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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鴉在上海,12個小時內擦掉的藝術
一位作家說過:“藝術生于壓抑,毀于自由。”但是,對于起源于西方草根階層的涂鴉藝術而言,這條定律的指向,恰恰相反。
西方涂鴉出現的初衷是“用廉價的材料對公共空間造成的巨大冒犯”。按照《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其他現行的市容法律法規,涂鴉并不被允許。如果相關責任區發現了亂涂鴉可以向建委或綠化市容部門舉報,同時相關部門有責任清除。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涂鴉的存在本身就是游走在法律與藝術之間,也正是這樣的生存特性,讓創作者產生了一種與傳統、與主流對抗的獨有感受。
莫干山路涂鴉:一面旗幟的尷尬

從普陀區昌化路路口開始算起,到莫干山路50號的一段路,有500多米的距離,這段路,一般人步行需要15分鐘,沿途可以看到不知道歸屬的廠房,荒蕪許久的工地,以及功能不明的小店面,夾雜其間的大塊水泥墻面上涂滿了形狀夸張、色彩艷麗的涂鴉作品,襯著灰黃的墻面做底,在周圍亂糟糟的環境中顯現著一股子倔強的生長力量,春風吹又生。這段15分鐘的步行路程,仿佛是進入滬上知名藝術園區M50之前的一小段序曲,為接受M50內的當代藝術作品做一番心理預期準備。雖然那些在墻上隨意涂抹色彩的不知名藝術家相比較園區內的當代藝術家,幾乎都是籍籍無名者,因為前者的年輕無畏,才能在空墻上任意揮灑自己的情緒不做偽裝,但是園區內的藝術家們躲在“身價”這個誰都心知肚明的光環之后,會否對涂鴉藝術家產生一絲艷羨也未可知。
這面墻,幾乎成為上海涂鴉藝術高舉不倒的一面旗幟,但是,圍繞著這面涂鴉墻拆或不拆的爭議,甚囂塵上,陸陸續續持續了兩年之久,甚至在經歷了“下周肯定要拆掉”這樣的言之鑿鑿之后,涂鴉墻依然故我,且符號性地彰顯了M50的屬性,顯然,拆或者不拆的爭論有一直持續下去的可能性。
據入駐M50園區10余年的香格納畫廊工作人員海倫回憶,從畫廊搬到藝術園區內,她就發現有零零星星的涂鴉在園區周圍的空墻上出現,只是不成氣候,莫干山路沿途荒蕪了10余年,涂鴉也就星火燎原般存在了10余年。
而對路人而言,此地涂鴉作品內容積極向上,沒什么政治題材,色彩濃烈,賞心悅目,也絲毫沒有對周圍產生什么危害。海倫觀察到,莫干山路的涂鴉內容基本每周都會有更新,即使不是全部推倒重畫,也會是一個局部的調整。“到莫干山路來涂鴉的,完全自發,很少有上海本地藝術家,很多都是國外藝術家來此做噴繪,人群不固定,會不停地換來換去,他們創作的時候也不影響行人。”
M50藝術園區與其周圍生存了許多年的涂鴉墻相安無事,也沒有什么直接的歸屬關系,但是涂鴉墻帶來的邊際效應也讓M50介入了上海涂鴉的主要活動,進而成為組織者和參與者,原M50負責人金偉東回憶,園區與不少地方有過關于涂鴉的小型合作,“上海有些地方需要涂鴉文化,比如大場政府的涂鴉墻也是我們幫他們找的團隊。時間長了,我們還與涂鴉團隊有一定聯系。”
涂鴉盡管進入中國開始與時尚文化結合,在一定程度上變種,但是因為涂鴉發生在公共空間——這個必不可少的因素,勢必與城市管理者產生關系,后者作為管理者會有關于內容方面的干預,即使在國外涂鴉創作者大部分也是像游擊隊,“如果涂鴉墻上的內容是組織起來的圖畫,豈不是成了宣傳畫?”金偉東說。而莫干山路涂鴉墻最終拆除與否,并不是金偉東可控的范疇,他唯有希望,能否保留一小段涂鴉墻,或者有一小段的位移,作為曾經存在的一種紀念,但如是作為,又與涂鴉本身的屬性相悖。
12小時內城管親自涂掉的比賽
去年,藝術家王煜宏帶領著“藝術公社”受邀在東大名路溧陽路附近的北外灘藝術園區舉行了第一屆“路途”涂鴉大賽,藝術園區門口近2000平方米的墻壁在這兩三天的時間里成為涂鴉的自由天地,從大一到大四的大學生是比賽的主要參與者,比賽到后期,因為面積不夠,許多作品不能上墻,便只能在準備好的畫布上涂,反正工具都是噴漆與丙烯、刷子,現場還有輪滑和街舞的表演。
“當代的語境中,涂鴉可以說是一種很原始的表達——手、腳,就像巖洞壁畫,屬于人類基本的釋放需要,但這種屬于年輕人的文化不會很持久的,在學校里可能有激情創作。”王煜宏說,盡管定主題的時候定的是“正能量”,但相關部門的反對也在意料之中,“因為沒有申報過,也影響了整體墻面的感覺, 12個小時之內就被城管刷掉。”
園區負責人梁勤在接受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采訪時透露,這個一年一度的涂鴉大賽,如果是噴在布上的作品就會得到保留,而噴在墻上的就不保留了,但會拍照。“城市管理部門認為涂鴉對建筑外墻不是一種美觀的維護。涂鴉自始至終都是主流文化不太能夠接受的態度。讓藝術家申報內容,主流文化可能認為不太合適。不接受也很正常。”
如果說莫干山路涂鴉墻的形式更接近于涂鴉發源地的嘻哈文化屬性,那么,近日,虹口區新建路(東長治路-唐山路)上的10幢居民樓外墻上的“藝術外衣”,就更接近涂鴉文化在中國的變種——時尚文化。經過德國藝術家的精心設計繪制,這10幢居民樓變成了色彩絢麗、創意新奇的“北外灘印象城市藝術墻”,總面積達1900多平方米。

然而,據報道,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相關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卻表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在沿街等較顯眼的建筑物上涂鴉不被允許。而虹口區提籃橋街道相關負責人則表示,無論是北外灘藝術墻還是近期在唐山路、東長治路等道路商店卷簾門上的美化圖案,都是街道配合虹口區創建國家衛生區工作的安排創作,其從藝術角度看屬于“彩繪”,而不是隨意性較強的涂鴉。
《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了市容衛生責任區,比如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由居民委員會負責;地鐵、輕軌、隧道、高架道路、公路、鐵路,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等等。規定責任不清的地區,由所在地的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確定責任人,城鄉結合部或行政轄區的接壤地區責任不清的,以及對責任人的確定存在爭議的,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予以確定。
第十三條規定,保持市容整潔,無亂設攤、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對責任區內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有權要求市或者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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