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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血案將擇期宣判:5嫌犯被控故意殺人,其中2人認罪


8月21日上午8時,山東招遠麥當勞血案在煙臺中院一審,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殺人罪與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經過一天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了解,5月28日晚21時許,為宣揚邪教,發展成員,張帆、張立東等6人在招遠市一家麥當勞快餐店內,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吳某某拒絕后,將吳某某毆打致死。
案發后,招遠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將張帆等六人抓捕到案,經審查,張帆等六人對毆打吳某某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經警方調查,6人均為“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
7月21日,煙臺市人民檢察院以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涉嫌故意殺人罪,呂迎春、張帆、張立冬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外,涉案的還有1名未成年人,另案處理。
庭審中原告表示放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被害人家屬表示找不到目擊證人愿意作證。被告人張航、張巧聯表示認罪、悔罪。嫌疑人張立冬當庭進行案情陳述時神態淡定,還不時露出笑意;嫌疑人張帆則拒承認故意殺人,在辯解時露出笑容。
庭審現場氣氛緊張
8月21日6時20分,載著5名被告人的押解車開入通世路1號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7時左右,煙臺中院門口停著2輛特警車,車前站了3位特警,荷槍實彈。法院內部幾乎停滿了公安的車。
法院門口的通世路上增設了一條狹長的黃色塑料隔離欄,隔離欄內部是“媒體區”。一些未能進入庭審現場的記者嘗試與隔離欄外的人群交流,被警方阻止。
據知情人士透露,媒體旁聽起初只有央視、新華社、人民日報三家,20日上午才臨時新增了十多家媒體的旁聽席位。澎湃新聞記者嘗試以身份證換取旁聽證進入法院聽取庭審,遭到了門口警衛的阻攔。
張倩是煙臺本地的大學生,她告訴澎湃新聞,看到法院官網公開庭審的消息后,她與同學趕到煙臺中院。但她稍稍走近法院就會被警方追問和驅趕,“已經被趕了好幾次了,都沒法走過去了。
“早告訴我們是有限制、有范圍的公開,我們就不來了。”一位站在隔離帶外的人憤憤地說,他說自己是受害人娘家的鄰居。
煙臺中院的官微“公正煙臺”7時51分發布微博稱,“旁聽席上座無虛席。旁聽人員有被告人親屬2人、被害人親屬3人、新聞媒體記者15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共計92人。”
原告撤回對被告人的附帶民事訴訟
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到庭。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據了解,對于故意殺人罪,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我國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告金某某、金某某以及吳某某、李某某的訴訟代理人均當庭表示,根據四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授權,決定撤回對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的附帶民事訴訟。
合議庭當庭評議,認為四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法予以準許,口頭裁定準許撤回附帶民事訴訟,此次庭審只審理刑事部分。
原告金中慶的家人在法院門口告訴澎湃新聞,由于時間倉促,未充分準備民事訴訟,預備之后追加民事訴訟及民事訴訟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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