的司法實踐。
三,我們希望念斌案成為平反冤案的一個標本,對國家法治進步有推進作用。
在參與這個案件過程中,我們深深感到,一個冤案對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的傷害,是難以想象和無法平復的,公安宣布破案當天,念斌家被砸,無法住人,家人流離失所。念斌的孩子幼小心靈遭受創傷,念斌的妻子在無望中苦等八年,還要擔心孩子被報復,念斌的一個姐姐念建蘭,為此奔波8年,難以成家,青春換來白發綴頭。另一個姐姐每天凌晨三點起來禱告,求助上帝。念斌的老母親臨終前,都無法見愛子一面。如今,念斌家總算守得云開霧散,將心比心,我們能想象受害人一家,肯定希望繼續追查真兇,給死去的孩子一個說法。
我們也認識到,國家平反一個冤案,真不容易,但正因為不容易,也彰顯了正義的珍貴,也讓我們感覺到法官堅守法律的不易,我們希望念斌案的無罪,能讓更多的冤案能夠平反,同時,也希望國家能以念斌案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來解剖反思刑事案件程序中的問題,避免發生類似的悲劇。
國家司法機關是國家提供正義的一個主要窗口,律師固然可以陪伴一個案子,堅守一個案子,為之吶喊,為之挨打,就算杜鵑啼血,但平反更多冤案,就只能靠國家司法機關真正依法辦事,我們真心希望,國家的法治能越來越好,也希望每一個法律人、每一個公民能在法律,這一良善之術上,貢獻自己的勇氣和智慧。本案,正義雖然遲到了,但終究到了,我們流淚感謝,一半是歡喜,一半是悲傷。正義的伸張其實也是政府的勝利。我們也希望福州公安能吸取教訓,愈挫愈勇,開館驗尸,驗明毒物,查獲真兇,也為死去的兩個孩子和其親人,送去一個遲到的正義。
聲明最后署名:念斌案辯護律師張燕生、斯偉江;附帶民事案件代理律師李肖霖、張磊、公孫雪,及念斌案律師團全體成員。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