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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層新批示:支持有關地方探索建設自貿區

關于地方自貿區申報的調子又有新變化?
8月5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一則新聞稿稱,按照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選擇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的要求,和近期中央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國家發改委將支持有關地方探索建設自由貿易園(港)區,把制度創新作為核心任務,把可復制、可推廣作為基本要求,以體制機制創新、試點新的改革舉措為重點,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
這是今年6月地方自貿區申報流程遭遇高層喊停以來,官方首次正式發布“支持地方探索建設自貿區”的論調。
前述國家發改委新聞稿的表述中,又以“近期中央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最受外界關注。
一名知情人士稱,針對地方自貿區申報,近期中央領導確實有新的批示,但他沒有透露批示細節。
而在今年6月,地方自貿區申報流程遭遇喊停,據稱也是因為高層對自貿區申報存在的問題“不甚滿意”。
如今,國家發改委的最新表述,可能意味著地方自貿區的申報熱情會被重新點燃。
國家發改委官網8月5日刊載的這篇新聞稿,題為《對外開放水平進一步提高》,文章總結了今年上半年,國家發改委在“對外開放”領域做的幾類工作,包括:
一是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取得進展。按照國務院要求,繼續支持上海自貿區加快推進建設。參與上海自貿區新一輪擴大開放措施研究,自貿區提出新的31條開放舉措已獲國務院批準。指導和支持上海自貿區制定2014版負面清單。研究建立自貿區外資安全審查制度,推動上海自貿區探索試行有效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措施,進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二是推動自貿區戰略實施取得進展。積極參與中國-韓國、中國-澳大利亞的自貿協定談判及研究,擬推動談判早日完成。
三是出臺《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借鑒了上海自貿區先行先試經驗,下放或取消大量審批權。
四是發布《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大幅提高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權限,取消企業境外投資中,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中方投資10億美元以下的項目核準,對一般境外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
五是建成并啟用境外投資項目網上備案系統。通過網上備案系統,所有申報企業均可在網上完成項目備案。
除了上半年的工作總結,上述文章還提及國家發改委在“對外開放”領域,下一步要著力推動的五項工作,包括:
一是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改進和完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制定上海自貿區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管理辦法,為完善全國性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機制積累新經驗,探索新途徑。
二是深化和擴大對外開放,優化利用外資產業和區域結構。全面推進一、二、三產業開放。進一步放開外資準入限制,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進行補充修訂。積極引導外資參與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增強創新能力。促進區域協調開放,有針對性地推動勞動密集型產業有序梯度轉移。
三是統籌軟硬環境建設,改善重點領域投資環境。加強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創新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四是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完善法律體系和管理制度。制定和實施境外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重點領域和區域投資規劃。重點鼓勵有利于滿足國內能源資源需求、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化解國內過剩產能、帶動設備標準和服務輸出的各類境外投資。加快境外投資法制建設,制定和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改革境外投資審批制度,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最大限度減小核準范圍,簡化核準手續。完善相關管理規定,允許個人投資者開展境外投資。
五是構建境外投資綜合服務體系。強化財稅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健全對外投資統計、監測、評價和通報制度,建立政府層面公共信息平臺,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有效信息服務。大力培育和支持國內資產評估、法律服務、會計服務、投資顧問、設計咨詢、風險評估等相關中介機構。支持行業商(協)會積極發揮服務和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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