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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爺車︱民國私家車為何不燒油
有經驗的朋友都知道,就目前的技術而言,用酒精做汽車燃料是有風險和代價的。第一,發動機啟動慢,冷天難啟動,熱天易熄火;第二,動力小,起速慢,怎么踩油門都飚不起來;第三,酒精沒有汽油燃燒充分,部分燃料碳化,會使發動機壽命縮短。不過燒酒精也有一個很明顯的好處——便宜,比燒汽油、燒燃氣的成本都低。權衡利弊的話,私家車暫時還是燒汽油為妙,而出租車對車速要求不高,折舊起來又快,用不著太在意發動機的使用壽命,所以不妨試試酒精這種代用燃料。
閑了翻翻民國文獻,那時候的情形竟然跟咱們現在完全相反,像出租車、公交車這樣的公共用車,大多燒汽油,倒是私家車紛紛選擇了代用燃料,很奇怪。
民國汽車都用哪些代用燃料呢?兩種,一是酒精,再就是煤炭。
酒精做燃料毫不稀奇,我們現在就在嘗試,煤炭用到汽車上就鮮見多了,倒是在民國時期,像抗戰后的天津、長春、哈爾濱和石家莊等北方重鎮的街頭,經常能見到改裝后的燒煤汽車在跑來跑去。
普通汽車改裝燒煤汽車的具體方法是這樣的:把車尾的行李艙艙蓋掀掉,安上一個火爐子和三個鐵罐子。其中一個罐子裝水,用來往爐子上噴水霧,以便讓煤炭燃燒不充分,產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另外兩個罐子則裝了濾網和炭心,以便把一氧化碳里的水汽和粉塵過濾掉。這一個爐子和三個罐子協同工作,可以輸出干凈的一氧化碳,然后在爐子上接一根能耐高溫的輸氣管,把生成的一氧化碳送進發動機,讓它們在那里燃燒、爆炸,最后轉化為動力。這樣表面上燒的是煤炭,歸根結底燒的還是燃氣(一氧化碳是燃氣的一種)。為什么不像我們現在大多數城市的出租車那樣直接燒燃氣呢?主要是因為科技落后,還沒有出現安全的燃氣存放工藝,擱一煤氣罐子在車上,搞不好會爆炸。


物以稀為貴,民用汽油少了,市價自然就高。比如說1947年8月8號,杭州大報《正報》第二版登載當時物價如下:
本土米每石售價是35萬元(法幣,下同),越南米每石售價是38萬元,而美孚散裝汽油每升市價是37.5萬元。
給汽車加一升油,夠買一石米了,當時一石米是160斤,像我這樣的飯桶也夠吃倆月的。一升汽油能換倆月口糧,可見那時候汽油有多貴。
您說:我不差錢,再貴我也用得起。OK,我信,可是我得告訴您,錢可不是萬能的,在民國買汽油,您光有錢還不行,還得有足夠多的購油證。什么是購油證呢?這東西就跟計劃經濟時代我們用過的票證一樣,是產品嚴重短缺時的產物,拿著它才能給車加油,要是沒有它,您就只能到黑市上買更貴的汽油了。在油荒嚴重的時候,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要求汽油優先供應軍隊、黨政機關、學校和報社,民營企業用油和私家車用油被嚴格限制,想加油,先拿著駕照和行車證(當時叫“行車執照”)去交通局辦一張購油證,一張購油證能用仨月,限加18加侖的汽油。如果多加,或者加油時不拿證,交通局將吊銷你的駕照。18加侖是多少?才五六十升而已,繞北京六環轉兩圈就沒了。沒了怎么辦?那就只能燒酒精,燒煤炭。
解放前夕,油荒更嚴重,公交車都得燒煤。一輛輛大公共呼哧呼哧往前跑,前面坐乘客,后面燒鍋爐,司機開車,售票員賣票,燒火的師傅不停地往爐子里加煤餅,車頂上方的鐵皮煙囪里冒出滾滾黑煙,堪稱民國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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